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品的特质及其诠释

作者简介:
安德里亚·巴尔蒂尼,南京大学艺术研究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探讨诺埃尔·卡罗尔的“适度实意论”,旨在揭示公共艺术品的特质及其诠释问题。适度实意论主张,艺术家的意图关涉艺术品显著属性的确定及其可能的解释的制约。本文作者则认为,适度实意论并不适用于公共艺术。公共艺术是公共领域接受的特定艺术,因此在公共艺术品及其主要接受语境之间有某种建设性的联系。这种语境的变化将会通过艺术性的影响方式改变公共艺术品的特质。由此出发,公共艺术品可能产生艺术家意想不到的特性,对其解释也不能局限于这些意图。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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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哲学家诺埃尔·卡罗尔( Carroll)的“适度实意论”(modest actual intentionalism)至少讨论了两种艺术家的意图。第一种被称为形而上意旨(metaphysical thesis),即艺术家的意图关系到艺术作品最突出的艺术属性的确定①;第二种则是解释性意旨(interpretational thesis),即艺术家的意图关系到对艺术品可能的解释的制约②。

       由于形而上意旨,艺术品无法随时间推移并形成超越艺术家预期的显著属性(比如:一种“时代错乱”的风格特性)。因而卡罗尔认为,要改变艺术品的属性就必须承认某种反向因果关系,亦即一种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承诺”的可能性③。而解释性意旨的结果,则是那些对与艺术家意图不相容、“以新方式产生的”属性之解释,它们无法获得合理性。在卡罗尔看来,这些充其量只具有一定心理学价值的隐喻式和启发式的论述,并不具备“检验艺术品真正属性”的功能④。

       本文旨在探讨形而上意旨和解释性意旨是否适用于公共艺术品,尤其是公共艺术品能否随时间推移而获得与艺术家意图相一致的属性,以及关于“新属性”的这种理解对于公共艺术品而言是否合理。与形而上意旨相反,我认为一件公共艺术作品由于其接受语境的改变,是能够获得艺术家无所预见的属性的,并且,对那些与艺术家意图不一致的解释也应该是合理的。因此我坚持认为,形而上意旨和解释性意旨是不适用于公共艺术作品的。基于这一基本观点,本文主要通过对卡罗尔意图论的原始论据进行分析,来证实上述结论。

       卡罗尔的适度实意论提出了一个我称之为“对话性假设”(conversational hypothesis)的理论。对话性假设指的是,当我们沉浸在一件艺术作品氛围中的时候,便进入与艺术家“大致相似”的对话关系之中⑤。我承认对话性假设论是有启发性的。然而,根据近来语言人类学和对话研究的新成果,我认为当考虑对话性的意图论遇到语效性行为及其影响的时候,这种假设必然会显出其局限。以此推之,意图论并没能够解释我所说的公共艺术品的语效性特征。

       行文至此,我需要解释一下为何要将讨论集中在公共艺术。首先,我选择公共艺术,是因为我相信没有其他任何艺术形式能比公共艺术更好地塑造我们的世界。比如,一个公共艺术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可能会永久地改变人们所在街区的形态。其次,公共艺术作为一个公共现象,与那种认为艺术“是个人自主表达情感和欣赏的私人化行为”⑥这一传统美学理论是相悖的。所以它有助于我们思索更多关于审美需求的新的可能性。

       以上述讨论议题为依据,本文将由三个部分组成:首先是区分出什么样的艺术品属于公共艺术品,并重点围绕一件公共艺术品个案展开讨论,重点讨论它与艺术家意图相悖的属性;其次是就对话性假设的展开性分析,以证明卡罗尔关于对话性的意图论的说明是不充分的,就像公共艺术品一样,“对话”也有意图论立场所不能普遍解释的语效性特征;最后一部分将讨论对于我的观点可能存在的对立意见。

       一、重置席尔瓦的《摇滚重力平衡图》

       由巴西艺术家阿图尔·席尔瓦(Artur Silva)创作的《摇滚重力平衡图》(Rock Steady Gravity Sketch)于2012年8月24日正式揭幕,放置在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大道公寓外面,邻近第十街区和印第安纳大道。这座雕塑尺寸为6.7×6.2米,钢筋外包有铝和乙烯基,内置LED灯。全屏展现一个非洲裔的美国说唱男孩——穿着蓝色裤子和亮黄色长袖衬衫的霹雳舞者。这个说唱男孩正在表演“手倒立”这一专业舞蹈动作。舞者用手支撑在地,脚悬于空中。通过这件作品,席尔瓦想要公开传扬非洲裔美国人的文化,尤其是希望将非洲裔美国人的两大历史成就,即爵士时代和嘻哈“革命”联结在一起。这种联结能够实现,得益于作品放置地点的周边环境。20世纪20年代的爵士时代,印第安纳大道这一区域曾经是非洲裔美国人夜生活的中心。

       依照公共艺术的通常研究方法,席尔瓦的《摇滚重力平衡图》作为一件公共艺术品,其特征是可以根据其接受语境来辨别的⑦。实际上,当我们在考量非公共艺术品的时候,其受众处于一个具体的语境——艺术界,其特征大体是由艺术史的语境所决定的。相反,公共艺术作品的语境则更为广阔,也不那么专业化。公共艺术品实际上是被一个“公共领域”接纳的⑧。

       公共艺术的知识系统借用了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概念⑨。通过借用他的观点,我们可以将公共领域定义为一个对公共事务进行理性(或合理性)探讨的个体所构成的话语空间。

       珍妮弗·米库拉(Jennifer Mikulay)引用迈克尔·华纳(Michael Warner)的“公共和反公共”理论⑩时指出,公共艺术构建的是多样化的公众,而不是包罗万象的单一实体。她认为,公共艺术的公众性“最好不要简化为单一的‘公众’、‘团体’或者‘观者’”(11)。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补充说,公共艺术作品并不存在于某个单一的公共领域,而是在不同的公共领域中被接受的。这些公共领域是不同公众对形形色色公共艺术品的表征问题展开讨论的多重话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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