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決定歷史

作 者:

作者简介:
韓東屏,1982~2001年在湖北省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工作,曾任所長,研究員,現爲華中科技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倫理學,價值哲學,文化哲學,制度哲學研究,代表性著作有《人本倫理學》、《人是元價值——人本價值哲學》、《市場經濟與人生》、《自我實現——主體論人生哲學》(合著)、《克隆轉憶人——供人類思考的思考》、《疑難與前沿:科技倫理問題研究》等。

原文出处:
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

如果說人的活動就是歷史的運動,人的活動目的就是歷史的運動方向,人就是根據自己的目的開展活動、創造歷史的,那麽,追求自己目的的人非常之多,目的往往又各不相同,這時歷史又會朝哪個方向發展呢?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是“合力說”,但對合力的矢向語焉不詳;即便用歷史唯物主義的生產力決定論補充,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從人類歷史的發展進程來看,其走向抑或無數個人活動的結果是順着制度的導向來運動的。這基於兩個方面的事實:一方面,在人性或心理層面,人走好利惡害、懷賞畏罰的理性自利人;另一方面,制度具有最強的社會賞罰功能。這就決定了社會中的絕大多數行爲者會按照制度化的社會賞罰選擇自己的行爲,無數意志不同、方向不一地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其實已經被統一到制度所規定的活動方式上,而他們各自活動所追求的自己的目的不過就是制度的目的或制度化社會賞罰的導向所指而已。由於制度作爲組織制定的正式規則在人類社會之初就已存在,所以人們從古至今一直都是在順着制度化社會賞罰的導向進行活動,人類歷史以往的走向也是被制度決定的。也就是說,歷史雖然是由人的活動造成的,但造成歷史的人的活動方式和方向是被制度決定的。歷史的基本規律就是:制度決定歷史,有什麽樣的制度就有什麽樣的人類活動和歷史走向;當制度發生改變時,人類活動和歷史走向也會隨之發生改變。由於制度是由制度安排者制定的,所以制度決定歷史的實質是制度安排者決定歷史。制度安排者可以是所有社會成員,也可以是傑出人物,因而歷史有時被人民創造,有時被傑出人物或“英雄”創造。由於人們是在社會中進行自己的所有活動的,說明人類歷史也是人類社會歷史。因此,在確認制度是歷史的決定因素之際,也就確認了制度是社會的決定因素。制度對社會的決定作用體現爲:良制推進社會發展,劣制導致社會衰落。這當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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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問題之緣起:歷史走向能否言說?

       每一個存在者都有自己的歷史,每個存在者的歷史都是其在時空中的運動過程,因而在衆多關於人類歷史的說法中,歷史唯物主義創始人、德國思想家馬克思(K.H.Marx,1818~1883)和恩格斯(F.V.Engels,1820~1895)的一個說法比较簡明在理:“歷史不過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①如是,人的活動就是歷史的運動,人的活動之目的就是歷史的運動方向,人就是根據自己的目的開展活動、創造歷史的。

       但問題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非常之多,他們的目的往往又各不相同,這時歷史又會朝哪個方向發展呢?恩格斯用“合力說”來解答這個問題:

       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總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互相衝突中產生出來的,而其中每一個意志,又是由於許多特殊的生活條件,纔成爲它所成爲的那樣。這樣就有無數相互交錯的力量,有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由此就產生出一個合力,即歷史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可以看作一個作爲整體的、不自覺的和不自主的起着作用的力量的產物。因爲任何一個人的願望都會受到任何另一個人的妨礙,而最後出現的結果就是誰都沒有希望過的事物。所以到目前爲止的歷史總像是一種自然過程一樣地進行,而且實質上也是服從於同一運動規律的。②但這並不意味着個人意志對歷史絲毫不起作用,恩格斯接着又說:

       各個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個都希望得到他的體質和外部的、歸根到底是經濟的情況(或是他個人的,或是一般社會性的)使他嚮往的東西——雖然都達不到自己的願望,而是融合爲一個總的平均數,一個總的合力,然而從這一事實中決不應作出結論說,這些意志等於零。相反地,每個意志都對合力有所貢獻,因而包括在這個合力裏面的。③

