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15)05-0003-21 如果说逻辑学是为人类在理论活动中如何讲理确立标准,那么伦理学则为人类在实践行动中如何有理(正当)寻找基础。不管是讲理的标准,还是有理的基础,本身都必定是在“理”中,因而必定都是“有序”的。但是,在西方悠久的哲学传统里,情感一直被当作盲目的意识——它不仅在认识(真理)上是盲目的,而且在价值上也是盲目的,因而情感是无序而不可靠的。所以,情感一直被排除在哲学视野之外,更被排除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之外。虽然也有伦理学把快乐或愉快这种情感感受当作自己的原则,但是,为了避免陷入纵欲主义,这种伦理学总是不忘强调真正的快乐是心灵或理智的快乐,而不是情感的快乐。 因此,如果说有一种情感伦理学是可能的,那么,必定有一种有序的情感及其相关事实领域构成其基础。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有序的情感?如果有,那么这是些什么情感?它的相关事实领域又是什么?这是一切情感伦理学必须面对的问题。 如果的确如舍勒所以为的那样,康德把先验与形式等同起来是一个错误,因而把质料定位在经验性领域是错误的,那么,这是否也意味着康德把情感定位在感性感官领域是错误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也就意味着,存在不依赖于感性感官的情感活动,也就是说,存在着主动-自发的情感。舍勒所谓“先验质料”是否就是在这样的情感中作为价值现象给予我们?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这种情感是有秩序的,否则价值之间就不可能是有序的。 但是,如果存在主动而有序的情感,那么,伦理学将不再像康德以及古希腊哲学那样,把情感排除在道德的基础之外,相反,恰恰可能是情感构成了一切道德法则的基础。如果是这样,那么,舍勒的伦理学将是康德之后最重要的伦理学变革。为了澄清这些问题,这里需要对舍勒的情感理论进行深入的讨论。 一、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与本原的价值现象 正如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理性之中一样,我们每个人也生活在情感当中。在我们的情感生活(das emotionale Leben)中,爱与恨、偏好与偏恶(Vorziehen und Nachsetzen)是情感,极乐与绝望、悲伤与喜悦、痛苦与欢乐也是情感,还有诸如愤怒以及各种激情与激动也都是情感。所有这些情感都不属于严密的思维活动,既不是表象活动,也不是判断活动。虽然如此,这些情感之间显然是有别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按舍勒的划分,所有这些情感可以被分为三类:一,爱与恨,属于最高也是最基础的情感活动;二,偏好与偏恶,属于具有认识功能的情感活动;三,其他所有的情感活动,这类情感都属于感受活动(das Fühlen)。 作为感受活动的情感体验活动,是我们情感生活的主要部分,虽然并不是主导部分。为此,我们首先要对感受活动本身进行分析。 作为一种意识行为,感受活动总是有所感受,也就是说,感受活动总是有感受的对象或内容。就感受的对象来说,有些感受对象是直接在感受行为中被给予的,而有些则是经由其他意识行为(比如表象)被给予,或者说,是间接被给予的。根据感受对象的被给予方式,舍勒实际上区分了两种感受活动: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das ursprüngliche intentionale Fühlen)与非本原的感受活动。①所谓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就是其对象或内容是直接在感受活动中被给予的感受行为;换个角度说,它能直接给出对象,能够让某物或使某物显现出来。用现象学的术语解释,这种感受行为具有“客体化”(Objektivieren)功能而能直接给出自己的对象。与此相反,非本原的感受活动之所以是非本原的,就在于它的对象首先是经由其他意识行为被给予的,也就是说,这种感受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给出对象。在这里,如果我们把意向性理解为不仅能朝向对象,而且因这种朝向而能让对象出现或使对象到来的意识功能,那么,这种非本原的感受活动也可以被视为一种非意向性的感受活动。于是,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与非本原的感受活动的区分,实际上也就可以被视为意向性感受活动与非意向性感受活动的区分。 这里要指出的是,只是在对意向性作前面的理解这个前提下,这个区分才是成立的。如果只是在“有所指向、有所朝向或有所瞄准”这个意义上理解意向性,那么,感受活动都是意向性的。因为感受总是有所感受,而不可能有没有被感受的东西的感受活动。只是就有些感受活动是在通过其他意识行为(比如知觉或表象)给出对象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而言,并非所有感受活动都是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上面的区分也许可以更确切地被看作是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与非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之间的区分。 这种区分更多时候也被舍勒等同于意向性的感受活动(das intentionale Fühlen)与单纯的感受状态(die Gefühlszust
nde)的区分。②或者我们也可以说,舍勒试图通过这种区分来说明本原的意向性感受活动。在舍勒看来,感受状态属于内容与显现领域,而感受活动则是接受这些内容或显现的一种功能。[1](P263)、[2](P311)那么,我们又如何理解这种属于内容或显现的感受状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