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维亚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模式评析

作 者:
姜涵 

作者简介:
姜涵,男,任职于外交部拉美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拉美系2011级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307)

原文出处:
拉丁美洲研究

内容提要:

玻利维亚历史上首位土著人总统莫拉莱斯于2006年上台执政后,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逐步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新自由主义和传统发展主义的新发展模式,即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模式。新模式在玻利维亚取得的良好经济绩效具有偶然性和周期性因素,直接原因在于实现了包容性增长和资本存量的大幅增加。社群社会主义模式反映了玻利维亚和拉美国家探索符合自身特点发展道路的实践,但仍是一种尚未成型的发展模式,它能否发展成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可持续的模式,取决于其能否成功转变制度、经济结构和实现要素提升。


期刊代号:D3
分类名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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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利维亚2003年的“天然气管道风波”①和随后持续两年多的政治动荡和社会冲突,使民众加深了对新自由主义模式弊端的认识,为玻利维亚发展战略的转变带来了契机。2006年1月,争取社会主义运动领导人莫拉莱斯上台执政,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探索并逐步形成了一种与新自由主义和传统发展主义经济模式均有所不同的新发展模式,即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模式。新模式使玻利维亚经济迅速复苏,实现了持续高速增长(2006~2014年年均增速超过5%),较好地抵御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不仅在玻利维亚受到民众普遍欢迎,还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 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基本特点

       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模式是玻利维亚新自由主义改革陷入困境的产物。莫拉莱斯猛烈抨击德洛萨达总统执政时期实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他甚至对玻利维亚殖民时期以来所有的发展模式基本上都持否定态度。他在竞选演说中就明确表示,“新自由主义法规政策出卖国家,必须召集立宪大会终结这些法规政策,重建玻利维亚。”②就职后的议会演讲中,他就此作了进一步阐述,认为“外部势力强加给玻利维亚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带来的只有更多的失业和腐败,大量玻利维亚人被迫背井离乡远赴美国、欧洲和阿根廷讨生活,私有化法案更是出卖和掠夺玻利维亚资源的罪魁祸首,新自由主义模式不适合玻利维亚,玻利维亚绝不走新自由主义回头路”。③玻利维亚前驻华大使罗德里格斯也表示,“玻利维亚……面对强加给它的失败的极端自由主义模式,提出了自己的民主主张,即社群社会主义。”④

       莫拉莱斯虽然强烈批判新自由主义模式,但并没有完整系统地阐述社群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内容,仅在执政初期接受采访时简单提及,“我们的模式是一种建立在团结、互惠、社群与共识基础上的经济模式。”⑤执政9年来,莫拉莱斯保持了经济班子的稳定,例如财政部部长阿尔塞(Luis Arce)自2006年起任职至今;并且以2006年6月发布的《国家发展规划》⑥为指导,重点围绕消除新自由主义和新殖民主义模式的影响、改变初级产品出口模式、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这三大目标进行改革,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和逐步形成了具有以下特点的经济发展模式。

