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民族道德生活史入手研究我国几千年文明史中伦理道德的发生演变,特别是近代以来社会道德伦理秩序的巨大变化,是我国伦理学研究方向的一个重大转变。 这种转变首先表现在研究的重心从书斋的经典文本转向人所生活的道德现实,使伦理学关于人的研究的历史图像在形态上由静态图像转向动态图像,在方法上由以概念、理论为研究对象转向以生活和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往研究人的道德发展历史主要停留在历史上一些思想家的经典文本上,主要以经典文献为线索和对象,分析当时人的伦理思想的内涵、传承、发展和影响。这种研究通常有一个前提性的假定:不同时代的伦理思想都是对若干相同的伦理问题的思考和解答;伦理思想史上的某些核心概念(无论是中国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以仁为核心的人生观中的仁、义、礼、智、信,还是西方伦理思想中的自由、平等、博爱、人道、正义)都具有某种固定不变的定义;一种伦理学说从形成到传播都存在着某种明显或隐含的逻辑或系统。伦理思想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阐明这种逻辑或系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性。而转向道德生活史的研究路径则跳出了这种文本框架,开始着眼于人们在不同时空形态中的道德生活的历史镜像。这种研究路径不是仅仅关注经典世界中的思想文本,而是更加重视社会实际道德生活中的主体怎样表述他们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动机,怎样看待和思考他们置身其中的道德生活世界。这种表述和思考是通过他们的日常生活即我们常说的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琐事和社会生活中的宏大叙事来进行的,是通过经典文本之外的各种历史实物来寻找当事人的道德生活轨迹,从而尽可能全面地勾画出历史上人的道德生活的镜像。这种研究既侧重研究实际道德生活中的伦理思想言说,以及其中包含的道德价值和理想、信念,又关注道德行为的群体性、社会性和时代性的观念世界;既重视历史文本的经典解读,又重视历史镜像的当代解读。当我们沿着这种路径,把研究的视角投向历史上人的道德生活世界,那些核心的道德价值观念就没有什么固定的、永恒不变的定义,而只有在具体语境中的具体含义了,并且对同一个概念的理解也往往因人、因时、因具体的空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与此同时,历史上的伦理思想就会既被看做是当时社会道德生活反映,也被视为那个时代人的社会道德生活本身。 其次,这种研究不仅关注历史上社会上层统治者和士大夫阶层的精英道德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而且更关注社会下层人民大众的世俗道德文化,关注这种社会下层道德生活的运动形式以及给社会风貌带来的变革。当我们把研究视角转向这个层面人们的世俗道德生活时就会发现,在这种道德生活中所蕴藏的伦理文化,既包括人民大众个体层面的道德人格和精神面貌,也包括群体层面的世俗风尚、信仰、道德生活方式等。虽然与西方相比,中国的社会大众生活具有典型的家、国、天下同构的特点,政治空间与私人空间相互融合。但是,从伦理学研究的视角,他们所关注的对象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民众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节日庆典等传统伦理思想史所忽略的社会道德生活内容,因而这种研究往往会起到以小见大、以点见面的作用。历史研究中往往存在着“英雄与大众之间的悖论”,精英人物、英雄模范固然具有高度的典范性,但他们本身就意味着较高的道德标准,这种“应当”的道德标准恰恰是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因而这种典范性有时并不能代表社会绝大多数民众的道德水平。与之相反,不同历史时期中平民百姓留下的生活“轨迹”却因其“普通”而具有标本性,因而能反映当时社会大众的道德文化。当我们把研究的视角转向社会大众的道德生活时还会发现,这种社会大众道德生活的运动形式,既反映了中国的社会大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理性抉择和道德观念的变化,又容易被当时社会的上层统治者和士大夫阶层视为异端的思想观念加以禁止。当然,在研究中国社会道德生活变迁的过程中,任何人都无法把数量众多的社会大众的道德生活完全归纳研究,但是,选择一定的区域或样本,以能寻找到的社会和个人的生活资料、实物、档案为基本研究依据,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人们的形形色色的生命历程,了解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更重要的是可以找寻出彼此间人性的共同点,并可借此认识作为个人活动背景的历史大时代,从中发现人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变迁及日常世俗生活中的活动轨迹,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国社会道德生活中人的历史道德镜像的生成和演变。 再次,这种研究不仅关注单一民族的道德生活,尤其是汉民族的道德生活的历史演变,而且把视角投向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的历史趋势中各个民族的道德生活史,尤其是关注各民族道德生活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的趋势如何从自在走向自为,呈现出既丰富多彩又统一包容的中华民族文化特点,这本身就说明了我们所研究的人的道德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一成不变的。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众多的民族登上历史的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和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可以说,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生、发展、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并且凝聚力、向心力日益增强的历史。当我们把研究的视角转向道德生活就会发现,把我国各民族维系于统一的大家庭而世代传承是有赖于无数条纽带的,其中多元而统一的中华伦理道德文化是重要的精神纽带。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各民族在历经迁徙、贸易、婚嫁,甚至矛盾冲突、碰撞对立的过程中,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融程度不断加深。也正是在这种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各族人民加深了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思想道德意识,产生了守望相助、吉难相扶的兄弟道德情谊,形成了团结一致、抵御外侮的共同道德行为,铸就了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和核心价值观念。 最后,这种研究范式的转变使得研究的对象、内容、题材、理论取向和分析框架以及研究方法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仅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种转变给人们的最大启示就是如何通过有效的研究方法来贯彻道德历史主义的意识,也就是凸显道德生活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从具体的语境出发尽可能准确地把握道德生活形成、演变的历史氛围,了解其本来的含义和影响。这种新方法论意识的出现使历史中的道德伦理更接近于“历史”。正如英国学者麦克南所说:“生活史(或生涯史)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工具,使我们能够去研究一个个体、一个组织或者一个机构的成长经历,研究他们对事物的看法,在这些经历和看法中渗透着他们自己的解释。”[1](P114)更重要的是,在伦理学研究中形成了以“生活人”为表征的实践理性思维方式,以道德生活和道德问题为取向的研究方法,以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历史分析相结合为路径的分析维度和框架,从而使伦理学研究更加贴近于人的社会道德生活。 我国伦理学研究的这种转变,使得建立一种研究人的道德生活和生活史的范式成为可能和必要。“范式”的英文为“Paradigm”,意指“模范”或“模型”,由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ammual Kuhn)于1962年在其经典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一书中提出。库恩对科学发展持“历史阶段论”,认为每一个科学发展阶段都有特殊的内在结构,而体现这种结构的模型即范式。范式概念是库恩范式理论的核心。库恩认为:“范式就是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2](P21)“我选择这个术语,意欲提示出某些实际科学实践的公认范例——它们包括定律、理论、应用和仪器在一起——为特定的连贯的科学研究的传统提供模型。”[3](P9)在库恩看来,范式是指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是本学科学者们认可的一组理论、假说、原则和研究方法的总和。库恩提出的范式转换在自然科学界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但是在社会科学领域,特别是伦理学界并没有引起普遍的重视。其实,伦理学研究的转变在本质上是一种研究范式的转换。因为当研究者发现现有的理论和方法无法解释某些特殊的现象或新出现的问题,试图采用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替代原有的理论和方法时,新的范式就开始逐步形成,从而指导人们研究和解决这些特殊的现象和新问题。在库恩看来,这是一场“科学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