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98(2015)04-0001-05 DOI:10.13959/j.issn.1003-2398-2015.04.001 1 发展背景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做出的重大策略问题,也是我国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1]。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全国许多省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大型城市群都在这一个创新思想的指导下,不断改革、不断实践的前提下初步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全面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乡人民的生活[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由1980年的19.39%迅速增加到2013年的53.37%,城镇人口已达6.68亿。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569000亿人民币(折合美元99500亿),仅次于美国的124000亿美元,超过日本和德国。 1992年,我国第一部《中国城市群》出版,我国城市群的基本概念首先创立,城市群这一个城镇发展新的模式,城镇发展与城乡协调发展的新的组织形式,已经为我国各级政府以及大多数学者所熟悉和应用[3]。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已将城市群发展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我国目前已有六大城市群,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东半岛、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等六大城市群[4],都是具有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为核心甚至是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为中心(例如京津地区的北京、天津;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成渝经济区的重庆与成都;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也包括香港等),实际上这些核心城市的建成区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甚至出现一千多万的超大城市(北京、上海、重庆等),百万人口城市数目也不断增加,城市引力也不断增强。在长三角地区内目前就有7个城市(沪、宁、杭之外还有苏州、无锡、常州和宁波)。在我国除了这六大城市群外,还有相对比较成熟的中型城市群例如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关中地区城市群、哈大齐城市群、长吉城市群以及海峡两岸城市群等等(表1)。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全新背景下,以大都市圈为核心的城市群已经成为参加国际竞争的空间组合模式,并以足够的产业集聚、经济规模与金融中心影响着全球和各个城市地区[3]。现在,我国六大城市群,是全国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目前全国开发历史悠久、人口稠密、工业集聚、交通发达、信息集中、科技文化思想的创新源区[5],也是全国产业经济和科技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未来是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带动我国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前进基地。未来30年,超巨型城市(人口超过1000万人)和巨型城市(人口超过500万人)将成为城市群形成和发育的超级辐射级,推动城市群向着鼎盛阶段迈进、向着城市群连绵带伸展[6]。 2 发展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时期,不仅社会经济与城乡建设取得了史无前例的伟大成就,而且全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很快,处于向小康型过渡发展的攻关阶段。人民生活水准已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特别是我国六大城市群,无论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城市群内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水准,现代化程度不仅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甚至好些方面超过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近年来,我国沿海各大城市群内的上海、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大连等城市人均GDP超过一万美元。大中城市的工业发展进入了工业化的中后期[7]。我国沿海很多省区处在工业化的后期,中西部地区处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城乡统筹过程中实施了许多重大举措,在全国各地正在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努力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推进大城市群内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实施精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思维模式[8],对全国的社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实现全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针对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新型城镇化策略方面,应该相应的界定城乡发展的相对界线,防止盲目扩大,划定生态红线、城市与农村相对发展红线,对超大城市(人口>500万)的建设总量进行控制、锁定,增量应逐年递减,存量(建成区)应利用三维空间进行优化,加强现代化、生态化等的质量提升。 2.1 城镇化的合理进程 根据我国各个时期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充分考虑产业支撑能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城市化与生态化的国际经验,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城市化率年均增长保持在1.0个百分点以下,在中长期范围内以0.6-0.8个百分点为宜[9]。中西部地区由于原有基数较低,目前发展态势较好,城镇化年均增长建设可以适当加快;但沿海地区特别是我国六大城市群内,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空间有限,生态环境的污染指数与空气污染指数较高,过去10多年城镇化增长建设每年超过1.4的百分点,出现过度发展[10]。因此,城镇化年均增长速度应放慢,应逐步过渡到工业化与城镇化稳步、健康阶段,年均建设考虑在0.5-0.8个百分点之间,不宜急速发展(表2)。
城镇化的合理进程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合理开发我国有限土地资源,防止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边缘地区优质耕地大面积流失,防止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工业开发区、新城建设盲目发展,乱占耕地,防止我国宝贵的水资源能源过分的消耗[11]。从全国城镇化进程来看,工业化应当从粗放型、浪费型转入集约型、效益型,不宜盲目模仿西方高城市化率的发展模式。今后20-30年内,我国总体城镇化率提高到60%-65%为宜或者总体接近70%左右的城镇化水平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