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哲学中国化的可能性和界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文喜,1961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在今天,马克思政治哲学就其形相和意义而言已渐趋模糊。我们试图摹写铭刻在它身上十分特殊和突出的印记。这种尝试不仅诉诸对现实世界本身的实践批判课题,而且诉诸被囊括在并非天真无邪的学术研究的“溢出部分”或“批判方面”。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建构容许类型化,但所有中国人或西方人对它的构想,只是显示了它的部分特征。如果要使它真的独立于现代政治哲学,那就应当基于一种历史唯物主义原则进行更深入的探究。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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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的现状

       在有些人看来,马克思政治哲学是一个同质性领域,各种各样世界观的危机在其中讨论,全面的、有目的的理论体系在其中建构,然后在其中坍塌;另一些人把马克思政治哲学看做我们可以自由采取的某种姿态;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它是否存在也是个问题。因此,在关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定义及其讨论中,人们一定会获得一系列完全不同却又相互矛盾的领悟,它们分别以“热”和“冷”的方式表现出来。

       首先说“热”。毫无疑问,中国人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有种与生俱来的亲近感,这是其他民族所不曾出现的。对其他民族来说,马克思政治哲学只是学术研究的对象,对国人来说则是一种出于对民族生存关切之中的“政治正确”的要求。这种意识可以是清晰的或模糊的。在今天的中国哲学界,就有学者一再热衷举行“学术会议”①,亦有学者反复提议,应该有供大学生阅读的马克思政治哲学读本,或者应当给“人民”(“公民”)设计一门可教可学的马克思政治理论课程。

       中国当代“马克思哲学”(此处为了表述方便,对于“马克思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做区分,以下照例)发展已经进入到这样一个瓶颈:一段时间,“马克思哲学”被普遍认为是我国社会行动的最根本的思想指南,“马克思哲学”这个词与“政治正确”或“行动正当”是同义的;但今日在“马克思哲学”的标签下,其本身的意义却悬而未决。眼下流行讨论是否应该把马克思“带进正义”的议题,仅此便足以表明今日怯于将“马克思哲学”置于负有阐明“正确—不正确”重责的职位上。在此所显露且正处于证实之中的是:我国社会秩序所引发的历史剧变,深刻改变了“马克思哲学”固有的地位。过去是“政治挂帅”、“政治先行”,“马克思哲学”在其原理功能中,在其为何或如何成为原理方面,即使是那些作为最抽象的、最远离实践内容的部分,也完全是作为规范领域中正确性的标志被先行把握的;今天,我们在治理实践和对治理实践的反思中所发现的各种价值,就其遵循市场机制主导而言,正逐渐取代政治正确元素,成为一种人们识别行动正确性的实践标准。人们已远离那种直接动用政治体制的资源来捍卫和推进“马克思哲学”的动机。可以说,“这种由政治向经济的还原就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们”拒斥政治哲学的表现。②显然,从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理解中解放出来,首先就意味着政治哲学成为一种集体解放的先导,它成功地释放出一个日益物质化的、不断繁荣的中国。同时,现实政治形势的发展也在摧毁马克思主义信条论的哲学基础。中国的政治哲学要基于新的哲学与政治的联盟,就必将返回到马克思对政治哲学原有的关切之中。另一方面,那种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国族的政治之关联的粗陋的还原论总是危险的。过去,马克思主义哲学信条论一直在体制内论证,并不触及超越僵化的体制这一动机。而如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轮廓正逐渐变得模糊,甚至变成学者们纯粹杂多的、私人化、个性化研究的替代品。它也如同美国或英国名牌的政治哲学那样几乎与现实的一切和平共处、相互补充,实现了老子所谓的“和其光,同其尘”。

       今日,我们应当在自己的主导下以一种“马克思主义者”的方式自行回答与对错有关的普遍哲学问题。

       其实,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政治哲学不同之处正在于其理论定位,对于马克思政治哲学来说,就是要从学院哲学中解放出来。历史表明,多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家是在自我主张下以一种非学院行当的方式自行解答与“对错”有关的哲学问题的。比方说,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的主张,它不仅意味着对当时国际经典工人运动的质疑,也意味着对中国社会后来的改变,这是对我们民族特殊性理解基础上所造成的洞见。我们必须认真思索这一看似平淡的观点背后所隐藏的革命伦理。

       再说“冷”及其成因。我们必须从头再来,以免马克思政治哲学再次被滥用为“绝对(僵化)价值的宣传”。如果我们有可能合法地命名这门学科的话,有个问题几乎回避不了,即这门学科虽然很重要③,但它能够生存于其中的当前之政治哲学语境是什么?站在西方知识的中心来看,它特别地将“马克思政治哲学”与政治“理论”、“政治科学”以及“掺杂有关于一切事物的本性”④的形而上学理论联系起来。在此,西方人所谓“马克思必须要找到某种方式来判断”资本主义“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⑤概括,本质上乃是拟制马克思相信的“正义”疑似资本主义的买空卖空式的(交易)行为;但一种拟制并非一个证成的理由。从西方知识中心“烹饪”出的观念在向中国观念转化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那种简单的非辩证的对立关系,即今天的中国学者所营造的私有财产、公民社会概念构成的正义和由普遍财产、阶级社会构成的正义之间的对立。⑥可以说,我们在西方的政治哲学语境中已经待得太久了,这在慢慢损耗我们这个民族的元气。

       首先需要关注一个事实:改革开放后的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建构,缺乏真实可信的参照系。比如说,大家同样使用马克思政治哲学这个概念,所指的对象却有数不清的变种。在我们当中,竟然找不到自己的“同行”!举一个例子就够了,今天我们同行之间谈论的是“所有权正义”,“权利认定对于马克思正义研究的意义”以及马克思的正义论“标志着一个新的分配正义之问题域的开显”等主题⑦,但一旦沟通交流起来,就要向后倒退,回到马克思与意识形态家交锋的时代。有些人在比较其中的观念时,是将马克思、罗尔斯甚至约翰·保罗二世确认为“公益模式的设计”者,他们否定了虚假意识,却认定这三人都探究“如何实现公益”问题。⑧其实,这种对马克思的解说至少是不公平的,因为它将马克思消除所有权的本质、消除自私自利的权利及其前提的诉求更深地遮蔽了。在这个意义上,我宁愿认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确实存在,但还没有起好名字⑨,它尚处于初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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