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制订了积极利用互联网创业融资渠道,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这一政策导向引发了互联网创业的热潮。专注于智能产品自主研发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小米,依赖创业者雷军在互联网行业长期积累的人脉关系组建起高素质的团队,利用创业者的教育水平、创业经验、文化条件与其社会网络成员接近的优势,获得投资并搭建起生产体系与销售渠道,业务收入迅速增长,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了非常高的估值,取得了创业的巨大成功。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云在本人不具备技术能力和资本的情况下,面对在教育水平、创业经验、文化条件等方面与自己大相径庭的社会网络成员,同样能够利用社会网络网罗大量的技术人员,并且获得了孙正义等顶尖创业投资人的大力支持,将阿里巴巴发展为中国首屈一指的互联网公司。上述企业案例为创业者提供了利用高质量的“朋友圈”获得创业成功的新思路。需要指出的是,创业者的“朋友圈”优势并非是创业成功的唯一道路。例如,全球领先的无人飞行器控制系统及无人机解决方案的研发和生产商——深圳大疆的创始人汪韬白手起家,并不具备显赫的社会网络,但在创业过程中能够与其社会网络成员默契配合、紧密协作,依然从社会网络中获得了充足的资金、技术和信息支持,实现了创业成功。更有甚者,依靠“朋友圈”优势开展创业,也可能潜伏着危险。例如,聚美优品创始人陈欧的第一个创业项目——GG游戏平台尽管获得了两位世界游戏冠军的支持,本人也拥有斯坦福大学MBA的教育背景,但是未能筹集到该创业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上述一系列互联网时代创业现象的出现,都对与创业者的“朋友圈”,即社会网络相关的现有研究提出了挑战。 从理论研究的现状看,创业者的“朋友圈”优势实际上体现了不同的社会网络特性对其创业业绩所带来的影响。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网络的概念就被引入到了有关创业问题的学术研究之中。依托社会嵌入理论,学者们普遍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研究结果:良好的创业社会网络能够促进创业者的创业成功。Ostgaard and Birley[1]利用三种增长率,包括销售增长率、员工雇佣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作为衡量创业企业业绩的标志变量,他们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企业创始人的社会网络规模及其社会网络的建立和扩张时间对创业企业的成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Lehner[2]的研究同样表明:高水平的创业社会网络能够让创业者或创业组织以更加低廉的方式获得创业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及社会资本,帮助创业者在社会网络中更加顺利地寻找到合适的合作者和创业团队成员,进而促进创业成功。但是,现有的关于创业者社会网络对其创业业绩影响的研究结果难以解释以下现象:①在同样拥有较强社会网络水平的情况下,小米、阿里巴巴与GG游戏平台的创业者为什么会产生迥然不同的创业业绩?②在拥有较弱社会网络水平的情况下,大疆科技的创业者凭借什么取得了创业成功? 理论研究结果与创业实践之间之所以出现如此鲜明的反差,是在互联网时代,颠覆性的技术或管理变革使得创业者不得不面临全新的创业环境所造成的,还是现有的与社会网络相关的创业理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为解决上述理论研究与创业实践的悖论,本研究基于数据抓取技术,针对相关互联网创业众筹网站,抓取并分析相关网络数据,构建了包含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1517个创业项目及其创业者信息,以及97541条创业者社会网络成员信息的互联网众筹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将社会认同理论融入社会嵌入理论的框架之中,基于创业者内群体条件这一被现有的相关研究普遍忽视的视角,利用倾向评分匹配方法,研究互联网创业活动中创业者的社会网络特性及其内群体条件对创业业绩的影响,以及创业者的内群体条件对社会网络特性与创业业绩影响关系的调节作用,提炼出互联网创业不同业绩背后的管理学逻辑,以期能够为互联网创业者提供管理学建议。 二、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 1.理论模型构建:内群体条件变量的引入 社会网络在管理学研究中通常被定义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个人、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及其相互之间联系的总和[3]。Zimmer[4]将社会网络的概念引入创业研究领域,认为创业者所处的社会网络特性对于其创业业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理论界普遍利用社会嵌入理论来解释创业者的社会网络特性对其创业业绩的影响[5]。社会嵌入理论认为,创业者的社会网络有助于创业者与其社会网络成员建立长期的经营合作关系和战略同盟[6],帮助创业者获取通过一般市场手段难以获取的资源,或者以更为低廉的价格获取上述资源[7.8],让创业项目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适应竞争环境;同时,创业者的社会嵌入能够帮助其在创业决策和团队建设过程中获得更为专业的建议,笼络教育水平更高或更富有创业经验的团队成员,最终提升创业团队整体的创业能力[9]。基于社会嵌入理论所开展的对创业者社会网络的研究表明,创业者的社会网络水平直接影响其创业项目能否获得成功,以及创业业绩能否实现提升。 然而,从上文列举的互联网创业案例中可以看出,在互联网创业中,一味发展、增加社会网络成员,或者提升与网络成员连接的便捷性,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从社会网络中获得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脉支持。这种理论研究结论与创业实践的背离是否仅仅出现在互联网创业领域呢?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逐一梳理,本研究发现,基于传统创业领域的研究虽然整体上得出了社会网络特性对创业业绩具有正向影响的结论,但有学者发现,仅从社会网络特性出发,难以全面地解释社会网络对创业的影响作用,如Cooper et al.[10]系统分析了1984-1985年在美国成立的2246家企业创始人的社会网络数据,发现仅研究社会网络特性会产生一定的模型内生性,需要更多的相关信息来分析其对创业业绩的具体影响效果;Butler and Hansen[11]也提出仅从创业社会网络本身出发,而不考虑创业者与社会网络成员的交互关系,难以充分解释社会网络对创业业绩的影响。一些研究基于结构洞理论,利用创业者的社会网络位置,即创业者与其社会网络成员展开联系的便捷程度来解释在相似的社会网络条件下,为何创业者会实现不同的创业业绩。然而,以社会网络中心性为代表的社会网络位置理论仅能考量创业者与网络成员展开联系的能力,而忽视了网络成员基于自身与创业者在教育水平、创业经验或地域文化等方面的相似性而产生的社会认同,难以有效地分析不同的“朋友圈”优势对创业结果的复杂影响[4]。由此可见,不论是针对互联网创业还是针对传统创业的研究,仅仅基于社会嵌入理论来进行分析,并不能完全解释在相似的社会网络特性下不同创业者创业业绩的差异,也无法对创业者的社会网络对创业业绩的影响做出准确的理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