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15)06-0092-05 道德态度①是“建立在一定的道德认知基础之上,对社会道德现象、道德事件进行评价或在对某些道德原则、规范进行学习时,主体的一种心理准备状态或稳定的反应倾向”。[1]道德态度养成后将在个体的道德生活中发挥重要的功能,既可以促进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帮助个体逐步适应道德生活,又可以帮助个体做出相应的善恶判断和行为选择,还可以表达个体的道德价值、树立道德自我形象,同时可以平衡个体的道德心理和自我认知,促进个体道德实践的顺利开展。个体的道德态度汇聚成特定的社会道德风尚,帮助个体养成符合道德规范的道德态度并促进其功能的发挥,无疑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道德态度的养成有助于个体的社会适应 个体道德态度的养成是在社会生活中进行的,道德态度本身就是个体适应社会生活的结果。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我们所有的德性都不是由自然在我们身上造成的。”[2](p36)道德态度并非本能,不是个体生来就具备的,而是通过长期的社会生活积累经验的结果。个体为了适应社会环境,获得接受和承认,就必须判断所接触事物的价值,决定其行动,并且预先做好行动的准备,而这一过程就是道德态度确立的过程,也是道德态度养成的内在动力。因此道德态度的养成是伴随着个体社会化的过程进行的,归根到底源于个体被社会接纳和认可从而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的需要。一方面,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行为遵循奖励最大、受罚最小的机制。凡是能够满足自身需求的对象,个体就会对它持肯定的态度。相反,不能满足个体需求甚至能够使个体遭受惩罚的对象,个体就会对它持否定的态度。另一方面,作为社会性的存在,个体只有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赢得社会认可才能满足社会归属感,消除孤独恐惧,增加安全感,才能在社会中获得生存和发展。而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本身就是以协调社会成员间的关系为目的而约定俗成的,特定道德规范中包含的道德要求和价值取向是增加社会成员间友爱、信任、发展的基本规则,社会中的个体只有养成与特定道德规范相一致的道德态度,才有可能获得他人的尊重、信任,融入社会团体,获得社会和他人的帮助和支持,获得自我的成长。正是对偏离的焦虑、恐惧以及对社会认可的渴望,促使个体主动地选择、践行社会道德要求,据此形成自己的道德态度。 在社会生活中养成的道德态度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反作用于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适应性,促进个体更好地适应道德生活环境。在道德态度养成的过程中,个体通过与他人和环境的互动,不断内化社会道德规范,修正自身的态度,循环往复使个体的态度体系日趋完善。道德态度一旦养成,久而久之便凝固成为个体人格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影响甚至决定个体在道德生活中的判断和选择。一方面,个体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语言或者行为向他人表明自己的道德态度,使他人据此增加对自己的理解并相应调节他们的行动,从而保证个体与他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良性互动,维持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个体通过表达道德态度,像照镜子一样从周围人那里获得关于自己的反馈,从而进一步调整自己的态度,促进自身的发展。如果养成的道德态度是符合道德规范的,会促使个体与社会环境保持良性互动,有利于个体身心健康发展和人际关系协调和谐,反之,则会阻碍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适应性,阻碍个体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这是个体顺应社会生存的工具性功能,社会态度通过促使个体把活动指向有助于达到自己目的事物上去,以保持与环境的平衡关系。这种功能使得人们取得酬赏和他人的赞许,形成那些与他人要求一致并且与奖励联系在一起的态度,而避免那些与惩罚相联系的态度。如孩子对父母的态度就是适应功能的最好表现,儿童对能够收到社会奖赏的道德行为总是持有积极的肯定的态度。如果这种奖赏能够持续下去,儿童的相应态度和行为就能够稳定下来,对内抽象成为道德价值观,对外固定成为道德行为习惯。 二、道德态度的养成有助于个体的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 首先,道德态度养成有利于个体在道德生活中的认知和判断。一方面,态度可以看做是“对象和评价在记忆中的联接”,[3]道德态度某种意义上是储存在个体头脑中的道德经验和知识的总和。每个人都想理解和支配自己的生活空间,道德态度能够帮助个体对道德生活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和分类,作为个体进行内部建构的参照框架,因此它能引起意义感,对有助于人们获得知识的态度对象,人们更可能给予积极的态度,从而增加道德选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及道德行为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协调性。正因为有了道德态度,个体能够将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的知识和经验组织成一个知识整体,用于理解相应社会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道德态度内在地包含道德认知的成分。道德态度不同于道德价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总是和特定的对象相联系的。道德态度的认知成分是个人对道德生活中的事物和事件的认识和理解,并产生评价意义的部分。认知成分规定了道德态度的对象,是个体对某一对象形成特定道德态度的出发点。显然,如果不清楚道德对象“是什么”和“怎么样”,个体就无法对它形成评价性和倾向性的态度。道德态度的这种对象性特征决定了它作为一种关于某一道德对象的一般性解释,可以被个体用来对尚不明确的道德情境进行解释和推断,弥补信息的不足,从而简化了现实。[4](p149)道德态度的这种认知功能影响着个体在道德生活中的真实判断,来自于特定情境的道德信息会被个体内在的已有的道德态度所过滤、筛选甚至是曲解,个体依据自己的道德态度对道德情境做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不同的人所持道德态度存在差异,并且解释和推断的过程受人格因素、对象特点和情境因素等影响,就会导致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