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之花”:清末民初上海夜花园与女学生的“黑幕叙事”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湘金,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夜花园是晚清上海城市休闲文化发展的产物。由于其对妓女的迎纳以及对男女自由交际的默许,冲击了尚为保守的性别规范,很快被视作风月场所而为舆论批评。彼时业已合法化的女学生亦曾尝试进入夜花园,然而在报章杂闻和文学作品中,她们被看成道德败坏、情欲难禁的女学界败类。其在夜花园的经验,多是堕落或者历险。这一现象背后有着复杂的文学与文化成因:它既沿袭了以“后花园”为场景的古代叙事文学的传统;又体现了第一代新式女学生在被国族话语释放之后身处传统道德、流行文化的合围下,其活动空间之逼仄;还包含了商业出版对“女学生诱惑”的欲念和利用。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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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3471/j.cnki.jsysusse.2016.01.003

       中国近代妇女史上最引人瞩目的变革之一,就是社会化的新式女子教育由萌芽到普及。其对女性的意义,可借用1907年《纽约时报》驻华记者的观察:“如果创建女子学堂能为大清国培育出新式的妇女,并因此推翻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习俗,那么这将比其他任何事都更有价值。”①有意味的是,旁人对女学生的态度,自晚清入民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如时人所言:“我国社会对于女学生之观念,其初惊讶之,其继畏惧之,其终厌恶之,故昔之醉心女学生者,今每戒人以勿醉心矣。”②最初的惊讶,是因为社会化的女子教育作为晚清的新鲜事物,女学生以其清新健雅的风貌引起人们的叹赏。此后的畏惧心理,则因女学生一方面对外部环境心怀戒备,同时也是拥有知识之后,流露出来的某种高傲,让他人有难以亲近之感。最终的厌恶,当是她们对礼教的触犯,与旁观者的期盼越来越远,于是招致愈来愈多的负面评判,女学生也变得不再神圣高贵。

       事实上,嬗变中的“新小说”,亦见证了对女学生群体评价的转型。至于清末民初女学生的文学形象的倾陷,主要须归咎于“黑幕小说”的泛滥。在下文中,笔者将从黑幕故事发生的经典场景——“夜花园”入手,在现实空间与文本空间的交互中,分析“女学生黑幕”与社会心态、流行文化的关系,探究女学生的生存处境和女子教育社会化初期所面临的困境③。

       一、海上乐园

       “夜花园”的诞生,是上海休闲文化的产物,是经营性私家园林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以营业为目的的私园,著名的有张园(又称“味莼园”,1885年开放)、愚园(1890年开放)、徐园等。限于照明条件,传统中国社会多是晨兴暮歇,但私园的开放,适逢电灯引入中国④,这为“夜花园”的兴起提供了至为关键的便利。与此同时,上海城市建设步伐加速,民众的休闲需求与日俱增。此外,更有一直接原因,沪地滨江临海,每至夏日,酷热难耐,夜幕低垂时方凉意渐生。“夜花园”即为消暑而设,从初夏一直营业到入秋,因此又被称为“避暑花园”。

       沪上夜花园最早何时登场,如今已难考究。根据《重修沪游杂记》的记载,在1888年之前,申园已开夏日夜游之例:“若炎暑之日,则彻夜灯火,游人不断,须日上三竿,乃整归鞭焉。”⑤而在1899年,《游戏报》亦登载了“缙绅贵介,富商大贾,以及书楼妙选”晚间在花园中消暑的情状,但诸人仅在张园、愚园“瀹茗清诘”⑥而已,并未提及园内的游乐设施和节目演出。

       随着上海休闲文化的发达,越来越多的游客进入夜花园,此中商机也被更多园主发现。据报章记载,至1908年,上海夜花园已经四处开花,园内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不仅提供饮食服务,而且有多种娱乐设施和节目。当年的《笑林报》曾有游人记录了夜花园之盛况:

       闸北有纳凉处,曰新园,曰寄园,园中设有电戏、滩簧等类,茶点酒菜悉备。近为上官禁令所限制,每夜售票以二句钟为度。二园各有所长,新园戏法、寄园电戏,其尤著者。

       礼查花园,设大白渡桥之侧,与礼查旅馆对门居也。园中有电光戏、幻术戏,皆神奇入妙,可谓高等纳凉所。游者西人居大多数,华人则寥寥无几。

       张氏味莼园,近日举行赛灯会,灯为湖州某君所制,以云母石雕刊为之,玲珑可爱。使欧人观之,当知我中国美术科大有人在也。⑦

       可知此时的夜花园,其休闲内容已经十分丰富,经常性节目有在当时还十分新奇的电影(“电戏”、“电光戏”)放映,魔术(“幻戏”)表演,还有本地人非常熟悉的沪剧(“滩簧”)、髦儿戏(女子京剧)演出,并时有民俗展览(如“赛灯会”)。在张园、愚园等著名私园,还设有弹子房、舞厅等设施,游客入园,尽可各取所需,尽情游玩。试观1909年留园的夜花园广告:

       每晚十点开演,天明止。一,活动电光影戏;二,林步青及各名家滩簧;三,美洲武技、角力;四,空中自行脚踏车;五,中国各式奇巧戏法;六,欧洲著名女伶多人跳舞;七,焰火,殿以各种引人发剧[噱]之戏。园中备有避雨厂房,即天气阴雨,亦供人游览,并备英法著名番菜,洋酒,洋点及淮扬京苏筵席,应时小酌,远年花雕,各式名酒,诚避暑之佳景,沪滨杰出之俱乐部也。⑧

       为了在商业竞争上取胜,一些花园还有自己的特色项目,如张园的焰火燃放,其精品有“火烧葡萄架”、“炮打平阳城”等,宣统年间又不惜巨资特聘南洋名匠设计新花样,楼台、鸟兽、花卉等造型都能升腾而起。观赏焰火的头等座位需大洋三元,但观者依然众多⑨。为了扩大影响,招揽游客,夜花园采取多种广告手段,除了在报刊登载相关信息外,甚至有园主“大张旗鼓,在街上用灯牌周游”⑩。

       清末民初上海的夜花园日益繁盛,逐渐成为民众夏季休闲不可缺少的去处,但自始至终,夜花园都受人非议。原因之一,即是它对妓女的迎纳。陈伯熙记当时行动自由之妓女,“不受院家管束,是故身罗绮,口膏粱,出风头者每于夕阳西下,高车快马,倘佯[徜徉]于张园、愚园等处,夏令之夜花园尤为若辈显艳地”(11)。本来是消暑之地的夜花园,也成了妓女们的行乐、营业场所(12),使得这一名词从一开始便染上了浓重的暧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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