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过去,代问题的出现伴随着人们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研究,也与儿童和青年作为独立的群体的被发现交织在一起。在现代社会,无论是作为意识形态,还是作为社会问题,青年群体都是重要的研究对象。然而,青年作为一个以年龄为基础的群体分类,如何能够指称虽然处于同一年龄阶段却迥然有异的亚群体呢?毕竟,诸如青年农民工和青年大学生这样的群体,他们所具有的非同一性显然大于其同一性。要准确理解这一问题,有必要回溯构成青年问题理论基础的代问题和代沟现象。 一、代问题:年龄在社会学中的理论“出场” 人是什么,这是一个愈久弥新的问题,也是一个仁者见仁的问题。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人是社会历史性的存在。人是历史性的存在,这不仅意味着人具有历史性,生存于历史之中,它也意味着人不可能超越历史而存在。从文化上来看,人类也许是永恒的;但就个体而言,人类的寿命却是有限的。尽管如此,虽然无数个个体不断老去,但人类仍然存在并将继续存在,然而却不是以永远同样的形态存在。人类社会的这种矛盾和多样性构成了从代际变迁的视角去研究人类社会的理由。 虽然人们早就认识到社会变迁通过代际变迁的形式发生,但直到20世纪初期,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非常有限。曼海姆在批评社会学家关于“代问题”的研究现状时指出,已有的社会科学各专门学科习惯从某一角度来分析代问题,却从没有人注意到代问题的连续性,从而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为此,曼海姆从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两个维度对代问题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 1.德国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眼中的代问题 由于人类个体寿命的有限性,人类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以何种形式、在何种程度上在不同年代出生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便自然地成为那些想要发现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人所不可避免的研究对象。在工业革命开启了现代社会的曙光以后,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者认为30年的代际距离对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曼海姆看来,“他们都想基于人的有限寿命和代际更替的生物学法则,来找到反映历史发展节奏的一般规律”[1]。 确实,作为代问题的生物学属性仍然是代问题的基础因素。人作为高等动物,首先是生命意义上的动物群体,是属于整个自然界和环境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人类所具有的普遍性。在精神的特殊性领域,人类才具有不同于其他动植物乃至智能机器人的独特特征,即人具有依据自己的时间维度而展开的社会历史领域。这一时间维度不但包括客观意义上的生命时间、社会时间和历史时间,也包括主观领域的时间感,即现象学意义上的个体内在的时间意识。在客观的物理时间维度上,代问题以人类整体作为一个有机体,以类似于新陈代谢的方式自然地延续下去。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先于该时间段出生的某一个时间跨度内的人相继去世,社会的主要部分由晚于那一特定时间段出生的人组成,这一现象使得社会更替以代际更替的方式展开。 然而,由于实证主义者们试图从代问题中寻找人类存在的终极性因素的动机,他们把“代”这一生物学因素看作社会历史进步的基本动力之一。由于实证主义者总是根据人的生物属性来看待代问题,他们把生物界中动物根据机体条件所展开的生存法则简单地搬运到人类社会中,实际上奉行了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因此,年长的一代(父代)总是以保守力量的形象出现,此时,影响人类进步的因素就取决于代际更替的节奏。如果社会总体上是按照这种历时性的线索前进,严格来说就只存在人类文化传承和创新的代际更替问题。由于持一种占主导地位观点的一代人的逝去,文化上的冲突和差异便只能以历史学的形态出现,所谓的代沟问题实际上只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文化的差异。 另一方面,历史主义者根据其保守主义的研究方法,“指出代问题恰恰否证了直线式的历史进步观念,代问题因此被视为内在时间的存在问题”[2]。从时间维度来看,纯粹的内时间并不能作为代问题的依据,然而历史主义把“代”视为精神进化历史中一个阶段性单位的做法,却弥补了强调代问题的生物属性的实证主义的缺陷。由于内时间观念把不同代的人置于某一相同的时间中,从而发现了同时代人的非同时代性这一现象。 历史主义否认在生命和精神因素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的互动关系,这无疑是正确的。正如福柯认为人的发现是现时代的产物一样,生物学中的代现象必须通过社会历史因素来考察。代问题的生物学属性是一回事,代问题表现出来的具体形式是另一回事,实际上,代问题的社会历史属性往往规定了代问题的特征和面貌。与此相类似,代沟的实际存在是一回事,但代沟的具体内容却又是另一回事,在不同的文化环境和政治环境下,代沟往往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代人对代沟也会持不同的态度。由于代问题的实质在于探究不同代之间文化系统的差异,代问题的社会属性在重要性程度上就大于生物学属性,代沟的问题也因此才会是不同代人之间的文化差异性问题,而不是机体差异性问题。 2.代问题的具体内容 确认了代问题的生物学和社会学基础,这只是问题的第一步。为了进一步弄清楚代问题的基本结构,曼海姆把目光转向了组成代单位的具体个体及其相互关系。为此,他首先区分了作为纯粹的聚合性事实的代与实存社会群体。“代的统一性主要并不在于那种能形成实存群体的社会结合……群体的形成是基于对同一代的归属意识之上,而不是基于某个确定目标”[3]。一方面,由于无须每个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代并不是类似于家庭、部落等的实存群体;另一方面,由于同属于一代人的不同成员并没有特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目标,所以代也不同于企业等社会组织。代的特征在结构上类似于个体在社会中的阶级位置,即“特定的个体在特定社会的经济和权力结构中共同的‘位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