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理念的伦理意蕴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怀祖,南通大学江苏先进典型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教育科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共享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社会主义的核心要义离不开“共享”二字。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实行了数十年,它为共享提供了现实可能,也使共享成为迫切性话题。共享发展理念的伦理意蕴主要包含道德协调、道德激励、道德约束等三个层面。所谓道德协调,是指既肯定市场经济体制的合道德性,又侧重于社会道义的展现;所谓道德激励,是指通过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与实践,促成所有社会成员自觉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所谓道德约束,是指必须高度重视和解读资源稀缺性命题,本着对未来负责、对全人类负责的态度,强化发展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优化与资源节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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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16)08-0044-0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的共享发展理念,主要是指“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1]这对共享发展理念的解读与践行,有着深刻的意义。

       任何社会都应关注共享问题,这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社会主义社会更应关注共享问题,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即是重视所有人的全面自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其核心要义离不开“共享”二字。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实行了数十年,它为共享提供了现实可能,也使共享成为迫切性话题。

       社会管理层面的伦理探究,从来都离不开共享问题,无论是道德的本质特征——正义和善的体现,还是道德特性的内涵——利他、理想、自主,共享都是它们的必然要求。然而,不同社会状况下讨论共享,其伦理要求和指向是不一样的,社会基础状况的差异性决定了共享要求的差异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今天,在社会财富总量不断增加的当下,在发展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新要求的背景之下,在党和国家明确了共享发展理念以后,探讨共享发展理念的伦理意蕴,是十分适时、非常必要的。

       一、共享发展理念与道德协调

       共享发展理念视阈下的道德协调,指既充分肯定市场经济的合道德性,又明晰由此带来的功利性过强的道德缺憾,这些缺憾可以通过强化道义论的力量得到缓解。由于诸伦理学理论体系存在叠合共识——均是为了全社会在求真的基础上有更多的道德行为和更高的合道德性,因而道德协调成为可能,共享发展理念是侧重于社会道义基础上的道德协调,是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或缺的重要发展理念。

       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合道德性,从市场经济开始至今一直充满争议,这是极具挑战性的伦理话题,由于它是建立在人的自利基础上的全社会范围内竞争配置资源的体制,容易与固化了的道德根本性要素——利他性产生冲突,由于竞争配置资源的行为极具惯性、渗透力和影响力,因而这是对所有社会行为作出道德回答所回避不了的根本性问题。

       应该斩钉截铁地回答,市场经济体制是合道德性的。不能仅仅从狭义的利他性去要求和解释所有的社会行为,利他性的宽泛解释还应包括是否具有全社会意义的利他,就根本性而言,这方面的利他显得更为重要和急迫,市场经济体制恰恰是根本性的社会全局意义利他的体制。

       这方面的利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激活了人的自利要素,使每个人都期盼在竞争中获取资源,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彰显,社会公众共同努力,水涨船高则成为必然;二是较计划配置资源而言,竞争配置资源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社会每天都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由少数人通过研判实施计划配置资源,是无法保证资源配置的科学性的,竞争配置资源让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充分彰显,只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则的科学性,切实保证所有的规则都得到执行,那么,竞争配置资源较之计划配置资源更具有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更能让公众心悦诚服。

       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不是完美无缺的,它在道德层面存在硬伤。最突出的表现是,无数次竞争配置资源的叠加,必然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竞争配置资源的结果必然导致胜利者和失败者同时产生,而前次的胜利则为后面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前次的失败也为后面的竞争留下了阴影,形成了拖累,“马太效应”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人与人之间的基础条件差异巨大,我们既不能要求竞争配置资源时附加许多额外的照顾条件,那样会使竞争的公正性大打折扣,现实中也缺乏可操作性,更不能放任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贫富差距的加大。“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下去,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2]因此,在充分肯定市场经济体制合道德性的同时,应该注重道德协调,让不同地区的所有社会公众都能为发展贡献力量,能共享发展的成果。

       由此,就应该思考诸伦理学理论体系在道德协调中的理论力量。道义论和功利主义均是伦理学中非常出彩的理论体系,以往的学者探讨多在坚持一种伦理体系,排斥和批判另一种伦理体系。“这种思维模式认为,现实存在着某种永恒不变的知识基础,我们可以在思维过程中,从错综复杂的差异性、多样性、丰富性中,找到可通约性,舍掉差异性、多样性、丰富性,整合共同点,把握同一性;同时将高层次归结到低层次,并依次递进,逐级递归,最后归结到最低层次,从而找出作为终极基础的最大范围的同一性。”[3]这种伦理学理论体系之间强调纷争与互相排斥.不注重互相之间的协调与补充,导致要么坚守道德的纯真,形成道德行为曲高和寡,甚至成为道德精英的专利,要么让功利充斥每一个角落,行为的合道德性时常被丢弃。这样的纷争并不有利于道德氛围的浓郁,正确的路径应该是,关注诸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叠合共识,积极促成道德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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