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诚信生态是公益组织发展过程中诚信状况的集中反映,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系统诚信建设的情况。公益组织本是扶危救难、充满道德正能量的社会团体,诚信是公益组织道德性的内在要素。然而不争的是,近些年公益组织的诚信道德不断遭到质疑,公益组织面临着诚信危机的严峻挑战。令人不解的是,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何以背离办会的宗旨?研究发现,公益组织发生诚信危机有诸多复杂的因素,不仅与公益组织的活动特点有密切关系,并且与公益组织的公益活动所涉及到的各种社会关系有密切联系。因此公益组织的诚信问题的发生不是单一性的,甚至可能不是公益组织本身的问题,而具有系统性的特点,本文将其称之于“诚信生态”,并试从伦理的视角来探讨公益组织诚信生态优化的路径。 一、公益组织诚信生态的多重维度 社会诚信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公益组织无疑是社会诚信主体之一。一般的社会组织在作为诚信主体的活动中,其活动的道德后果能够直接反映活动主体的道德选择,社会也常常依据社会组织的道德选择和社会后果进行道德诚信评价。但有一些社会组织比较特殊,组织活动的道德诚信不单纯取决于社会组织主体的道德意向,更多是由该组织相联系的次生组织或社会个体的诚信行为组合所决定的。社会公益组织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诚信主体。本文讨论的公益组织的诚信生态,就是基于公益组织诚信主体的多重性复杂性而提出来的。公益组织的诚信生态是以公益组织为主体,以诚信为核心价值所形成的一个道德生态系统。作为生长、根植于社会领域的公益组织,其与社会诸多领域之间发生着深刻的联系,这些联系决定了以公益组织的活动为原点,形成一个“多元化、多角度、负责任地关注、讨论和行动去构筑公共空间的生态系统”[1]。也就是说,公益组织的诚信生态呈现多重维度的特点。 毫无疑问,公益组织诚信生态的核心主体是公益组织本身。作为一个以公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诚信是其必然的价值要求,公益本身不能掺杂任何虚假成分在其中。公益组织承担着扶助弱势群体、解决公共危难、化解社会矛盾的公益使命,无条件的利他主义是公益组织及其活动的本质,公益组织在发挥其社会救助慈善功能之时,必然要在其人道、自治、志愿等应然精神中注入真实性、公开性、无私性、可信性等诚信价值要素。只有诚信的公益组织或只有公益组织的诚信所为,才能去完成其先赋的“立仁”使命。诚信是公益活动的应有之义,没有诚信,也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公益”。 公益组织自身的诚信是公益组织诚信生态的内向维度或第一维度,要求公益组织自身必须运行于诚信的轨道中。具体表现为:其一,公益组织成员是基于志愿、为了公众利益而非私益目的而结社,每个人都抱有一份对公益组织的忠诚感和对社会的使命感。其二,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奉献精神。由于现代公益成为时代潮流,公益活动的工作量大增,公益组织人员职业化成为趋势,但尽管公益组织人员职业化,可领取一份薪水,但公益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谋职的层次上,更要坚守公益的服务奉献精神。“‘不图回报’是现代公益的一条基本道德规范。”[2](P40)其三,公益组织的内部应有严格的管理结构,自律机制完善,财务、人事等重要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政府或第三方的监督评估,对外界的质疑除了及时回应还必须有反思的制度安排。其四,公益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要注重实效性,注重社会效果而非经济效率,并尊重捐赠方和受赠方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等等。 公益组织自身内在的诚信只是公益组织诚信生态中的一部分,虽然是核心部分,但是仅仅靠公益组织自身的诚信则不足以支撑公益组织的诚信生态,公益组织的诚信生态是由众多参与公益活动的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社会团体)和社会个体的诚信共同形成。这些公益组织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人的诚信,可以称之为公益组织诚信生态的外向维度。当然诚信生态的外向维度也是多重的,并不限于一个方面。 公益组织诚信生态的多重外向维度与公益组织的公益活动之特殊性有关。公益活动是一种社会参与性极为广泛的活动,既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名流,更有平民大众的积极参与,公益组织只是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发起者和落实者。一项公益活动的成功推进,首先要筹善款,动员社会组织与个人募捐;然后还要招募志愿组织和个人,最后才是救助、扶贫、资助的工作开展。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之中,公益组织将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发生公益联系,从而产生包括诚信在内的道德关系。 公益组织的公益活动所涉及的外部关系包括:一是公益组织与资助者的关系。公益的资助者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他们提供了公益组织公益活动的资金或物质来源,是公益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主要保障。但是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账,物资用品能否保质保量的按时运达,都会影响公益活动的质量,也会影响公益组织的诚信声誉。二是公益组织与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的关系。志愿组织指专业性的救助帮困团队,如医疗救助必须有医疗专业的志愿者团队,地震火灾等救助团队也必须是专业的志愿团队。而志愿者通常是零散的社会个体。公益组织所招募到的无论是志愿团队还是志愿者个体在参加公益活动中都有两点道德要求:精湛高超的救助能力与仁爱尽责的服务态度。志愿团队和志愿者个体缺乏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影响公益质量,也会引发公益诚信问题。三是公益组织与受助者关系。受助者包括受助单位和受助个体。公益组织与受助者的道德关系除了对公益组织提出的诚信要求外,社会对受助者也有道德诚信的要求。如,受助者应该提供真实的困难信息及合理的求助要求等。如果受助者夸大困难程度以索取更多的利益或者挪用善款于非救助对象,也属于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亵渎了资助者的善心,影响资助帮困者参加社会公益的热情,给公益活动和公益组织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四是公益组织与上述道德关系和公益实践中的具体表现都会影响公益组织的诚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