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论试论庄存与《春秋正辞》与官学的关系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辛智慧(1982- ),男,清华大学国学院博士后,zhihuisinn@163.com。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清史研究

内容提要:

《禁暴辞》《诛乱辞》作为庄存与《春秋正辞》的第七与第八“辞”,完整体现了《春秋》诛乱贼、达王事的根本大义。将之与《左传》《公羊传》《穀梁传》《春秋胡氏传》及乾隆官方的《日讲春秋解义》《御纂春秋直解》相比,可以发现,不论是庄存与因袭还是偏离官方经说,其背后的解经旨趣从未改变,皆以维护王道秩序为职志。这不但不背离官方以《春秋》为治术,维护尊王大一统的立场,甚且比官方阐释更完整、更有意识形态性,其卫道护统的衷曲亦比官方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乾隆朝的文化教育官员,其学术对官学的这种响应,当与其自身的核心关怀相关,也是时代、经历、家世、性格等诸多因素相互激荡的结果。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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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16)-03-0037-21

      庄存与《春秋正辞》作为晚清公羊学思潮的肇端之作,在清代学术思想史上居于重要地位。该书在元代赵汸《春秋属辞》所总结义例的基础上,重新“檃括其条,正列其义”,①将《春秋》经文类分为九个“辞”,分别为:奉天辞、天子辞、内辞、二伯辞、诸夏辞、外辞、禁暴辞、诛乱辞和传疑辞。其中“传疑辞”是对《春秋》书法的说明,目前仅存两小序、一经例,有阙文,当为存与生前未克整理完成所致。②其他八辞分别是对《春秋》中与“天”“天子”“鲁国”“齐桓公和晋文公”“诸夏国家”“夷狄国家”“暴行”“乱行”等相关内容的分类和讨论。可以看出,这一章节安排,基本体现了一种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天人秩序,与传统公羊家的认识相符。

      在每一“辞”之下,又分若干小辞目,如《奉天辞》下分“建五始”等十辞目,每一辞目皆有一小序,以概述该辞目的主旨。同时,庄存与将《春秋》中从属于该辞目的经文归置于其下以当例,并为每一条经例皆撰有解说。另在全书首冠以《春秋正辞叙目》,以统领九“辞”,相当于九辞的小序。由此可知,《春秋正辞》是以“叙目”—“辞目及序”—“经例及解”为主线,层次井然、议论浑成的一本著作。

      其中第七“辞”,即《禁暴辞》,乃庄存与对《春秋》中与诸夏诸侯“暴”行相关的内容所作的分类擘划,共有17辞目:灭国、国亡、失地、迁国邑、入国邑、围国邑、伐国取邑、降国邑、战、败、诈战、覆师、袭、用人、专杀诸侯、国迁、复国存祀。可见存与所谓的暴行,多与诸侯间的侵伐攻掠相关。第八“辞”,即《诛乱辞》,乃存与对《春秋》中与诸侯、大夫的“乱”行相关的内容所作的分类擘划,共有14辞目:弑、篡、诛绝、诸侯出入、纳子、逐世子母弟、杀世子、杀君世子、杀大夫、放大夫、大夫奔、大夫归、叛人、盗。可见存与所谓的“乱”行,一与大夫对诸侯及天子的谋逆、叛乱相关,二与诸侯对大夫的逐放、屠戮相关。

      由此可知,此二“辞”盖完整体现出据乱而作的《春秋》所蕴含的根本大义,即退诸侯、讨大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以达王事而已。目的还在于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中心的王道秩序。③故以此二“辞”探讨庄存与同官方学术立场的关系,当有如下便利:一是此一探讨建基于《春秋》的根本作意之上,当可避免举偏概全之讥;二是此二辞所蕴含的《春秋》旨趣,盖原本即为大一统君王所重点阐扬,考察庄存与在此方面与官方的离合异同,当更容易见出二者之关系。

      再则,庄存与“素称魁儒”,行文好用箴铭式语言,辞华典赡(所谓“深美闳约,雅近《淮南》”),但亦苦于艰晦。现有研究多以“庄存与公羊学”“庄存与春秋学”或“常州学派”等为主题,对之进行相对宽泛的研究,尚未展开紧扣文本的专书研究,这无疑是十分不够的。此或为现有研究常存在句读失误,乃至误读误判、举偏概全等问题的症结所在。而本文立足于《禁暴辞》《诛乱辞》的目的,亦在于尽量避免此类不足,为此一讨论建立较为可靠的文本基础。

      对于庄存与同官学的关系问题,目前尚未有专题讨论之作。本文试粗陈梗概,以就正于方家。

      一、清官方《春秋》经解的旨趣

      清代官方,尤其是康乾两朝,热衷学术文化的大一统之业,御纂有多部经解,凭借政治威势使“圣贤大义变作帝王家学,御定经解成为权威文本”④。这些集学术、政治、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权威文本,是官方屡次推广的士子研习之新典范,对清代的学术文化有着明确的导引限制作用。一生与士子、皇子的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庄存与,其经解取向、学术主张不可能不受其影响。

      具体到《春秋》而言,清代官方共修有三部《春秋》经解:《日讲春秋解义》(下称《解义》),系康熙帝早年经筵旧稿,雍正七年(1729)重新校订并“恭呈御览者再而后告成”,最终经乾隆帝核准后刊刻于乾隆二年(1737);⑤《钦定春秋传说汇纂》(下称《汇纂》)敕修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修成于五十七年(1718),刊刻于六十年(1721);⑥《御纂春秋直解》(下称《直解》)修成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⑦其中《汇纂》是集注之作,一般以收罗同一条经文的不同解释为主,但偶以按语表明编纂者一己之倾向。

      这三部经解,敷陈虽出臣工,但阐绎悉尊圣训,其学术旨趣有明确的前后继承之处,如乾隆帝为最后完成的《直解》作序即称该书“一以《汇纂》为指南”,四库馆臣为之提要亦谓其“与《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宗旨同符”⑧。虽然此类宣称,难免有“善继善述”式政治表演的成分,但三书确实亦存在主旨前后相继的明显痕迹。三书修成后,皆获帝王赐序,将官家对《春秋》一经的看法明白写出,告示天下,其限制与引领当朝学术文化走向的用意清晰可见。因此,欲领略清代官家的《春秋》纲领,则不可不读这些御赐序言。归纳言之,其要旨厥有数端:

      第一,以《春秋》为“经世之大法”,学术乃治理术之一端。

      虽然儒学向来以济世安民为标的,但帝王谈学术,依旧与普通儒者,尤其是下层读书人有别,更看重学术的治理术功能,清代帝王尤其如此。康熙帝为《解义》作序即谓:“朕惟《春秋》者,帝王经世之大法,史外传心之要典也。”即强调《春秋》可被帝王用以经世之功能。乾隆帝更因《解义》经康雍两朝第修而成,故谓“两朝圣人之心法、治法,亦于斯可睹矣。”可谓对乃祖之意心领神会。故四库馆臣亦以“帝学”对该书提要:“大旨归本于王道,允足明圣经之书法而探帝学之本原。”⑨故对官方而言,其论《春秋》更看重其可以治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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