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节点关系视角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季芳,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济南 250014); 冷霄汉,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报

内容提要: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很难正常衔接,导致供应链效率低下。有效衔接庞杂、开放的农产品供应链,不仅要理清其流程,更需要理清其错综复杂的关系。依据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关系结构特点,基于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视角对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关系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把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分为四大类型,明确不同类型的供应链节点企业间要选择匹配的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字号:

       [DOI]10.15939/j.jujsse.2016.01.005

       一、引言

       基于节点关系视角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现的是一种垂直关系的企业间合作。产权独立的各节点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谋求加入供应链垂直关系网络,以共担风险、共享资源和利益为目标,基于相互间信任,通过特定资产专用性投资、知识互换和跨组织合作途径[1],从彼此间关系中实现帕累托改进所产生的超常报酬[2]。这种关系既包含了商品交换关系,又包含了与商品交换相融合的信息、知识、经验、情感和信任等无形资源的价值共享和交换关系。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关系不仅建立在非人格化市场交易中,还建立在相互了解、信任、依赖、共享和合作创新基础上的人格化交易中,供应链超常收益的获取来源于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共同作用。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是从1999年在农业产业化背景下开始的,主要为了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问题[3],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供应链形成原因、内涵、分类、发展过程、构建体系、组织模式、信息系统设计、物流配送体系、合作机理模型、各环节上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及成员关系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积极主动管理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关系成为竞争优势的一个关键性来源。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经济关系角度,在交易成本经济学框架内开展研究,而基于社会关系角度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本文试图从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视角对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合作关系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明确不同类型的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选择匹配的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这是解决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难以正常衔接,提高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合作绩效,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关键所在。

       二、农产品供应链特点

       农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特别依赖于自然力、自然环境和作物个体生命,农产品具有鲜活性,其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等特征。虽然农产品供应链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综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相关描述,本文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农产品生产资料供应商、种养殖生产者、加工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等环节组成的相互依赖、达成共识的垂直网络组织系统,它涵盖了交换过程中的所有关系,政府的主导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国家安全特性[4],见图1。

      

       图1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结构

       (一)关系极其复杂

       农产品生产既需要生产资料工业品投入来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又需要工业加工生产环节来实现农产品增值,并最终通过流通环节来实现农产品价值。[5]因此,农产品供应链环节多、各环节参与者多、参与各方实力与地位极不对称,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具有极其复杂的关系。

       (二)节点企业间关系松散与不稳定

       由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特点以及消费者极端分散,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信息不对称,而且每个节点企业都很难全面掌握市场供求信息和产业信息,节点企业间合作关系松散,供应链连接有较大的随机性。另外,外界环境如消费者需求、政策、信息物流技术变化以及外部投资者的介入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往往导致供应链关系重组。

       (三)资产专用性较高

       农产品生产规模小、区域性强、消费需求多样、鲜活农产品易腐性等特点,使得农产品必须在不同区域间进行流通交易,需要冷链来保障质量和鲜度,对信息技术、物流仓储、运输、配送和物流信息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较高;农产品受季节与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生产方面的投资回收期更长,企业进入和离开的阻力都比较大。

       三、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关系剖析

       (一)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罗纳德·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论文中,认为市场和企业是可以相互替代资源配置方式的两种组织形式。[6]市场是通过价格机制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企业是通过等级制度调节资源配置,市场交易成本是指搜寻价格的有关成本,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是指企业监管成本,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安排配置资源,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

       奥利弗·威廉姆森把这一理论进一步丰富并增强其可操作性。他基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的两个行为假设,把交易分解为交易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和交易频率三个维度,构建了纵向一体化理论框架。[7]威廉姆森指出当出现交易不确定性大、交易频率高和资产专用性高导致市场失灵现象时,选择通过产权把上下游节点企业融合为一个整体,把原来的市场交易转变为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过程,扩大了企业边界,使机会主义受到权威监督,达到了降低交易风险和费用的目的。威廉姆森指出除市场组织和企业组织外,中间性组织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认为中间性组织介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和一体化的企业之间。中间性组织与交易双方完全独立的市场组织形式相比,交易成本低,节约了寻找交易伙伴的信息成本、与交易伙伴讨价还价的谈判成本以及交易进行中的监督成本等;与交易双方完全不独立的企业组织内部交易相比,中间性组织内部交易的各方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低管理成本和较高激励程度的优势。他认为,当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频率和交易不确定性这三个指标都比较低时,市场组织是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市场交易是有效率的交易方式;当这三个指标都比较高时,由企业组织来进行资源配置最佳,纵向一体化的交易方式最有效率;当这三个指标介于两者之间时,中间性组织能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契约性交易方式最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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