       第一,通过国有化收回国家资源主权,但不排斥外资和私人资本参与资源开发。玻利维亚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拉美地区最早开启新自由主义改革的国家,也是实行私有化和跨国公司化最彻底的国家。特别是在德洛萨达执政期间,对民航、通信、电力、矿业、油气、铁路等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和养老金制度都实行了私有化,并给予主要由跨国公司并购的私有化企业诸多优惠条件,其激进的改革举措和由此带来的过高经济社会成本引发了政局动荡和社会矛盾激化,最终导致德洛萨达和梅萨两位总统先后辞职。莫拉莱斯汲取前两任总统的前车之鉴,上任伊始即宣布兑现竞选承诺,对本国油气工业重新实行国有化,并在此后几年中陆续将国有化扩展到矿业、通信、电力、水泥和机场等主要行业。但与以往不同,莫拉莱斯政府所采取的是较为温和的、有限度的国有化,没有完全排斥外国投资者的参与,更没有采取没收外国资本或驱逐外国企业的激进做法,仍允许外国公司保留生产和经营份额,只是谋求一种新的合作模式,更多分享外国公司从油气价格高涨中获得的超额利润(上缴玻利维亚国库的利润比重由18%上调至82%),并确立政府在油气产业链中的控制权和主导作用。国有化法令颁布180天内,包括受影响最大的巴西石油公司和西班牙雷普索尔石油公司在内的所有外国公司均如期与玻利维亚国营油气公司签订了新合同,玻利维亚油气国有化改革顺利完成,且未引发外资和外国企业大规模逃离。玻利维亚法务代理总署署长埃克托尔·阿尔塞(Hector Arce)曾向媒体表示,“玻利维亚是近年来实施国有化最多的国家,但由于政府坚持国有化必须出于公众利益并采取支付合理补偿的原则,玻利维亚也是遭受国际仲裁最少的国家”。⑦从国有化效果看,玻利维亚油气工业发展势头良好,产量、投资和收入都有较大幅度增长。2014年,玻利维亚油气行业总投资和总收益分别达到30.29亿和55.99亿美元,分别是2005年的12倍和8倍。⑧

       第二,坚持市场经济的同时,强化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和调控作用。市场和金融自由化,国家干预最小化,是玻利维亚新自由主义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莫拉莱斯在理论上对此持根本否定态度。但在实践中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市场经济本身,也没有选择恢复到80年代以前的进口替代模式。他主张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主导作用和调控作用,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管理。在金融体制和银行体系、投资、公共工程等具体政策方面,改变了过去政府仅充当“守夜人”的状态,积极通过管控基本食品和副食价格、实行大宗农产品出口配额、颁布外国投资促进和调解仲裁法令等方式,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莫拉莱斯政府还从金融体制改革入手,着力推动去美元化,加强金融监管,积极引导金融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1)推动玻利维亚本币玻利维亚诺对美元连续小幅升值,并从2011年11月起实行1美元对6.96玻利维亚诺的固定汇率。(2)通过征收美元交易税、降低美元存款利率、降低本币业务比重达标银行的准备金率以及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逐步提高本币化比重。(3)对出入境资金,特别是资本项目资金流动实行登记制度,防止外来投机资本冲击本国市场。(4)颁布《金融服务法》,规定利率上下限,强制金融机构向社会住宅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并保持生产性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不低于60%,以此限制金融业超额利润并使其为社会和生产项目提供足够融资。(5)扩大央行调节流动性的权利,允许其通过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提高准备金率和直接向个人发售“圣诞债券”等方式,调节货币流通量。

       第三,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加大税制改革,以公共投资推动工业化和公共工程建设。20世纪80年代末,玻利维亚政府无节制地扩大财政支出,引发了严重的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莫拉莱斯上台后,严格规范财政纪律,通过取消国有部门额外开支、裁减公共部门顾问数量、改革驻外使领馆和公务员工资制度等举措,保持初级财政盈余。政府强化税收管理,大幅提高油气直接税和特许开采权征收比率,扩大了税源,确立了增值税和公司利润税的基础地位;同时大力打击逃税力度,重点打击逃税严重的中高收入群体和大企业主,取得积极成效。2006年以来,玻利维亚通胀率一直保持在可控范围内,2006~2014年间,玻利维亚年均通胀率约为6.56%。公共外债占GDP比重降至17.4%,且68%是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CAF-拉美开发银行的优惠性质贷款,外汇储备更是达到创纪录的148.02亿美元(截至2015年4月)⑨,占GDP的比重接近50%,是拉美各国中最高的⑩。2014年玻利维亚税收总额达到497.2亿玻利维亚诺(约合71.4亿美元),是2005年的3.3倍,已连续8年实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盈余(2006~2013年)。2015年7月惠誉将玻利维亚主权信用评级由BB-提高至BB,并认为玻利维亚处于应对当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的有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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