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意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精神实质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志丹,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江苏 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国内外学界迄今为止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代表性解读主要有“社会意识形式论”、“革命意识论”、“阶级意识论”、“虚假意识论”和“统治思想论”等多种版本。可是,这些解读并未抓住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精神实质。抛弃仅仅停留于词句之争的皮相之见,穿透文本背后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进行深入地历史唯物主义解读,就不难看出,无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是怎样的漂移不定或变动不居,其中“变中的不变”的精神实质是“阶级意识”,而“革命意识”、“统治思想”和“虚假意识”是这种阶级意识的三种历史形态或实践样态。认清意识形态的精神实质,对于夯实对马克思主义这一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的深度认同以及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学理基础显然大有助益。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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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5)11-0045-10

      马克思文本解读中的重大争论,从来都不是纯粹的学术之争,而是与人们的解读方法、价值立场息息相关。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当今时代意识形态交锋新常态的“症候式反映”:全球化时代东西方的某种“趋同”,“学术凸显、政治淡出”时代的核心价值观之争,政治经济关系“文化化”变局背后的价值角力以及传统阶级结构的崩解与重构;在此背景下,各种版本的“马克思主义过时论”再度随风而起。欲力排众议、回应逆流,如果离开了马克思文本的深入解读,离开了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特别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精神实质的把握,恐怕是绝无可能的。实际上,在此我们通过文本耕读,得出“阶级意识”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精神实质这一学术研判,意味着无论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如何“包容开放”、“扩容分层”,假若背离了坚守无产阶级阶级意识这一基本“理论底线”,必然会舍本逐末,南辕北辙,甚或自我消解,误入歧途。为此,的确需要对马克思有关意识形态文本进行严肃耕读,以深入堂奥、领悟本真,并为返本开新铺平道路。下面,我们先梳理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理解分歧的原因,反思国内学界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然后从文本和学理上深入证成“阶级意识”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之精神实质。

      一、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理解分歧的原因探析

      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研究多年来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具有持久热度的焦点问题,其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其中,关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及其精神实质的理解,可谓争论已久,共识难成。这也生动地折射出了这一议题已经成为当代思想界讨论最多、分歧最大,甚至可以说是说法最混乱的。需要追问的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究竟指称的是什么?如果它有多张面孔、多种理解,那么,其中相对恒定的一以贯之的精神实质或深层本质又是什么?综括学界相关的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在学术史上大概有“社会意识形式论”、“革命意识论”、“阶级意识论”、“虚假意识论”、“统治思想论”等多种版本。其实,这些论断均为缺乏参透马克思文本而对意识形态概念作出的情境主义理解,因而难以把握意识形态概念的精神实质。

      对文本解读来说,没有思想史的文本研究是支离破碎、缺乏灵魂的,没有文本根据的思想史研究是主观任性、肤浅无根的。可喜的是,这些年来国内外学者纷纷从翻译文本的研究路径退出,而转向采取直面与深度阅读马克思文本的研究路径,由此,他们也基本摆脱了传统的僵化理解和负面影响,开始充满反思性地面对马克思文本,研究发掘其中的思想宝藏。在这种趋势推动之下,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研究也得到相应的提升,这实为令人快慰之事。与此同时,近年来围绕马克思意识形态问题的争论着实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本来,对于同一问题,由于研究视角不同而得出不同的解读结果,实属正常、无可厚非。但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寻章摘句,抑或视角主义的迷思(相应的相对主义解读)必然会陷入“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阻断了科学解读文本之可能,甚至使文本的真正价值被深深地遮蔽起来。这些是文本解读中应该着力避免的。因此,根据马克思的基本精神来重读马克思思想,是严格科学的文本研究应该倡扬的。

      这里,我们首先就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理解存在大量歧义空间的原因加以简要的爬梳。本文尝试从文本客体和解读主体两层面来进行分析。

      一方面,从总体文本看,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并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研究意识形态的文本,这是产生歧义的首要根源。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主要文本包括:《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费尔巴哈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等。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这些文本不足以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专题性意识形态文本。比如,无论《费尔巴哈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然而,这一当时并未发表的文本主要论述的是实践观问题,无论对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来说是何等之珍贵,它毕竟属于提纲掣领式的、没有充分展开的文本。与此类似,《共产党宣言》中蕴含着丰富的意识形态理论,揭示了意识形态根源以及发展的动力,阐明了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内涵,并划清科学社会主义与其它形形色色社会主义的界限,指出了共产主义革命也是一场意识形态革命,需要克服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等。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阐述是以论断或论辩式的方式呈现的,缺乏全面深入的阐发与分析。之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确实是成熟的历史唯物主义作品,但同样也是论断式的断语居多,而非充分论证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另外,《资本论》确实对于意识形态的拜物教形式(日常生活化的形式)有着精彩独到的阐发,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鞭辟入里地剖析了1848-1851年法国革命和路易·波拿巴反革命政变事件,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其中也有丰富的意识形态思想。据此,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实质上回答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何以要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这一重大问题。①但这两个文本同样也算不上对意识形态专题打理,只能把它们作为研究资本问题以及法国革命与政变问题的“副产品”。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是一部合作性的没有被发表的文本,却在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中雄踞宰制性位置,这个文本的确是值得我们充分重视的。尽管如此,这一文本也很难算得上意识形态的“专案”。有学者就深刻地指出:“该文实际上属于对德意志社会思潮的一个评论,借机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不是专门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问题的,更不是研究意识形态一般问题的。”②如果这种观点能够站得住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学术结论:马克思没有任何一个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专题性研究文本。质言之,尽管马克思具有博大精深彪炳于世的意识形态思想,但这些思想却是散论式的、应景式的、论断式的,缺乏应有的论证阐发,更谈不上系统化、条理化、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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