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

作 者:
樊浩 

作者简介:
樊和平,笔名樊浩(1959-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伦理道德与人类精神世界的关系到底是什么?这一文明密码的破译必须经过三次回归:“伦理道德”向“精神”的回归;“精神”向“精神哲学”的回归;“精神哲学”向“精神哲学形态”的回归。三次回归,“伦理道德”是主题,“精神哲学”是核心和中枢,“精神哲学形态”是总体性话语,其中,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是必须探讨的首要问题。伦理道德的“精神”回归,在理念与话语形态上,必须由“伦理‘=’道德”、“伦理‘与’道德”、“伦理‘VS’道德”,向无任何中介的“伦理道德”回归;亚里士多德“伦理的德性”与“理智的德性”、《论语》与《道德经》共生的轴心时代的智慧演绎了伦理道德的这一“精神”密码。“精神哲学”回归的要义,是在人的伦理道德与生活世界的辩证互动中把握伦理道德发展的规律和人的精神世界建构的规律,康德道德哲学和玄学伦理以否定性的方式演绎了这一回归的必然性。“精神哲学形态”回归的精髓,是在精神哲学体系和人的精神世界的辩证发展中把握伦理道德发展的历史规律和民族精神传统,黑格尔精神哲学和宋明理学呈现了这一文明智慧。通过三次回归,伦理道德逻辑和历史地回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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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需要三次连续推进的学术进程:“精神”的认同;“哲学”的期待;“形态”的建构。“精神”的认同,是使伦理道德回归“精神”的家园,在人的精神发展和人的精神世界中考察伦理道德;“哲学”的期待,是在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中破解伦理道德发展的尖端性的理论难题和现实难题;“形态”的建构,是在伦理道德发展的民族传统和人的现实精神世界中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把握伦理道德发展的规律。三个进程的总体性命题和总体性话语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

       “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无论作为命题还是话语,都包含太多学术诱惑,作为其语词构造的四个话语元素已经足以激起对于学术前沿的强烈冲动:伦理道德,精神,精神哲学,形态。然而最具诱惑力和挑战性的还不是这四个话语,而是四者之间关系所聚焦的学术指向和问题意识。“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的要旨在于:以“伦理道德”为聚焦点,将伦理道德回归于“精神”,在“精神哲学”体系和人的精神世界的辩证发展中,探讨伦理道德的发展规律及其所建构的“精神哲学形态”。这一命题的演绎必须经历三次理论推进:“伦理道德”的“精神”推进;由“精神”到“精神哲学”的推进;由“精神哲学”到“精神哲学形态”的推进。第一个是理念推进,是伦理道德文明本性的回归;第二个是理论推进,是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体系;第三个是现实推进,是伦理道德的辩证运动所构成的人的精神世界的历史形态。三次推进也是三次回归:“伦理道德”向“精神”的回归,向“精神哲学”的回归,向“精神哲学形态”的回归。简言之,“精神”的推进与回归,“哲学”的推进与回归,“形态”的推进与回归。推进与回归演绎的是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及其历史合理性和文明现实性,展开为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具体—抽象—具体的辩证进程,藉此,伦理道德及其发展便回到自己的“精神”家园。“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以“伦理道德”为主题,以“精神哲学”为伦理道德发展的理论合理性,以“形态”为伦理道德发展的现实合理性,展开为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及其“形态”的研究范式。三次推进的中枢及其必须道德完成的核心课题是: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

       “伦理道德”的“精神”家园

       在人类文明中,有太多迄今尚未解开但却是人的世界最基本的文化密码,解开这些密码的文明意义其实并不比当今最为前沿的为人类寻找“类地球”的现代宇宙学的科学壮举逊色丝毫,因为这些基本密码如果不解开,人类将面临在文化上丧失家园并因找不到任何“类文化星球”而无家可归的结局。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就是有待破解的最重要的文化密码之一。

       人类世界的基本文化密码为何难以解开?根本原因之一是人类一往无前的匆匆行进忘却了自己的本真,于尘土飞扬中将原本清澈的世界搞得樊然淆乱。由于人类告别自己的原始文明或本根已经太久因而对它全无记忆,也由于人类总是在足够成长和成熟之后才开始自己的文化反思,因而对于那些附着生命分娩的淋漓、表征生命基因的文化反映和文化信息,要么在人生制高点上的一瞥回眸中觉得过于幼稚而大度地潇洒一笑,要么把它当做全无价值的本能反应而弃若敝屣。无论对待神话的“文学”态度①,还是对待像“上帝为什么怒”“人为什么以一声啼哭向世界报到”这样元问题的故意冷落,无不在“成熟的潇洒”中给人类文明留下太多的具有本然意义的空白点,也给思想和文化留下太多的断裂带。然而,无论作为具有普世意义的原始文明遗存的家庭,还是作为人类生物进化潜意识的那些诸如从高处坠下、被动物追赶等具有普遍意义梦境的挥之不去呈现②,无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醒我们必须严肃地思考“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应当也必然到哪里去?”可悲的是,由于人们早已忘却了生命和生活,进而忘却了文明的本真,对这些不断重复和强化的催醒不是置若罔闻,就是觉得它们如垂垂老人的嗫嗫私语那样令人无可奈何。更令人可悲而可叹的,是思想,确切地说是个人私见对生命和生活,因而也是对文明的强暴,那些自认为掌握着上帝般创世纪权力的思想“超人”,对那些附着文明基因,也附着生命体味的基本问题,往往于不屑一顾中向世界宣布他们的真知灼见,关于伦理与道德关系的研究便是如此。

       不能不承认,近期以来,道德哲学领域关于伦理与道德关系的研究取得重要进步,由以往虚妄无知的“不分”,进展到关于“分”的思考与研究,虽然通常情况下还不知到底因何“分”以及如何“分”,但当强调二者区分的同时,似乎又猛然意识到伦理与道德应当是不分或本来就是不分的,于是问题似乎又螺旋式而又戏剧般地回到原点。由此,伦理与道德,似乎陷入分与不分的哲学上的“囚徒困境”。由于它不仅是道德哲学而且是人类社会生活尤其是精神世界的基本问题,这一囚徒困境所囚禁的便不只是彼岸的那个伦理与道德概念,而是人的精神,是人的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最后是人本身。其实,在伦理与道德的关系方面,无论是原初的“不分”,还是后来作为学术进步的“分”,多多少少都带有思想或学术暴力的痕迹,至少具有暴力的影子,原因不仅在于没有经过充分的学术论证,更因为它是对人的生命和生活,对人的精神世界的隔空喊话或居高临下的宣断,因而是“武断”而不是“文断”,而任何“武”都是具有思想暴力性质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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