对实学的理解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极,以明清实学思潮为代表,认为实学即实用之学,主张学问须经世致用,与之相对的本体论哲学等形而上问题可谓虚学。广义之极,认为上溯孔子时代,以内圣外王为核心命题的儒学思想均可谓实学。还有相对折衷的观点认为:“中国所谓实学,实际上就是从北宋开始的‘实体达用之学’,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多层次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学派和不同的学者那里,其实学思想或偏重于‘实体’,或偏重于‘达用’,或二者兼而有之,或偏重于二者之中的某些内容。”①其中,“实体”是中国实学的哲学基础,侧重于本体论意义,“达用”则侧重于致用。按照这一界定,程朱学派亦可谓实学,只不过相比明清实学,更多地侧重于实体之学。 纵观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脉络,能同时体现伦理追问和致用特征的实学,无不成为一个重要的关注点。不论采用哪种界定,似乎都不妨碍我们形成如下的认识,即:从总体上说,中国传统思想在从宋到元、直至明清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对“实体”的关注一直在逐渐转向“达用”。而元代,正是这一转向的开始。 一、元代社会的总体特征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元代不论在中国史、还是世界史的意义上都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史所载,元代之前,“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併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②从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到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直至1271年据《易经》“大哉乾元”定国号“大元”,并于1279年统一南宋,元代统一全国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却最终得以实现。其版图之大、民族之多,以及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和宗教信仰的多元化等均史无前例。 元代社会生活之总体特征亦相当鲜明。一方面,蒙古骑兵对中原地区的战争和掠夺对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先进的中原文明被相对落后的“野蛮”民族所统治,游牧经济与农耕经济发生强烈的冲突和碰撞;另一方面,在这个充满乱象的社会熔炉中,出于对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利益调节的需要,在社会经济从破坏走向复苏、并进而发展的过程中,又逐步形成了与新的社会结构相适应的经济伦理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过程正酝酿出一种融合之势。这种融合,以各民族之间前所未有的密切接触和碰撞为基础,是对现实矛盾的反应和反思,也是对各种冲突的力求化解。不论这种融合事实上达到了何种程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以一种全新的生命形态,渗透到了元代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 具体而言,地域上,元代对内统一、对外扩张,其版图“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③,实现了长久以来未能实现的“地理之合”;政治上,元代由蒙古族行“汉法”治天下,并以前所未有的开放胸怀吸纳各色人等,虽难免存在不平等之处,但客观上加强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并促进了“民族之合”。信仰上,作为统治阶级的蒙古本族多为虔诚的萨满教徒,但他们对其它各宗教信仰的态度却异常宽容,政策上允许信仰自由,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兼容并包,并呈现出其它王朝难以比拟的“宗教之合”。经济上,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同传统的农耕民族密切接触并相互作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模式所固有的行为方式,并对我国古代“重本抑末”的思想传统发生影响,形成了元代独特的“农商之合”。社会各阶层之间,元代统治者虽然实施汉法并重用个别儒士,但更为保护蒙古及色目人的社会地位,并格外注重管理权利在各色人等之间的制衡。这一变化使中原传统儒士作为贵族精英的社会地位受到了严重威胁。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得不远离官场,或消沉隐居、或迫于生计,涌向曾为他们“不屑”的各个社会阶层,客观上促成了一种新的变化和“士民之合”。意识形态上,基于上述社会变革,元代儒者较宋代明显更加务实、并讲求致用,在继承宋代理学的基础上,元儒始终致力于修正宋末的空疏风气,忌空求实,重视践履。理学内容上以朱陆合流为特征,形式上深入浅出、雅俗共赏,表现出一种“思想之合”。这些特征均使得元代在社会生活、经济活动乃至整个思想领域呈现出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的趋向。 二、元代经济伦理关系的变迁 基于如上这些变化,元代的经济伦理关系也呈现出一些不同于以往的特征。 作为人与人之间“有精神渗透其中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体性关系”,伦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复杂的制度、组织系统和礼俗伦常,体现为现实的合理的社会秩序”,其发展是“以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性和利益调节的必要性为依托的,是与社会政治关系密切联系的,同时又带有鲜明的文化特色,体现着特有的民族精神”④。 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代及其相应的社会生活方式决定了其时的伦理关系。曾有学者概括:“与原始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血缘伦理,与奴隶制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等级伦理,与封建制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宗法伦理,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契约伦理,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平等伦理”⑤,换言之,伦理关系是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和现实条件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其中,经济伦理关系作为“经济主体在一定的经济伦理意识的支配下,与其它经济主体、与社会和政府、与环境等形成的具有道德意义的关系”⑥,同时关涉经济和伦理两个领域,能够更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生活画卷,是社会经济关系变迁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研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