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三板审计的相关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婷婷,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龚黎明,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文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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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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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自2013年12月14日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来,全国股转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效应也得到市场各方的认可。截至2016年3月31日,挂牌企业已达6349家,挂牌新三板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的主流选择,也给国内的新三板审计市场带来了巨大机遇。因此,关注新三板市场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工作的力度和完善审计流程也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本文从实务操作角度出发,对新三板企业审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展开论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对策,为新三板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意义。

      二、新三板市场审计现状

      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挂牌企业数量来看,截至2016年3月31日,挂牌企业共6439家,其中有4390家选择十大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占比70%。而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审计中占绝对优势的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新三板审计中仅承担32家挂牌企业,占比0.5%。新三板企业的挂牌审计倾向于十大内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大增加了十大内资事务所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使得审计过程中各类问题突出(详见表1)。

      

      三、新三板市场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计划阶段

      1.审计时间计划不合理。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三板审计主要集中于十大内资事务所,使得同一新三板审计项目组同时承接4~5家企业的挂牌审计业务已经成为常态。这种情况下极易导致审计时间计划互相冲突,审计安排混乱。

      2.新三板审计过程中意外多发。新三板市场主要是针对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因此新三板审计不同于IPO审计和年报审计,审计过程中意外情况多发,加上事前没有恰当的计划安排,就使得计划阶段的时间安排得不到有效执行,很难保证按原计划出具审计报告。

      3.总体分析性程序实施不充分。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可以识别和发现与以前年度相比,经营状况的异常变化。由于新三板企业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收入较少、资产总额小,且新三板的门槛非常低,基本没有财务指标的要求,因此审计计划阶段的分析性程序常常得不到全面执行,也就无法识别初步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实际上增加了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量。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工作量过大。除了审计人力资源不足以外,审计过程中发现,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收发存管理混乱、关联方交易过于频繁等问题,从而为新三板审计工作带来更高的审计风险。为了减少审计风险,审计人员要加大工作量,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运用更多更全面的审计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保持职业审慎。

      2.审计工作难度高。截至2016年3月31日,信息技术、工业、材料业和可选消费业四个行业,占新三板全部挂牌企业比例高达83%。而这些行业是高科技企业,专业化程度较高,大多数审计人员对这些领域知之甚少,因而增加了审计难度。同时,由于有些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低,资料保存不全面,使得审计工作的开展更是难上加难。

      3.审计风险高。从新三板企业自身的特点来看,起步较晚,发展得还不够成熟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也不够高,加之新三板企业为了达到市场准入的条件,往往会出现虚假财务信息等现象,这样一来就导致了新三板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发生,增加了审计风险。

      (三)审计报告阶段

      1.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影响审计报告的编制。近几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新会计准则。包括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长期股权投资、合营安排、金融工具列报等在内的8项会计准则存在一些重新修订的内容,这些准则的修订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变化,但同样由于被审计企业规模小、对其估计不足,所以造成了财务报告中的一些错误,影响对审计报告的编制。

      2.所得税费用编报测算差错。201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修订对税项的披露,包括公司应按税种分项说明报告期执行的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和依据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这个过程需要重新测算并调整当期企业所得税费用、本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等,由于各个企业经营内容的不同,依据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一样,在测算过程中极易出现差错。

      3.券商加审要求。新三板扩容后引入做市商制度,即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就是该公司做市商,交易价格由做市商报出,分别向企业和投资人双向报价。同时,新三板实行主办券商终身督导制度,使券商在新三板市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加上挂牌企业众多,直接导致券商的尽职调查周期拉长。经常出现审计工作已经结束,并按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出具两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但是由于券商尽职调查周期的延长,使得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具有及时性,就需要加审一个季度甚至半年。增加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同时,也打乱了事务所接下来的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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