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国家基督教治理中的官教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陶飞亚,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 200444); 李强,上海大学历史系博士生(上海 200444)。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不平等条约使在华西教成为有相对独立地位的民间团体,迫使官方对教会从查禁变为保护和治理。因长期禁教及缺乏对西教的清晰认知,清廷仍从异端角度笼统地处理基督教问题。道咸两朝官教渐有接触,双方关系因当时战局时松时紧。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被迫全面开放传教,民教冲突频发,多数官员同情反教、治理消极。天津教案后,教会迎合中国发展需要,改善自身形象,部分官员渐以务实态度处理民教事务。长江教案后,朝廷肯定教会“善举”,双方沟通加强,官方政策随内外形势的震荡,从过分向教会倾斜突变为激烈排教。庚子反教双方创巨痛深,促使官教双方合作治理寻求共识,建立起区分矛盾、各负其责的制度安排,尽管无法摆脱条约束缚,但从国家治理角度初步纾解基督教问题的困局。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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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4年12月清政府宣布对天主教弛禁,被迫承认天主教及后来耶稣教的合法存在,从此晚清官方就面临着对这些西洋宗教从一禁了之变成如何治理的公共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界已经从民教冲突、官方政策及条约背景等不同侧面涉及了这一问题,①但迄今学界还没有从国家治理的视角研究清政府究竟是如何治理教会问题的,治理的成效如何及影响成效的关键在哪里等问题。

       众所周知,国家治理古已有之。有学者将治理界定为“政府制定和实施规则以及提供服务的能力,而不论这个政府民主与否”。②事实上,清政府从清初就面临着治理天主教的问题。按现代政治学与行政学的国家治理理论,国家治理分为“单一主体”治理与“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两种类型。③鸦片战争前,清政府是国家治理的“单一主体”,它对天主教是绝对权力意义上的“单一主体”管理,所以就有了清前中期对天主教宽容与严禁的多次反复。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国家治理的单一主体地位受到半殖民地格局的削弱。在不平等条约支持下的西方在华教会,相对于清政府是具有某种独立性的社会主体。基督教既是被治理对象,一定程度上也是治理的参与者。当然,这种参与在晚清都是通过列强驻华使领公开或幕后支持实现的。在这一逻辑中,如果晚清国家治理基督教的目标已经不可能是清前中期那样以禁绝为目标,而是通过管控冲突以维持自身统治,那么决定其目标能否实现就取决于主导治理的官方与被治理的教会是如何互动的。

       因此,考察晚清政府的基督教治理,官教关系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这涉及官方究竟怎样认识教会对清朝统治的影响,是危害性的,还是有益并可利用的?官方的认识是因何变化的?另一个考察的重点是教会方面如何看待自己与清朝统治的关系?它通过什么方式让官方认识自己的真实情况,并最终影响到官方治理政策变化的?最后必须强调,晚清治理基督教是在不平等条约束缚下遭遇的新问题,这一问题把侵略与反侵略、文化与利益的冲突、保护正常信仰与规范民教关系等矛盾纠结和叠加起来了,加剧了治理的复杂性。在这个视角下考察官教关系,希望能带来一些新的认识。

       一、路径依赖下的官教重逢

       弛禁之初,官方对天主教的看法很难摆脱“路径依赖”的惯性。清廷自雍正朝以来的禁教政策,形成了从意识形态、法律条文到司法判例一整套的查禁体系。这个体系重在防范天主教“左道惑众”危及清朝统治。④因此弛禁上谕虽然承认天主教旨在劝人为善,同时也强调“其有藉教为恶及招集远乡之人勾结煽惑,或别教匪徒假托天主教之名,藉端滋事,一切作奸犯科,应得罪名,俱照定例办理”。⑤显然,这个声明的重点似乎更在意警告和防范天主教“作奸犯科”的影响。道光皇帝对战争失败记忆犹新,1846年1月清廷寄给闽浙总督的上谕中,要求他对天主教“不动声色,持以镇静,内查民情,外弥夷衅”,⑥不要因天主教惹出衅端。

       但清廷的指示过于笼统,地方治理更取决于封疆大吏对问题的理解。耆英在广东任上对天主教有所了解,希望息事宁人,这也体现在下属知县的施政上。1847年美国浸礼会牧师罗孝全(Issachar J.Roberts)欲在广东番禺设堂传教,番禺县令对教会活动采取事先安民的做法。⑦徐继畬在福建巡抚任上时对传教士租住神光寺也做了柔性处理。⑧但也有官员在处理天主教问题时表现得比较严厉。1847年9月耶稣会传教士郎怀仁(Adrien Languillat)在山东平度州传教时被地方官抓住审讯,并被押送上海。⑨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直隶、湖北、西藏等地。

       这时刚刚走出被禁困境的天主教开始活跃起来。如教会史家赖德烈(K.S.Latourette)指出的,传教士们很明白“敕令和条约的履行大都依赖于地方官和士绅的好心好意,况且这些条约和敕令都是来自战败后的惩罚,中国人对它们的遵守大多是半心半意的”;一些传教士希望像康熙年间的先辈一样,通过科学和教育的服务重获官方信任。⑩在上海的耶稣会士梅德尔(Mathurin Lemaitre)1846年8月向地方官“详细地介绍了在这批行将拨给的土地上准备建立的那些科学、慈善和宗教事业的机构”,(11)期望后者理解和支持他们的活动。

       耶稣教医学传教士在弛禁之前就和官方有过接触。伯驾(Peter Parker)1835年就在广州建立医院。“这种慈善式的努力,对移除人们思想中的偏见有很大的助益。……总督和广东省的其他高级官员也都是病人中的一部分。”(12)伯驾和林则徐有过“间接的接触”;“耆英和潘仕成的父母都曾是伯驾的病人,潘仕成和黄恩彤是伯驾的好友”。(13)鸦片战争之后,1844年春厦门美部会传教士雅裨理(David Abeel)与时任福建布政使徐继畬见面。雅先是给徐带去一本(世界)地图集,“把他最感兴趣的那些地方的位置和范围指给他看”,后来还“给他寄去有《新约圣经》和其他一些书的一个包裹”。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雅裨理还拜访知县、水师军官等。雅拜访厦门同知时,“和他充分和毫无拘束地讨论了自然的和启示宗教的重要真理”。(14)1847年12月10日,厦门的道台、水师提督、海关委员、同知拜访波罗满牧师(William J.Pohlman)和罗啻牧师(Elihu Doty),他们“还想看看有关电的实验”。(15)传教士们通过各种方式尽力培养上层社会对教会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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