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隐性股权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供应链金融博弈分析

作者简介:
王宗润(1973- ),男,土家族,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供应链金融、金融工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田续燃,陈晓红,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中国管理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研究了隐性股权下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出现资金缺口的供应商通过应收账款融资的最优策略。将资本资产定价方法(CAPM)与净现值法(NPV)相结合,考虑三者之间的隐性股权,提出了一个由供应商、制造商、银行组成的供应链金融系统,针对是否考虑隐性股权对系统三方的最大收益进行博弈分析,发现在不完全信息博弈达到均衡时,考虑隐性股权的供应商更易以相对较低的融资成本从银行获得信贷。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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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日期:2014-12-24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07(2015)09—0001—08

      DOI:10.16381/j.cnki.issn1003—207x.2015.09.001

      1 引言

      在供应链所形成的全球性复杂网络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往往是实力雄厚的跨国生产企业,他们通常会利用其主导地位向上游企业延期付款、向下游企业压货,从而使得供应链网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通常为中小企业)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供应链金融由此应运而生。

      Timme[1]较早地明确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他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特定目标和环境下的一种协作关系。

      对于供应链成员的信贷准入评估,银行将首先考察核心企业的财务实力和行业地位,以及它对整个供应链系统的管理效率。供应链上成员融资准入评价的重点将取决于它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和贡献,以及与核心企业既往的交易历史[2]。供应链金融中,银行贷款价值比与供应链中企业的决策息息相关[3]。

      Macneli认为,在现实交易当中,交易是持续且长期商业关系的一部分。交易双方一旦形成稳定的长期交易关系,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而且有利于提高交易双方资产的协同效应,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4]。由此可见,这种稳定的长期交易关系是有价值的。

      Wilner[5]发现,贸易信贷的存在是由于供应商比银行在管理上有优势,交易双方稳定而长期的交易关系是贸易信贷存在的基础。Smith[6]的研究发现,通过提供贸易信贷,供应商能够比金融机构更迅速地识别潜在违约。当供应商在购买商存在“不可回收投资”时,供应商会采取措施来保护这种投资。Smith[6]这里所指的“不可回收投资”实际上可以看作长期交易关系量化的价值——隐性股权。

      Ng和Smith等[7]曾指出当供应商与购买商有重复交易关系时,供应商拥有购买商的隐性股权(不可挽回投资)。特别地,如果购买方业务量上升,势必从供应商购买更多商品并给予更高回报(支付的股息);反之,如果购买方业务量下降,其订购量必然下降,直接导致付给供应商的现金流(支付的股息)减少;此外,如果购买商破产,供应商与购买商公司的股东一样,将不会得到任何收益。

      Petersen和Rajan[8]也曾在他们的研究中提到了隐性股权,他们发现,相比金融机构,供应商更愿意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这是因为他们在获取购买商的信息时有很大优势,能更有效的地清算资产,并且在这些企业中拥有隐性股权。

      Huyghebaert等[9]指出由于供应商拥有的借贷方隐性股权比银行多,所以相比银行,他们对违约公司采取相对较为宽松的清算政策。Alatalo[10]则发现供应商一般不会为了提高短期销售额而支持高风险购买商,往往会有一个长期利益的考虑,既要考虑当前销售的净利润,又要考虑同一购买商未来销售额的净现值。这一长期利益,实际上就是交易关系的潜在价值。Liu Zugang和Cruz[11]在他们的研究中也提到,供应商在将原材料或零部件卖给制造商时,不仅要考虑现阶段的收益,还要考虑其隐性股权。

      综上所述,学者们普遍关注企业间的交易关系与贸易信贷,却忽略了对这种长期且稳定的交易关系所具有的潜在价值进行深入研究。隐性股权就是这种长期且稳定的交易关系的价值体现,而隐性股权的股息就是对这一价值的量化。

      本文所做的主要工作在于,考虑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各交易主体之间这种长期且稳定的交易关系所具有的潜在价值,以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的交易过程为背景,分别定义各交易主体间的隐性股权,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与净现值法(NPV)相结合量化这一潜在价值,并在考虑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进行三方博弈的基础上,对比分析各交易主体的策略与收益变化,研究隐性股权对各交易主体策略的影响。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描述了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系统框架;第三部分探讨了供应商、银行、制造商三方在考虑隐性股权时的最优收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三方博弈分析;第四部分进行了不考虑隐性股权情况下的对比分析;最后得出结论。

      2 考虑隐性股权的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金融系统框架描述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的,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2]。

      Soufani[12]在研究中指出,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是制造业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首选。Garcia-Fontes[13]则发现银行在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为减轻信息不对称问题而选择的最常用抵押物就是应收账款或存货。Omiccioli[14]基于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模型讨论了应收账款担保在控制风险中的作用。Levy[15]则研究了企业管理者与外部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影响,发现企业采用应收账款融资的可能性随着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增加而增加。Cheng Guoping和Tu Jianping[16]的研究则发现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实行应收账款融资不仅能够降低参与各方的风险,而且还能提高融资效率。本文的分析将基于应收账款融资这一模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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