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15)05-0059-15 厘金与牙行是中国经济史上颇具重要性的机制,②本文将从以下两个视角展开对这两种机制的研究。第一,本文旨在探讨厘金制度对特定商人群体的意义。就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而言,厘金大体上是声名狼藉的。③然而前人对厘金制度的研究,多利用中央或省级行政机构的文书档案、地方志或高级官员的文集、奏议,探讨厘金制度的设计、征收数额等问题。这样的研究展现了厘金制度的宏观样貌,却难以反映基层官员、商民对厘金制度的切身感受。另外,宏观的研究往往将“商人”刻画成一个与征厘机构相对立的抽象群体。然而事实上,厘金制度下的“商人”同样有着各自不同的角色与立场。本文就是依靠县级诉讼档案,④观察基层官员和民众如何看待、应对甚至主动利用厘金制度,进而反思制度研究的方法论。 第二,本文希望展现晚清重庆官立牙行摄取市场垄断权的过程。有研究指出:乾隆至道光年间,重庆牙行在承办官府“差务”的过程中,已经显现出垄断市场的意图和行为。⑤那么在咸丰以后,情况又发生了何种变化呢?另外,此前的清代经济史研究曾经关注过一些垄断商人群体,如盐商、票商、边贸商、外贸行商等。但这些均为有组织的、实力雄厚的、经营跨区甚至跨国贸易的商人集团,而本文将要论证的则是分散(或仅有松散组织)的、实力平平的官立牙行如何在晚清重庆市场上竭力争取贸易垄断地位。这既不同于学界对于清代牙行的既有认识,⑥也能为研究清代市场垄断问题提供一个区域性的个案。 一、厘金抽收与官立牙行的新角色 清代的重庆,由官府倡办的厘金征收开始于咸丰六年(1856)。⑦当时正值清军与太平军激战之时,四川被定为“协济省”,每年调拨协饷银1,800,000余两,⑧自咸丰元年至咸丰四年底,共向广西、湖南、湖北、贵州等省调拨饷银3,324,000余两。⑨重庆及其周边地区也处于扰攘动荡之中,武装反清事件连绵不息,⑩围剿叛乱给重庆府和巴县带来沉重的财政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巴县于咸丰六年抽收百货厘金。(11)从该年至宣统三年(1911),先后设置的抽收机构如下表:
由表1可见,百货厘金创办后,重庆牙行承担起征收厘金的职责。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整饬厘务,重庆百货厘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厘,主要由牙行经办。 咸同光时期的老厘实征数额没有明确的记载,只能根据零星线索做大致估算。咸丰八年筹办川东积谷时,所定的抽分办法是“于六厘之外另抽二厘”,“白花每包抽银七分”。而川东道对商人的示谕中则提到:“查厘金局现有抽收章程,每货银一两抽取六厘,兹拟于六厘之外另抽二厘,交积谷局采买,约每年可抽得一万四五千金。”(13)依此推算,若不计棉花厘金,筹办积谷前重庆老厘每年的抽收数额为银42,000-45,000两;筹办积谷后,重庆老厘每年的抽收数额为银56,000-60,000两。而棉花是重庆输入货品的大宗,若将这一部分厘金计算在内,数额应更为可观。光绪元年,重庆商民在揭发保甲局绅的贪污行为时也提到:老厘局“每年收厘银八九万两七八万两四五万两不等”,(14)这个范围与通过积谷厘金推算出来的数额基本吻合。所以即使按照最保守的估计,咸同时期重庆每年依赖牙行抽收的老厘银也可至50,000两。光绪中后期,由于商人避征和局员贪污,老厘收入锐减。据川东道的访查,光绪十七年收数仅30,100余两,光绪三十年十一个月收数仅为34,300余两。(15)但即便如此,仍大致相当于巴县县衙一年的财政开支。(16) 上述事实意味着,咸丰至光绪时期,重庆官立牙行与官府之间通过代收厘金建立起一种新的合作关系。(17)那么这种合作关系建立后,牙行的行为方式以及重庆城的商业秩序究竟发生了何种变化?下文将详细论述之。 二、变化之一——牙行的棘手任务 从笔者目前搜集的案卷来看,得到代收厘金的特许之后,牙行的经营并未就此踏入坦途,反而变得愈加复杂难行。因为官府对厘金的需求是迫切且繁重的,但赖以抽厘的货物却并不会因官府的一纸政令而自动流入牙行。为了阻截和控制货源,牙行使用的手段不断升级,成本也越来越高。牙行稽查客货的方式,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等待已入城货物投行。即基本不干预货物的运输过程,待货物入城后自行投入牙行,按货值抽厘。对于设在城内的牙行而言,这是最常规的一种方式。在咸丰、同治时期的案卷中,对于牙行征厘的记载大多如此,光绪时期仍时有所见: 咸丰九年重庆药厘局告示:查渝城近年办理百货抽厘,亦系设有专局,其章程令各行店公举殷实商人经理,发给局票以为信守,由行报局,由局转申,如有弊端,随时惩究。 同治三年丝行户诉状:近因军务浩繁,奉旨抽厘,饬行店等各领循环号簿,卖去货银,照数登记,纳厘若干,按月呈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