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政制转型,引入西方文官制度成为配合仿行宪政的重要举措。限于资料缺乏与观念偏差,既往关于中国引入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民初,对于清季文官考试的发轫及其曲折,或语焉不详,或仅作为背景简略提及。①在科举停罢、学堂考试尚不足以承担抡才重任的情况下,清廷酝酿并尝试引进西方文官考试制度。此事与新政、宪政关系密切,牵动各方权利,其后又成为民初文官考试的重要参考,因此,有必要在系统爬梳材料的基础上深入探究。 咸同以降,清廷为应对内忧外患,求才不拘常格,导致科举、保举与捐纳多途并进,加剧仕途拥堵、吏治腐败。1905年立停科举后,由于新旧人才的选拔皆处于过渡交替状态,官员的录取及任用不断突破既有规制的藩篱,情况日趋复杂:一方面,抡取新人才之责转至主持新式学务的学部,因各方渴求西学专门人才,新式学堂毕业生供不应求,“学生将近毕业,而各省已争先电调”。②随着《奖励学堂出身章程》的出台,学部于考试学堂毕业生后,直接遣往各地任职,此举打破了唐以来取士与铨选分开的传统,自两汉后举士与举官再度合二为一。③另一方面,外务部、商部、巡警部、民政部等新设衙门乃至各省督抚挟新政之急需,纷纷强调各自行事的特殊性,撇开职司铨选的吏部,从不同渠道、不同地域频繁奏调官员与留学生,举官之权大有下移之势。而自丁未年(1907)始,为科举善后、疏通旧学人才而举办的优贡、拔贡考试以及举贡生员考职(均由礼部主持、吏部配合),亦相继在各地举行,源源不断地提供为数众多的后备官员。 途径各异、标准不一的取才选官导致鱼龙混杂及冗员、冗费,且未能有效地解决人才匮乏的急需。随着新政的逐步展开,如何选才用人,怎样制订入仕起点与验放标准,成为当道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难题。新旧递嬗时期的人才标准与录用,牵涉清代职官制度的变动,本身也是官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引入西方文官考试制度,不仅涉及观念与制度变动的中西新旧纠葛,亦受制于利益群体缠绕的人事关系。 一、丙午改官制中文官考试的酝酿 目前所知最早向清廷奏请仿行西方文官制度的,是戴鸿慈、端方等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日俄战后,中国朝野多将日本战胜俄国视为立宪对专制的胜利,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催促清廷立宪。五大臣出洋考察归来,认为仿行立宪,首先需将职官改为西方立宪国家的官制。1906年8月25日,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等呈递《奏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指出科举已停,取士及选官作何标准,“举国茫然莫知所适,有志仕进者不知从何道以求进身之阶,数年之后必多歧念,此不可不急为设法者也”。为此,应尽快“更定任用、升转、惩戒、俸给、恩赏诸法及官吏体制”④,借此完成科举停废后的过渡衔接,并与即将更改的立宪官制相配套,即以立宪国的职官标准甄别和选拔官吏。 以近代立宪国的标准为参照,这份奏折特别介绍了日本的文官考试制度,强调其所学、所试、所业相结合成效显著,呼吁清廷仿行而为选官开辟新途,“嗣后新增官职,均用新法试验,以广登进,学既验其本末,人必争自濯磨,非惟吏治可以振兴,即学风亦于以丕变”。针对清代吏治不能分职久任的痼疾,强调以专门学问为入官进阶,可令官员分职久任。⑤ 戴鸿慈等上奏不久,御史吴钫亦专折指陈“新政日繁,需材日多”与“全国学堂甫有萌芽,尚无效果”相互矛盾冲突的严峻现实,认为十年之内难以急就西式专门人才,而保举则流弊甚多,亟须厘定“宽取严用之法”,保举不得以泛语注考,而应“分别指定堪膺何项之选者,据实保荐”。对被保举者应“仿日本登用笔记试验之法,及格者再复试之,当堂抽问,使口答焉。又及格而后试之事,试可而后畀之官”。并恢复清初之“举主连坐法”,若被举者赃私枉法,举主须承担失察连坐责任。⑥ 迄今未见资料显示吴钫之折与戴鸿慈等上奏的背后关联。仅就文字内容而言,两折均以日本文官考试为仿行对象,且反复强调改革官员选用升转之法的急迫性,提倡专门之学,主张学用结合,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后续相关报道看,清廷很快有所反应。1906年10月上旬,即戴鸿慈等上奏的一个月后,有报刊透露:厘定官制大臣会议议及职能扩展后的新机构建制,“将来高等文官均须考试,应俟内阁之庸勋局设立后,再在该局内设文官考试处,专办奏补官之考试事宜,所有考官则临时奏请简派。各衙门委用官之考试等事亦归该处稽核”。⑦据此,文官考试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与官制改革相衔接,即在内阁庸勋局下设文官考试处,负责办理相关事务,至于考官临时奏请简派的做法,则与科举乡试、会试如出一辙。值得注意的是,文官考试处为内阁庸勋局下设,不属吏部、学部,是内阁实体化新体制架构的组成部分。 任何制度的立意和设计,要落实为具体设制并有效推行贯彻,决非轻而易举。清季引入近代文官考试制度首先遇到的障碍,即因官制改革进程受阻,导致原有方案不得不整体搁置。内官改制原拟将军机处、政务处、吏部与内阁合并,因招致强烈反对而作罢。丙午官制改革在内官层面,只是将隋唐以来的六部制,通过新设、合并、改设等三种方式扩展为十一部,至于中枢机制,则直到宣统三年(1911)春季仍然沿袭清初以来的多元多轨格局,无法合并划一,不仅未减少机构,而且为仿行立宪增设了考察政治馆。⑧政出多门的中枢,原是为分权制衡,以削弱相权,确保皇权集中、各方统一,故改制绝不仅仅是机构合并与增设,而必然涉及整个权力架构的变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因内阁未变,吏部仍存,拟议的文官考试处无所附着,只能停留于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