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卢梭问题”

——基于政治思想史的一项考察

作 者:
祁涛 

作者简介:
祁涛,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E-mail:qitao@fudan.edu.cn。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既包含着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思想史联系,也有马克思关于卢梭对政治现代性的回应与讨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延伸了近代政治哲学中市民与公民对立问题的讨论,市民与公民的对立正是卢梭政治著作中的核心判断。通过回应卢梭哲学,青年马克思明确了政治异化的主题,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是政治异化的根本原因。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字号:

       DOI:10.14086/j.cnki.wujhs.2016.01.014

       写作于克罗茨纳赫时期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从文本上直接针对黑格尔的法哲学,特别着力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中的国家部分,因此该时期的作品往往被称为马克思的政治批判或法的批判。如果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放置在近代政治思想史的线索里,这部作品延续了近代政治哲学一些主要议题的讨论,可以说,它是直接继承了近代政治哲学的理论遗产,其中最有意思的话题是,当黑格尔的法哲学批评了洛克—斯密的英国自由主义传统、批评了孟德斯鸠—卢梭的法国启蒙传统之后,马克思以其独特的批判方式复归了这两种传统某些符合现实的部分,并借用这些传统去批判黑格尔国家理论的神秘性。

       重新考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卢梭哲学的影响值得关注。克罗茨纳赫时期的马克思非常聚焦德国政治现状与政治意识的矛盾状态,并对此持有强烈的批判立场。卢梭对现代性的自我批判立场对马克思有所启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对立做出了批判,重新将政治问题指向了由卢梭开启的现代政治哲学问题域中。于是,卢梭对现代社会的批判传统,也成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的重要理论资源。

       一、政治思想史视域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随着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的兴起,研究者们逐渐注意到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中的复杂张力,马克思对政治问题的理解总是随着自身哲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这无疑增添了研究的难度。第一类范式是抽取马克思哲学中涉及政治的关键词——例如正义、国家、阶级斗争等——过滤出马克思在字面上涉及政治哲学的段落。这样的研究存在着误读马克思的可能,因为人们总是在特定的语境中理解和创作概念,一旦概念离开了文本的具体语境就会呈现出失真的状态。寻章摘句的研究虽然汇总了大量讨论政治的片段,却丧失了文本之间的有机联系。第二类范式是划分马克思哲学发展史的各个部分,例如“宗教批判时期”、“政治批判时期”、“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等等。这种划分固然概括了马克思哲学发展的基本趋势与方向,却掩盖了马克思哲学的思想丰富性。例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依然存在于马克思的学说之中,并且不能被政治经济学批判所一一解释。

       两种研究范式的共同特征是从马克思哲学发展史出发研究马克思哲学,导致将马克思哲学独立成一部自己的历史。研究者往往关注于马克思哲学内部的发展线索,而更多地错失了马克思哲学与其他哲学之间的思想关系。这一问题在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中尤为显著,本文讨论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作为马克思早期的一部代表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不仅蕴含了马克思成熟时期思想的萌芽,也有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直接回应。在马克思哲学发展史的视角中,这部著作是唯物史观诞生之前的孕育之作,文本反映了费尔巴哈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批判性关系。这一点毋庸置疑。这部手稿中有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颠倒,借用了费尔巴哈哲学中主词与谓词颠倒的形式,并且构成了对黑格尔哲学思辨方面的有力批判。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时期的作品与费尔巴哈哲学的亲缘性关系,不仅被马克思本人在后来的作品中亲承,并且被后世的思想史家默认为一项基本的学术前提。

       问题是,这部手稿真的仅有费尔巴哈哲学作为其思想资源或是对话者吗?1843年的马克思又是如何评价费尔巴哈的呢?马克思说:“费尔巴哈的警句只有一点不能使我满意,这就是:他强调自然过多而强调政治太少。然而这是现代哲学能够借以成为真理的唯一联盟。”①如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显然“强调政治太少”的费尔巴哈不可能支撑起整部手稿的思想资源。对该现象的进一步追问是,这种研究视野是否太局限于德国思想史的范围了?马克思哲学发展史通常预设德国古典哲学为理论前提,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哲学的亲缘性关系是产生于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逻辑。因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被单向度地放置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逻辑之中,马克思哲学来源的多元性及其理论的复杂性构成都被大大削弱了。

       其实,这部手稿的政治哲学意涵在近代政治思想史中可以获得更大彰显,很多隐而不显的思想资源由此可以呈现给诠释者。首先,黑格尔的法哲学并非仅仅是黑格尔一个人的思想,黑格尔通过描述近代政治哲学的一贯话语,展现近代政治哲学的发展逻辑。《法哲学原理》实际上勾勒出了近代政治哲学自我理解的思想运动。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理解,也是对近代政治哲学历史运动过程的回应。其次,黑格尔法哲学回答了近代政治哲学的若干基本问题,比如他在论述政治国家问题时,格外强调国家是如何保持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的统一。相应地,马克思对国家哲学采取批判的态度,既是批评了黑格尔把普鲁士王国等同于政治国家的立场,也不满于黑格尔在逻辑上未能自洽现代国家的合理性。在黑格尔法哲学中,实存政治制度与政治哲学原则的对立关系,是以矛盾的形态出现的,马克思以此来揭示两者的不对等关系,从内容构成来说,延续了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理论遗产。

       利科就曾这样评价《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通过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国家和一切国家进行了批判。这也许就是由亚里士多德、卢梭和黑格尔勾勒出的,由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概括的西方政治思想。”②西方政治思想中论述的国家理论,是伴随着现代国家在西欧的发展所不断进行的调试。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的序言部分提到“实存与合理”的辩证关系,一定程度上说,近代政治哲学与现代社会、国家的建设保持在这样的辩证关系中。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这对辩证关系被转化为马克思的批判方式,于是黑格尔用以把握政治哲学的方式,也成为了马克思批判的武器。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转化是通过重新理解近代政治哲学的资源,复归传统中某些尚未能在实存中建立,却已经被黑格尔在理念中先行把握的内容。换言之,黑格尔是从理念中把握了现代社会的原则,但是这些原则并没有充分发展起来,尚未变成实存的事物。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注意到黑格尔的法哲学脱离了社会现实的部分,并对此予以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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