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年多的政策跟踪审计实践,各级审计机关在促进打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保障政令畅通、维护财经法纪、促进改革和创新的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由于政策跟踪审计尚属探索尝试阶段,在诸多方面还存在亟待完善和改进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直陈问题探究原因,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实践操作性的建议。 一、政策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1.审计计划安排同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中央的重大政策措施主要是站在全局的高度而制定出台的,虽具有一定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全局性,但具体到幅员辽阔、区域生态、政治经济环境各异的地方,各种政策措施的作用、效果都可能会发生衰变。换句话说,要想接地气还需根据中央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政策措施。但是经过调研,审计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是以审计的角度全盘对接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这些安排部署是审计署以中央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地方审计机关无权删改,只能照章执行。不难发现,这些审计项目的选取以及审计目的大都源于审计部门站在自身角度的工作安排,势必会造成同工作实际脱节,未必契合地方政府、当地民众以及利益相关者所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在审计实践中,由此形成的审计成果可能会是审计人员的孤芳自赏,需要的不审,审的不需要,自然就达不到审计督促落实服务目的。 实践中,有的信息消费政策可能在贫困县区尚无现实需求环境,若推进督办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就毫无现实背景和审计抓手。有的营改增政策尚处于试行初期,还未形成政策执行的痕迹和后果,此时安排介入可能不符合政策执行本身的内在规律和特点。有的饮水安全、医保惠民政策,可能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急需督办,但从面上来看又觉得是鸡毛蒜皮事情,未必安排项目审计。有的重点项目、重大政策密集推出时效性极强,现有审计资源、审计环境、审计覆盖面又无法满足,若全部安排项目审计,势必审计质量难以保证、风险较大。上述政策审计项目计划同实际需求不够匹配的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审计计划制定者囿于审计系统内部视角,不能跳出审计看政策落实的宏观视野,不能站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布局的高度考量政策落实的轻重缓急,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回应民众民生诉求的角度去感受民意民情,不能精准契合利益相关者所思所想,这就必然造成审计需求与审计供给错位。 2.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同实际要求不够协调 政策跟踪审计开展一年多来,已审计各类政策近百项,加之地方政府配套出台的若干措施意见办法,其工作量已逐渐跃居其他业务审计工作量之首。经过调研,目前市级审计机关已全部成立了专门的政策审计科室,配备了专业人员,而在县级审计机关大多还未配置专门科室和人员,业务开展主要靠其他科室捎带抄誊。同时政策审计组织模式相对固化,项目组成员年龄、专业、职称结构不合理,存在科室、部门和单位的机构壁垒,各科室单打独斗各自为政,审计信息无法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形不成合力。而政策跟踪审计,就是要在原来各行业业务审计的基础上,实现审计链在宏观层面的拔高和微观层面的追溯与延伸,当下固化的审计组织模式显然同工作要求是不搭接的,既显得审计人力资源投入偏少,也凸显组织模式不契合政策审计类型的内涵与规律。 另外,从事政策审计的人员理念相对滞后素质仍有差距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因受长期以来在财政财务领域形成的审计理念的影响,没有及时向现代绩效审计转轨,审计人员习惯于埋头从资金和账簿里查找问题,习惯于凭借老经验死板教条地用生硬的数字堆砌结论,不重视抬头学习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政策背景,不适应从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市场活动之间发现内在逻辑关联,不善于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找准根源,不能够从微观现象提炼一般经验,也不能够从宏观角度审视评价微观事件,抓不住政策执行的“牛鼻子”,站位不高,宏观政策视野狭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同时从数据、现象、证据材料中加工、分析、提炼有效信息的能力素质不够,对政策认识理解没深度、对监管执行没力度,对工作前瞻性谋的不深谋的不实,没思考没想法没思路。 3.审计专业规范和制度体系不够健全 政策跟踪审计是国务院新近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审计署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意见的通知》(审政研发[2015]58号)等现有的行政和部门规章,着重从工作部署的角度安排了政策跟踪审计审什么,但并未对怎么审进行细化规范,并未对这一全新审计类型作为八大监督形式之一如何有力有序介入国家治理进行制度设计,未能将政策跟踪审计作为政策执行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进行统筹系统安排,因而没有形成政策跟踪审计在整个审计系统的闭环制度安排。由于缺乏政策跟踪审计法定的职责、权限、依据和路径的官方明确解析,就使得在实践中对该项审计的理解存在碎片化、同质化和简单化,势必影响跟踪审计的质量、效力和成果应用。 同时,由于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开展时间不长,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类型,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介入的时机、节点、组织形式以及审计成果等审计全流程,都还是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原来在常规审计中所形成的审计准则、方法、审计框架、审计质量控制流程和审计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相对稳定成熟的审计监督工作模式,无法适用于各种行业政策的跟踪审计。在审计准备、实施、报告各阶段,缺少必要的审计程序框架和审计取证、质询、成果的专业工作细则和规范,以及对各种政策落实情况的较为具体明晰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会带来实践操作环节无章可循的随意性。 4.审计方式方法同政策审计特点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