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称信息下代理成本对供应链外包策略的影响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梅萍(1982- ),女,福建福州人,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四川大学商学院,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博弈论及供应链管理(福州 350116);汪贤裕(1947- ),男,江苏苏州人,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管理科学、博弈论及供应链管理(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软科学

内容提要:

针对不对称信息下代理成本对外包策略的影响,以一个简单二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别建立制造商和销售商主导激励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当销售努力为不对称信息时,制造商希望聘请销售商来完成销售任务,此时销售商最优的努力水平和利润分享比例均向下发生了扭曲;而当制造成本为不对称信息且边际收益不低于边际风险成本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制造成本c很低时),销售商才会愿意自己进行生产,否则其也乐意委托制造商完成分包任务,此时尽管销售商的最优努力水平向下发生扭曲,但为了调动制造商的生产积极性,最优的利润分享比例向上发生扭曲。最后,通过数值例子证明了结论的有效性。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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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随着专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外包业务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然而,由于委托企业和外包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降低了供应链的整体绩效。因此,为了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委托人必须设立一套有效的契约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代理人的行为,同时相应地付出代理成本(Agent-costs)[1]。代理成本是对代理问题的一个度量,成本越高就说明代理问题越严重,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就越低,稳定性就越差。它被认为是由公司所有者经理(Owner-manager)经营与聘请代理人经营后利润的差额[2]。然而,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委托人自主经营时所付出的自营成本与聘请外部代理人产生的代理成本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委托人如何在自营和外包策略之间进行权衡?这些都成为了当前供应链系统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剖析双方的自营成本和代理成本进而分析其对外包业务的影响,成为目前供应链系统管理研究领域中的热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迄今为止,国内外众多专家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代理成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Belghitar等[3]分析了薪酬激励和监督机制对与代理成本相关的投资的影响,发现良好的结构化薪酬激励可以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Truong等[4]收集了2004~2011年澳大利亚500强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探讨这些公司代理成本的决定因素。Jurkus等[5]研究了在财富500强企业中的总经理性别差异对代理成本的影响,发现拥有更多女性职员的企业其代理成本更低。Leventis等[6]根据希腊众多审计公司提供的数据,探讨了产品市场竞争和审计费用(作为一个代理成本的例子)之间的关系。Claus[7]发现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开放经济中,代理成本不仅增加了外部金融(External Finance)的成本,而且降低了投资、资金和产品的稳定性。Lin等[8]运用模糊理论对经理承包契约(Managerial Contract)进行分析,证明了考虑模糊因素的经理承包契约能够降低代理及生产成本。

       肖继辉等[9]选用制造业中机械、设备、仪表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高管薪酬确定时非对称使用业绩基准的现象,发现高管报酬制定存在代理成本。鲁芳等[10]研究导游具有过度自信心理时的激励机制设计问题,发现考虑导游过度自信能进一步激励导游提高服务努力水平,从而使旅行社的期望效用得到改善,并降低代理成本。王辉等[11]运用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双边道德风险下流程模块化程度对业务流程外包激励契约设计的影响,发现与技术水平高、成本低的服务商合作,将会导致高的代理成本,提高流程模块化度不一定能降低代理成本。罗彪等[12]考虑经营者“薪酬竞争”和“非物质需求”两类心理偏好构建拓展委托-代理模型,并分析两类心理偏好对薪酬契约的激励结构、经营者的努力水平、所有者代理成本的综合影响。马连福等[13]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分析法(PSM)对声誉激励效果及其微观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声誉激励不能降低代理成本,但能提高代理效率。陆贤伟等[14]从社会关系网络信息传递功能角度出发,考察董事网络位置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进一步分析不同融资约束程度和代理成本以及两者交互作用下,董事网络对债务融资成本影响的差异性。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现有的文献大多侧重于代理成本对决策主体的影响或者是如何采取措施以降低代理成本,鲜有文献探讨自营成本和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而分析代理成本对外包策略的影响,而这一点正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基于此,本文考虑由一个制造商与一个销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不对称信息下的代理成本,并将其与委托人自营成本进行比较,以期为供应链经营管理提供一定的决策借鉴。

       2 模型概述及参数说明

       2.1 模型概述

       考虑由一个风险规避的制造商m和一个风险规避的销售商r组成的二级供应链,制造商为制造产品付出一定的制造成本(比如原材料费、设备费、工人工资等),销售商为了销售该产品付出一定的努力(比如销售广告费、销售人员工资等),制销双方均有私人信息,且在供应链中地位相当;制销双方之间的实际交易量除了考虑保留交易量以外,还受到销售商的销售努力以及不确定的市场环境的影响;为了达成双方之间的实际交易量,销售商需向制造商支付一定的转移支付(线性合同),由于双方力量相当,因此该线性合同由委托人提供,也就是说供应链中谁充当核心企业,则由谁来决定该合同的具体形式;假设当一方的收益为负值时,双方终止合作关系,且如果由委托人自己来完成外包任务,其具备代理人同等的生产(销售)能力和条件;假定未售出产品的单位残值为零,且暂不考虑缺货损失。

       2.2 参数说明

      

       3 制造商主导激励模型

       当制造商为核心企业时,由其主导供应链的运作并提供线性合同,此时,制销双方的确定性等价收入分别为:

      

       制造商作为核心企业,是Stackelberg博弈的领导者,在整个博弈中具有“先动”优势,但是在追求其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受到销售商个体理性约束(Individual Rationality)和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的制约。此时,制销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表述为模型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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