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上而下的管理还是科学共同体的自治

作 者:

作者简介:
杜鹏(1971- ),男,安徽宣城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科学技术与社会、学科政策,dupeng@casipm.ac.cn;李凤(1991- ),女,四川南溪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科学技术与社会(北京 100190)。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科技评价已成为困扰我国科技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文章从科技管理的视角入手,通过对知识生产相关活动的特点及其管理过程分析发现,科学工作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它明显区别于其他领域,其控制由身处研究现场的实际操作者来实施,而非受控于外部权力所建立的规则和管理体系,因此类似于行会式工作管理体系,声誉系统是对科学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核心,并由此认为,科学共同体内部管理未能有效发挥是我国科技评价问题的根源,而有效的科学家职业化市场的建立是解决科技评价问题的关键。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8 期

字号:

       文章编号:1003-2053(2016)05-0641-06

       科技评价作为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营造激励竞争的环境、提高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些年来,科技评价却一直是困扰我国科技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成为科技界、政府乃至社会热议的焦点话题。

       对我国的科技评价问题,相关学者和科研管理人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概括来说,相关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方面,从宏观的体系、制度层面来说不够健全。尽管许多政府部门发布了有关科技评价的管理文件,但由于缺乏刚性约束,文件的执行力和评价的效果并不理想,存在较大随意性;此外,相关主体的责任不够明确,造成评价的“缺位”、“越位”同时存在[1][2]。另一方面,从微观的操作、程序、方法来说有待完善,存在一些导向问题。一是片面追求“打分排名”、“评比评优”,导致评价“过度”、片面追求业绩;二是评价结果与科技人员的工资、职称、住房直接挂钩过多,导致科研活动中的急功近利思想,甚至成为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的诱因;三是评价指标盲目套用,简单量化,如过分注重科技人员发表论文的数量和刊物级别,而忽视了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成果转化对社会的贡献;四是行政部门对评价的不当介入过多,影响了科技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3]。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视察中科院时强调,“要坚决扫除影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体制障碍,有力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优化科技政策供给,完善科技评价体系。”①然而,如何认识科技评价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仍然是制约科技评价改革的焦点所在。为此,本文试图从科技管理层面探讨科技评价问题,以期为我国科技评价改革寻找出路。

       1 我国科技评价改革发展的简要回顾与评述

       围绕科技评价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开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1.1 科技评价改革发展的简要回顾

       20世纪90年代中期,作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突破口,原国家科委率先提出用“第三只眼睛”对政府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等开展独立评估,并于1997年组建了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一系列评估活动。从1999年开始,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国科技评估活动的第一个行为规范和技术规范——《科技评估规范》于2001年4月公开出版,标志着我国的科技评估活动步入专业化阶段。

       2000年12月,科技部发布了《科技评估暂行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我国的科技评估活动。2001年12月在科技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国家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课题必须引入评估或评审机制。

       2003年5月科技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科技评价机制的要求。特别是,该文件对科技评价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做了重要论述。为了切实解决这些暴露出的问题,同年9月,科技部又出台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评价的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和监督机制,针对科技活动中计划、项目、机构、人员和成果如何评价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指出,改革科技评审与评估制度以及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在此基础上,2008年,科技部发布《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旨在转变长期以来以政府组织成果鉴定为主的科技成果评价方式。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制度等。2014年国务院在《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进行了重申。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的要求,强化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对公益性研究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

       1.2 对我国科技评价改革发展的评述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科技评价一直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下,为促进科技管理的科学化和资源的高效利用而服务。其改革发展体现出两个重要的方向:

       一是体现科技评价专业化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一直是科技评价改革的核心之一。历年来的相关政策大都强调应该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产业化等不同类型科学技术活动的特点,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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