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当性及相关问题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传有,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30072;杨伟清,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政治正当性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哲学问题,旨在考察政治权力的正当性所必须满足的道德条件,或者说旨在探讨什么样的政治权力可以得到道德证成。政治正当性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基于政治权力的五大特征,即非自愿性、强制性、垄断性、笼罩性以及深远性。就政治正当性问题而言,我们需要区分国家正当性与政府正当性,进而区分国家正当性的对内与对外两个不同维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7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2-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6)04-0005-08

       政治正当性(Political Legitimacy)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哲学问题,但政治正当性又是一个颇为含混的概念。究竟什么是正当性?当追问特定对象的正当性时,我们想知道些什么?用来限定正当性的“政治”这一概念又意指何物?政治正当性的问题意识究竟是什么? 政治的正当性为何特别重要? 政治正当性内部是否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分?

       本文试图回答以上这些问题,以澄清政治正当性的确切内涵。文章主要考察“正当性”这一概念,力图给出与正当性追问相关的问题意识;接着讨论什么是政治正当性,以及政治正当性为何值得特别关注; 最后给出一些与政治正当性问题相关的重要区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的重点在于考察政治正当性这一概念,并不讨论政治正当性的基础。政治正当性的基础是另外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笔者会在其他地方深入讨论。

       一、正当性

       我们首先从对“正当性”这一概念的分析开始。若认真反思和观察自己生活的世界,我们就会发现,对正当性的追问几乎随处可见。当一个教师制定某个课堂的游戏规则时,课堂中会有某些学生挑战这些规则,质问这些规则的正当性。当一个大学中的管理部门按照教师职称的高低而分配不同的教学和科研要求时,该大学的教师当然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些规定的正当性给出解释。当家长为孩子安排了过多的培训课程,使得孩子毫无喘息之机时,有些孩子会抗议家长的安排,索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去医院就医时,当看到医生开出的花样众多的检查时,有些病人就会进一步询问某些检查的必要性,也即是其正当性。或者,当某人经过刻苦的学习和实践,已经熟知并能灵活运用某一国家的法律,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当律师,并试图开展律师业务时,却被告知必须要先参加相关的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方可以正常执业,他会有理由愤怒,并挑战相关规章的正当性。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遭遇正当性问题的追问,并不意味着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会有正当性的反思和质问。追问正当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追问者。这些条件主要相关于行为主体,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行为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理性反思精神和能力,倾向于在理性的基础上衡量和评估生活中遭遇的事件和对象。如此才有可能产生独立的理性的判断,而这些判断有可能和当前面对的某些规定或安排冲突,这就会带来疑问,进而引发对这些规定或安排的正当性的挑战。我们不能期待一个无知的或教条的行为者会有经常的正当性之问,因为没有理性的能力和反思的精神,就不可能产生我与他者之间的分裂或冲突,我与他者就会处在一种平和的状态,就会倾向于接受他者及其相关的安排。

       第二,行为主体需把自己看作具有自主性的自由且平等的存在者。只有当人们对自己的这一身份有充分的体悟和认同,珍视自身的自主选择权,珍重自我自由的程度和范围,珍爱自己的平等地位,才会对社会中那些旨在削弱人们的自主性、限制人们的自由以及戕害人们的平等身份的制度和实践提出质疑和挑战,追问其正当性。①

       与第一个条件相比,第二个条件似乎更加重要。原因在于,理性反思的开启并非自然而然的,它需要一个推动力。这个推动力要么是外在的某种引导或激发,要么是内在的价值认同或承诺,如对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的体认。当这些人们深以为然的重要价值遭到削弱或制约时,就必然会想要寻求解释,从而开启理性反思之门,进而引发正当性的疑问。一个有良好教养、理智成熟的人,若心中没有一点平等的观念,就不可能去质疑种族歧视制度的正当性,也不会反思异性婚姻制度的合理性。同样,一个奴隶无论如何聪明,若深信一些人生来就是做奴隶的,另一些人则是当主人的,则他大概也很难去追思奴隶制度的正当性。而且,即便没有成熟的理性能力,单单是对这些价值的深沉认同在很多时候也足以引发对正当性的质问。故而,就这两个条件而言,第二个条件似乎是自足的,可以独自启动正当性之问,而第一个条件好像是不自足的,需要以第二个条件为前提。

       回到前面提到的那些引发正当性之问的例子。我们可以追问一下,在那些场景下,为何有人会产生正当性的疑问? 这种疑问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疑问? 什么样的答案才可以很好地回应这些疑问?

       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那些引发人们正当性质问的对象是一些规则、制度、要求或安排。这些对象以不同的方式或程度构成对人们的约束和限制:要么限制了人们自主选择的能力和范围,要么束缚了人们自由活动的空间,要么不符合人们所具有的平等身份和地位。如此一来,那些具备理性反思精神,崇尚个人自主、自由和平等的人们自然而然就会生发疑问,追问这些对象的正当性。

       当人们提出正当性问题时,人们究竟企望什么?这里至少有两种可能性:其一,人们企望有人能对相关的制度、安排或要求给出解释或说明。解释者主要指的是相关制度、安排或要求的制定者,但也可能是毫不相干的他人。所谓的解释其实就是要提供一种证成(Justification),证成相关制度、安排或要求的合理性,以缓解甚至消除人们的疑虑。其二,人们并不企望什么,而是已经断定相关的制度、安排或要求荒谬之极,无任何合理性可言。所谓的正当性提问,看似在表达疑问,实则是一种肯定的断言。但这种断言的根据何在?事实上,在断言的背后必定潜藏着这样的信念,即相关的制度、安排或要求绝对不可能得到证成。因此,无论是哪种可能性,正当性都与证成活动密不可分。当人们求索正当性时,即是在求索一种证成的具体实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