       也就是說,無數互不相同、相互作用、相互衝突的個人意志及其活動會形成一個總的合力,這個合力就是歷史的最終結果。儘管每個人的活動都對這個結果有所貢獻,但這個結果已不同於任何個人活動的意志和目的,所以人類歷史超出了任何個人的目的,是一個不以任何個人意志爲轉移的“自然過程”。恩格斯把歷史看作自然過程的說法也是馬克思的觀點:“我的觀點是把經濟的社會形態的發展理解爲一種自然史的過程。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脱各種關係,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係的產物。”④

       “合力說”用合力解釋了人對歷史的創造和歷史的結果,但沒有進一步解釋合力的矢向是什麽,即人所創造的歷史在合力中會走向何方?這似乎是不可預測和不可言說的。當然,結合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即生產力是社會結構的決定因素和社會發展的最終動力的觀點來說,合力的矢向即歷史的走向應該就是生產力的走向。因爲合力說中所謂成就了“許多單個的意志”的“許多特殊的生活條件”,主要是指一定的社會物質生產方式以及由此劃分的社會人際關係(在階級社會,這些人際關係表現爲不同階級之間的關係和鬥爭),而一定的社會物質生產方式,亦即物質生產關係之總和,又是適應一定的社會生產力的產物。恩格斯明確指出:“用‘歷史唯物主義’這個名詞來表達一種關於歷史過程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爲一切重要歷史事件的終極原因和偉大動力是社會的經濟發展,是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改變,是由此產生的社會之劃分爲不同的階級,是這些階級彼此之間的鬥爭。”⑤因此,“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衝突”或“無數相互交錯的力量”的結果,最終是由社會生產力決定的,生產力的發展方向就是人類社會歷史的發展方向。

       歷史唯物主義從人的活動出發解釋歷史,不像自然決定論那樣無視人的存在,同時也不同於那些把人的“精神”、“理念” 、“理性”、“知識”、“自由意志”當作歷史最終動力的“唯心史觀”,而是“去研究隱藏在這些動力後面的是什麽,這些動力的動力是什麽”⑥,並唯物地將“動力的動力”論證爲具有客觀性和物質性的東西即生產力。這一具有革命性的研究方法和獨特理論問世以後,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在各種歷史觀中可謂是最具競爭力的理論;同時,它還在後來的現實中,成爲許多國家改造世界、發展社會的指導思想和理論武器。

       然而,靜心思考卻又發現,這種關於歷史由生產力決定的解釋還是存在問題的。它所說的物質生產力有多種說法,卻始終缺少一個統一而嚴格的基本定義。

       如果歷史唯物主義所說的生產力是指人們的物質生產實踐活動,如恩格斯所說,“根據唯物史觀,歷史過程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到底是現實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無論馬克思或我都從來沒有肯定過此這更多的東西”⑦,那麽在歷史觀上就形成了一個解釋上的循環:無數具有單個意志的個人活動,最終是由他們自己的物質生產活動決定的。這等於說,人們的活動是由人們的活動決定的。或者,人們的所有活動是由其中的一種特殊活動決定的。這樣的解釋等於又回到原點,而且所謂生產活動決定其他活動也是說不通的。同樣都是人的活動,爲什麽其中的物質生產活動能夠決定其他種類的活動?何況社會有分工,很多人如社會管理者、學者、記者、教師、醫生、軍人、神職人員等等,並不從事任何物質生產活動,可他們的活動爲何會被別人的物質生產活動所決定?又能被別人的物質生產活動所決定呢?如果能的話,那又何須非物質生產者來從事這些工作?能決定其他一切非物質生產者之活動的物質生產者,又如何會在歷史上淪爲被某些非物質生產者欺壓、剝削的被統治者?

       如果歷史唯物主義所說的生產力是指由當代人所承襲的前人的物質生產活動所造就的一切成果,那麽生產力乃至人類社會歷史就不可能再出現任何實質性的變化和發展。既然當代人的所有活動最終都是被既有的生產力決定好了的,那他們的活動也就不可能超越既有的生產力,從而也就無法產生新的生產力、新的生產方式、新的社會關係和新的社會。儘管歷史唯物主義實際上認爲,當代人的活動能夠超越既有的生產力,可它卻從未談過當代人可以憑什麽實現這種超越。也許一旦確認有這樣的東西存在,那生產力就不會是所謂最終的歷史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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