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增长模式正面临由要素粗放型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机遇期,创新正日益成为维持和驱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促进国家以及企业层面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已经成为国内学者和政策制定者需要重点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创新活动的成果存在明显的正外部性,由此导致的创新不足会阻碍一国的经济增长(Arrow,1962)。为了纠正这一市场失灵,各国政府普遍运用创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研发投入(Aschhoff,2009;Ozcelik & Taymaz,2008)。Eurostat(2009)发布的报告显示,1995年至2005年间美国创新研发投入中源于政府补贴的比重高达30%。同期欧盟的这一比重更是高达35%,日本也达到18.5%。 纵观既有文献,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私人性质研发投入,究竟是符合挤入效应(互补效应)假说(crowding-in effect)还是挤出效应(替代效应)假说(crowding-out effect),一直是该领域的核心研究问题。Czarnitzki et al.(2011)对比利时,Berube & Mohnen(2009)对加拿大,Aschhoff(2009)对德国,Wolff & Reinthaler(2008)对OECD15国,Diamond(1999)对美国等的实证研究均支持挤入效应假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Wallsten(2000)对美国,Busom(2000)对西班牙,Mamuneas & Nadiri(1996)对美国,Gorg & Strobl(2007)对爱尔兰等研究的经验结果均支持挤出效应假说。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文献发现,政府补贴与企业私人研发投入之间存在不确定性,如Janz et al.(2003)针对德国和瑞典,Falk(2004)针对奥地利,Wu(2005)对美国均得到如此结论。 近年来有文献开始关注中国背景下政府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研发活动的影响效应。Zhu et al.(2006)利用中国行业数据发现,政府创新补贴对当期行业研发投入造成的是互补效应,而在滞后期二者呈现的是倒U型关系。解维敏等(2008)利用中国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R&D支出与政府R&D补贴正相关。戴晨等(2008)的研究显示,税收优惠比政府补贴更能促进企业R&D投资,但政府创新财政补贴更具有针对性。陆国庆等(2014)的实证研究展示,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补贴绩效是显著的,创新的外溢效应也是显著的。政府创新补贴对单个企业的产出绩效作用有限,因为外溢效应的产出弹性系数大于政府创新补贴的产出弹性系数。这些文献从不同的角度为评估中国情景下政府创新补贴政策的绩效,乃至深入理解其中的作用机理,提供了富有启发意义的经验证据。 与既有文献对比,本文的贡献可能体现在:第一,拓展了既有的研究领域。既有文献多数是从发达国家背景来检验政府创新补贴政策的作用,而来自发展中国家背景的经验研究相对较为匮乏(Zuniga Borrego et al.,2012),尤其缺乏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本文依据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现实问题所阐述的理论机制以及所得到的经验证据,无疑能够对该研究领域增添重要的理论发现与经验证据。第二,丰富了既有的研究结论。对中国这样处于转型背景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创新补贴政策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位的一种弥补机制,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更弱的环境中,政府创新补贴政策对企业私人研发的作用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在金融发展滞后的环境中,贷款贴息类型的政府创新补贴政策对企业私人研发具有显著的“挤入”效应,验证了贷款贴息类型的政府创新补贴政策是金融发展滞后的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有效激励机制。这些重要发现为重新理解类似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创新补贴政策的合理性以及局限性,提供了不同于以往文献的研究结论。第三,启发了中国创新政策的改革方向。本文的结论说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提升,可以强化中国情景下政府创新补贴政策对企业私人研发的“挤入”效应,因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提升中国当前政府创新补贴政策有效性的重要途径。而且,在中国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形下,多采用贷款贴息类型的政府创新补贴政策更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理论模型 本节,我们构造了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来阐释政府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可能存在的替代或互补效应,由此来说明在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政府补贴可能对不同企业的研发规模具有不同的作用。更进一步地,该理论模型还探讨了在中国特有的金融环境下,不同形式的资助会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产生不同的效果。 1.模型环境 企业创新活动。企业由风险中性的企业家经营,企业家决定企业的R&D投入水平。我们假定企业家可选择的研发投资项目集合为I,I为无穷可数集合。不同的投资项目具有不同的成功概率、成本和收益。以i∈I表示研发投资项目,i≥0,
表示该项目成功的概率,
表示该项目的成本。为了刻画知识产权保护对研发收益的影响,我们用
表示该项目成功后可能带来的收益①,其中v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系数,v∈(0,1)。v越大,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从而企业通过创新可以获得的收益更大。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将项目i带来的创新利润表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