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空间与青年亚文化传播

作 者:
陈霖 

作者简介:
陈霖,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教授 苏州 215123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空间不仅是承载、容纳、固定特定活动和内容的场所,更是被人的文化实践生产、建构、形塑和定义的场所。本文据此考察基于互联网的青年亚文化传播活动,揭示其集聚与流动、参与和分享、区隔与融合的传播特性,指出青年亚文化以此而建构起属于自己的新媒介空间。因此,青年亚文化的身份认同、文化创造及与主导文化的关系状态等方面均须置于这样的传播活动和新媒介空间中才能加以理解和把握。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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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普及以来形成的网络社会,不仅是物理意义上借助电缆和数字化信息流动而形成的空间,即可以传递丰富的信息、进行实时的交互、允许匿名登录等多种特性的空间,而且更是与人们的各种文化实践、身份表达和建构密切相关的空间,因此人们在寄寓于这一空间的同时也形塑着这一空间,建构起属于特定主体的空间。青年亚文化是青年群体基于共同兴趣和价值来表达自我、介入和影响社会的文化实践,它与社会主导文化之间既具有相异的、抵抗的、偏离的一面,又具有互动的、依赖的、融入的一面,并构成社会总体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青年亚文化群体的网络文化实践也正是如此,其对网络及基于网络的新媒介的占有、运用和塑造,并不仅仅意味着获得传受信息的平台和渠道,而更是在此间展开整个文化实践活动,也就是传播。本文对传播概念的理解和运用,源自詹姆斯·凯瑞所说的“传播是一种现实得以生产、维系、修正和转变的符号过程”①。在詹姆斯·凯瑞看来,传播不仅限于“运输”的意涵,而且具有“仪式”的价值,在传播这种人们交往的仪式中,人们参与某种和多种符号的处理与创作,以此来确立社会的关系和秩序,确认与其他人共享的观念和信念,如此“公众得以形成并能够产生意见的公共生活机制”②。这也就涉及传播与空间的关系,“人们在特定的空间(即具体的场所)下选择采用特定的传播行动,并影响空间的某些特性。而有媒介和信息技术参与的多变、流动和空间的缺乏确定性,既是主体实践的条件,亦是它的结果。”③由对传播和空间的如此理解出发,本文探讨青年亚文化群体在新媒介中如何进行传播实践,由此而建构和拓展了怎样的新媒介空间;在这样的传播与空间的互动与互构中青年亚文化群体产生出怎样的文化特性。

       一、集聚与流动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新媒介空间里,青年亚文化成员以相同的兴趣而聚集,形成典型的趣缘群体。所谓网络趣缘群体,是指一群对某一特定的人、事或者物有持续兴趣爱好的人,主要借由网络进行信息交流、情感分享和身份认同而构建的“趣缘”共同体④。网络上集群而居的青年亚文化群体都是以趣缘缔结,形成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马菲索里(Michel Maffesoli)所谓的“新部落”,它们“没有我们熟悉的组织形式的硬性标准,它更多的是指一种气氛,一种意识状态,并且是通过促进外貌和‘形式’的生活方式来完美呈现的”⑤。

       “新部落”分散在网络世界的各处,亚文化青年可以自主地在豆瓣上创建小组,在QQ上创建组群,在百度上创建贴吧,在论坛上设立板块,建立各不相同的主题网站,在人人网上建立主页,在微博上建立圈子,在微信上设定朋友圈和群聊组……而对“FTP”、“电驴”、“SLSK”、“网络硬盘”、“搜索引擎”等技术的运用,使他们能够方便地双向上传下载,对海量信息加以搜索和整理,并加以储存、传播、分享,并由此而呼朋引伴,结成同盟,分享信息,交流情感,建立起社群。这样的集聚促进了青年亚文化成员的自我认同和群体认同,进一步强化他们在虚拟空间中的归属感,而相应地淡化了他们在现实世界中与家庭、学校、机构、公司、职业的联系,如此而构筑起的新媒介空间,被赋予阻抗现实压力、逃离各种约束、释放创造潜力的意义。“新部落”与传统的青年亚文化帮派团伙的集聚,有着明显的不同。首先,基于互联网的媒介特性使跨越地理边际、阶层区隔、民族差异的聚合成为可能。其次,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无限性,使过去亚文化族群的实地空间“占领”失去了根本的意义,青年亚文化更加倚重自身的趣味和行为来界定空间。再次,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介提供的是活动的平台,就大多数情形而言,它具有开放性并鼓励分享,因此,亚文化群体的文化实践更容易跃出特定的圈子,而产生链接效应,从而进一步拓宽文化实践的空间。

       “新部落”也会形成权力运作的构架,即在内部自发地建立组织、协调活动、传递信息。这种权力通常以亚文化资本⑥的拥有为依据来进行分配,进行相应的权限设定,游戏中的部落或派别的首领、贴吧吧主、QQ群主、豆瓣小组长等身份就意味着这样的权力。一般论坛中,每个ID都对应着“头衔、贡献度、发帖量、加入时间”等几项基本信息,当一个ID的贡献度、发帖量累积到一定数量后,级别会有所提升,所获权限也会有所扩大。每个级别对应相应的权限,如“乞丐级别”仅有访问论坛等少量权限,级别越高能在集群空间进入的区域越多,可以享受的资源也越多。尽管这里存在着权力制导下的文化实践,但在根本上,网络空间中的“新部落”不是以权力来维系和管理,而是以兴趣、机缘来汇聚,具有随机性和不稳定性。也因此,汇聚于此的个体与“新部落”的关系并非牢固不变,个体可以同时属于几个部落,可以以不同的角色、性别、身份自由地出没在不同部落中,他们在现实社会阶层中的固定位置无从确定也并不重要。

       更加重要的是,他们在所属部落之中的定位往往呈现出流动性特征。像土豆网亚文化社区数量最多的“动漫部落”,在113个主要的动漫小组中,几乎每一位小组成员以及小组创建人,都分别加入了一个以上的同类动漫部落。譬如,来自台湾的“炆子爱吃糖”不仅加入了32个动漫小组,还是“腐女世界”、“动漫共分享”、“动漫总动员”等21个亚文化小组的组长。这就表明亚文化实践的主体“在不同时间获得不同身份,统一自我不再是中心。相互包含矛盾的身份认同,力量又指向四面八方,因此身份认同总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⑦。网络媒体的匿名性使个人可以自由地拥有多重身份,人们可以在网上加入虚拟的社群,“玩弄”各种不同的身份,甚至窜改自己的真实经历和性别,“自我”也就处于变化不定的状态之中,青年亚文化的空间也因此而具有流动不居的特性。一个人可以用一个账号在网上标识身份,但是“马甲”⑧的泛滥又否定了账号的可靠性;可以填写用户名和信息注册成会员,但无需登录的“观光”权利又使其身份无迹可寻。譬如,在土豆网上,每一位发布视频的播客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从网页功能上,他可以设置包括个人简介、动态、参与小组、收藏视频、视频日志在内的一系列能代表其身份、状态的信息,并通过回复留言、小组邀请等方式与“关注者”联系。但事实上,很少有播客能做到这一点,其空间信息的多寡、互动交流的程度,完全取决于他的兴趣和习惯。保持真实身份的扑朔迷离,其实已是一种常态。播客“胥渡”就这样写道:“我们不过是彼此的一场艳遇,何必将那些过往铭记于心。”⑨对网上的大部分亚文化成员来说,游走于各种部落,不只隶属于某一特定社区,而是参与多个社区,于是,他们的自我认同在与他们活动其间的空间相互界定,并呈现出自由无羁、任意铭写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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