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调背景下的物流服务供应链信息平台搭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秀芝,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郑秀芝(1971- ),女,河北省丰润县人,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创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原文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内容提要:

针对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现状与物流市场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本文研究了多方协调环境下搭建以物流服务集成商主导的物流服务供应链信息平台。文章基于核心能力理论,分析了物流服务供应链的产生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多方协调体系;通过协调体系与信息平台关系的阐述,充分说明信息平台搭建的必要性;并据此提出了物流服务集成商主导的物流服务供应链信息平台搭建的概念化模型。最后,通过一系列相关辅助机制的提出,确保物流服务集成商主导信息平台的实施与有效运行。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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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5)10-0082-08

       一、引言

       2009年以来,我国物流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与激励,越来越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运而生,不仅加快了我国物流业发展进程,也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资源。《2014-2018年中国物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2011年,全社会物流总额158.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3%;2012年上半年全社会物流总额达到83.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2013年全社会物流总额197.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5%,增幅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①整体而言,我国物流需求逐步上升、物流水平稳步提高,但相对于欧美日韩等物流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物流存在服务能力偏低、效率低下、缺乏系统调控与管理等诸多不足,功能单一、服务水平偏低、地域局限性强的中小物流企业偏多,拥有复杂物流运作能力的大型物流企业较稀缺。

       随着核心能力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集中优势资源进行自身核心能力的巩固与提升,而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由此引发的物流外包逐渐成为热点问题。有效的物流外包可以促使企业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避免物流自营带来的资源过度投入、运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特别是对于大型的生产制造企业,如汽车制造、飞机制造等,其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原材料、零部件的快速、高效集聚往往是制造企业自身无法完成的,而对于第三方物流(3PL)而言,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费用将正确的产品运往指定地点正是其核心能力所在。

       系统环境观认为,环境是一个系统,它不仅包括外部环境,还包括内部环境,是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统一体。针对我国物流发展现状与物流需求的增加,有效利用环境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充分发挥各个企业的自身优势成为现阶段物流发展的主要思路之一,因此,物流服务供应链(Logistics Service Supply Chain,LSSC)应运而生。内生变量是指由系统内部因素影响而自行变化的变量,通常不被系统外部因素所左右;外生变量是指受系统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决定的变量。物流服务供应链是依附于产品供应链而存在的,其作为服务供应链的一种特殊形式逐渐受到国内学者及企业管理者的广泛关注。针对现阶段我国物流企业普遍存在的规模较小、资金支持较差、数量较多但层次水平较低的情况,物流服务供应链通过核心能力理念的支撑将有限的资源集中聚集、统一管理与运作,实现整体链条收益的最大化。受国家经济发展形态差异的影响,国外的相关文献较为稀少,主要是以国内少数学者的研究为主,且多集中在物流服务供应链概念及结构模式、物流服务提供商的选择、物流服务供应链协同与绩效评价这三个方面。

       有关物流服务供应链基本概念并未有统一的说法,国内很多学者均提出了不同的界定。其中,刘伟华[1]认为,物流服务供应链是一种以能力合作为核心的服务供应链,并非是简单的联盟关系,其成员之间是一种紧密的、长期的合作关系,是基于相互信任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闫秀霞等[2]认为,在产品供应链上为各成员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出于降低风险、提高物流效率、排除浪费等因素的考虑而以某一物流服务单位为核心,集成链条中合作伙伴的优势资源,围绕各种物流资源的快速整合来满足顾客需求的模式就是物流服务供应链。随着行业分工的细化,部分学者针对航空、港口以及铁路的物流服务供应链问题分别进行了相关概念界定与研究。[3-7]

       随着物流服务供应链基本含义、结构模式的研究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视角转向了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协调研究,且多集中在供应链能力分配的建模与能力合作的协调两个方面。其中对于物流服务供应链能力分配的研究又依据其研究的供应链种类分为二级物流服务供应链与三级物流服务供应链。桂云苗等[8]分别对物流能力供应不确定情况下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的二级物流服务供应链物流能力与定价问题进行了对比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补偿契约机制以实现供应链的协调。袁旭梅等[9]则针对期权与回购两种不同契约下的物流服务供应链协调问题进行研究。经有国等[10]基于收益共享契约也对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协调问题进行类似研究。王晓立等[11]通过Stackelberg模型研究了物流能力供应与需求均不确定情况下的二级物流服务供应链的能力采购与投资的决策问题,提出了收益共享的能力采购费用补偿机制,以实现供应链协同。刘伟华等[12]则对随机需求下的三级物流服务供应链仍无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大,物流集成商的成本会上升,而物流服务提供商利润增加的同时其满意度会下降。朱卫平等[13]对由物流服务集成商、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和物流能力分包商组成的三级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协调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比了主从协调、集中协调与数量协作联盟协调对整体绩效的影响。嫣飞等[14]针对物流服务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间的协同关系进行分析,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协同,并依据Logistic增长模型来描述物流服务供应链节点的生长过程,建立了相应的协同生长模型。

       上述文献虽然涉及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协调研究,但更多的是对物流能力的协调,而相对于物流服务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关系的协调研究相对较少,针对物流服务供应链信息平台搭建的研究也较为缺乏。蔡玫和徐雅雯[15]以大数据为背景,针对小微物流企业的公共信息平台设计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信息平台的设计模型,但其是以政府主导为切入点,并未从物流服务供应链三方参与者的角度进行信息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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