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B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63(2016)03-0038-07 DOI:10.15937/j.cnki.issn 1001-8263.2016.03.006 2005年,霍耐特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了题为《物化:一种承认理论的研究》的讲座,物化概念逐渐引起各方关注。在这次讲座的基础上,他在2008年出版了《物化:旧论新探》一书,在书中对一些批评者的观点进行了回应,从而物化概念在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的地位得以彰显。结合霍耐特对物化的相关论述,本文重点从物化概念的反思、物化概念的再诠释、物化的承认理论批判及其规避等方面分析了霍耐特对物化的批判,并将其概括为一种物化批判的承认范式,进而评估了霍耐特对物化的承认理论再诠释在其自身理论发展中的地位,以及这种诠释在法兰克福学派物化理论发展中的地位,这将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物化理论。当然,霍耐特物化批判的承认理论范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一、霍耐特对工具化物化概念的反思 霍耐特致力于修正物化概念,并试图赋予物化概念以新的内涵。这一工作始于对卢卡奇物化概念的批判,延伸至对法兰克福学派物化理论的反思。他认为,从卢卡奇到法兰克福学派所形成的工具化的物化概念,始终坚持主体对客体的认知立场,从而遮掩了承认关系。按照这一思路,我们从三个方面揭示霍耐特对物化概念的反思。 首先,霍耐特对卢卡奇物化概念的反思。卢卡奇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批判,他把物化解释为人自己的劳动、活动成为不受人控制并“控制人的东西”①。物化被视为一种社会病态现象,这点与霍耐特的观点相一致,但对物化概念的解释却与霍耐特明显不同。按照卢卡奇的解释,人自己的劳动、活动与人本身相对立,只服从于“物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②及其规律,个人“为自己利益而利用对这种规律的认识”③,对世界首先采取了一种认知立场。按照卢卡奇的解释,物化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采取了物的形式,随着商品交换的普遍化,商品形式渗透到生产过程中产生了物化,他用物化概念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生活,并与个体对社会世界采取超然的、观察者的立场联系在一起,把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物化关系看作是越来越普遍的经济系统合理化的表现形式。卢卡奇对物化概念的分析坚持了社会经济层面的优先性,认为商品交换产生的物化现象可以扩展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与自身、社会与自然的关系都可以还原为经济关系,或者说“使整个社会(至少按照趋势)隶属于一个统一的经济过程”④,意味着生产机械合理化和商品可计算原则必须遍及生活的全部表现形式,实际上就是“把人的行为置于客观理性这一外在尺度面前进行检验”⑤,导致人的自身价值被忽视。霍耐特认为用这种经济同一性逻辑解释各种物化现象难以令人信服,而且容易混淆物化与合理化的关系,把资本主义社会中工具理性在经济领域的应用看成是社会合理化的表现,物化是社会合理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这种机械合理化解释是不充分的。正如哈贝马斯指出那样,“卢卡奇把合理化和物化看作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⑥,然而社会合理化不必然导致物化,因为社会合理化还存在交往理性合理化的一面。霍耐特指责卢卡奇采用主客体分析模式,所有社会要素都能进行经济计算,即采用同一性逻辑解释物化现象,存在理论上的局限性,这“怎能解释商品交换以外领域的物化呢?”⑦他认为商品交换领域内的物化现象不能扩展至整个生活领域。 其次,霍耐特对法兰克福学派物化概念的反思。卢卡奇对物化分析的认知立场、对规律的认知及其工具运用立场、经济生活中的可计算原则影响了早期法兰克福学派思想家。霍克海默等人从自我持存的立场出发,考察工具理性的扩展及其带来的物化后果,把资本主义合理化看成是工具理性扩张的产物,“理性成了用于制造一切其他工具的工具”⑧,“思想在数学、机器和组织等物化形式中被摒弃掉了”⑨。哈贝马斯指出了霍克海默、阿多诺“把资本主义的合理化理解为物化”⑩,工具理性的扩张被认为是作为物化的合理化的根本动因。霍耐特则明确指出了霍克海默等人对物化概念的理解与卢卡奇的关联性,“卢卡奇从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抽象强制中推导出物化思维形式,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把这种物化思维形式看做是人类工具性地利用自然的内在形式”(11),并指出工具理性这一标志着批判理论核心主题的新概念,受到卢卡奇物化概念的影响,“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用‘工具理性’的概念说明这种物化思维形式”(12)。马尔库塞则认为技术是物化的“重要工具”(13),导致物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他最看重技术这一原因,理由是技术带来了最“成熟和最有效形式”(14)的物化,于是他把早期霍克海默对物化的工具理性分析模式转化为技术理性分析模式。在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家看来,工具理性成为解释社会合理化的重要概念,而物化是社会合理化的结果,或者说“人类的整个文明过程就是由逐步物化的逻辑所决定的”(15)。哈贝马斯认为作为社会合理化的物化,采取的是工具化物化概念,局限于主客体的分析模式,从一种交互主体间的交往理性分析模式出发,他指出工具理性不必然带来物化,只有当工具理性干预交往理性才会导致物化。霍耐特接受了哈贝马斯对物化批判的交互主体间的分析模式,把日常交往实践纳入文明进程的考察中,批判了工具化的物化概念,指责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等人都“拘泥于意识哲学的思想传统。这个思想传统按照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知关系的模式构建人的理性概念”(16),被迫按照主体工具性地使用客体这样一种模式来思考一切社会行为和过程。霍耐特认为,这一模式坚持认知对承认的优先性,忽视了主体间的参与性、情感性的实践关系,从而指出了法兰克福学派早期思想家解释物化概念存在的根本问题,即采用主客体分析模式以及对认知优先性的重视,造成了承认的遗忘。 最后,霍耐特对工具化物化概念的反思。霍耐特认为,从卢卡奇到法兰克福学派解释了一种工具化的物化概念,从而蒙蔽了承认关系,他反对这种把物化概念等同于工具化概念的做法,认为两者存在明显差别。首先是概念上的差别。工具理性主义常常为了实现个人目标而把自己和他人视为实现目标的手段和工具,造成把人当作工具来对待的工具化与物化等同,忽视了两者的根本差别。工具化并没有忽视自己和他人作为人的特有属性,只是把别人视为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手段和工具而已,物化却指当目标自洽化的情况下,在别人身上感觉不到自己和他人作为人的属性,仅仅视为物,或达到目的的认知对象。可见工具化和物化存在根本上的差异,但人们为什么常常将两者混淆起来呢?霍耐特指出:“可能是因为‘工具’一词让我们首先想到事物客体。”(17)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因为恰恰是人们特有的人类属性才使人承认自己和他人能够成为实现外在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相反。其次是评判标准的差别。把人视为物,违背了道德原则,通常人们以道德的名义对工具化进行批判,“我们能够批判对别人进行工具化的种种形式,只要我们发现它们总体上违背广泛接受的道德原则”(18)。但在对待物化的批判上,仅仅以违背道德规范的名义是不够的,因为“这种提法似乎不能解释物化概念中与社会本体论相关的内容”(19)。祖恩指出霍耐特的物化批判“遗忘了一种非道德承认的基本形式,这种非道德的承认本身是其它三种道德的实质性承认的前提”(20)。可见,物化的发生不仅违背了道德规范,而且犯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错误,从更深层次上说就是违背了作为道德自身基础的基本条件,这个基本条件必须获得本体论上的支持。从后者来看,人与世界存在一种先在的承认关系,工具化物化概念的问题是以对道德的违背掩盖了物化是对先在承认关系的遗忘。既然工具化概念不能完整地解释物化概念,我们就必须重新对物化概念进行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