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經濟倫理思想考原  

——“義利”字義疏證

作 者:
余霄 

作者简介:
余霄,中國藝術研究院碩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中国文化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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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意在考原中國文化傳統中圍繞“義利”展開的儒家經濟倫理思想。相較於其它大量優秀的“義利”研究,本文側重對“義利”詞源的考釋與字義的疏證,以此探求“義利”觀念如何生成,如何進入中國文化的價值系統。嚴格地從思想史研究的角度看,恐怕“義利”詞源研究的價值是有限的。畢竟,“義利”之所以深刻影響了中國人在經濟倫理方面的文化性格,乃是肇源於孔子,以儒家經典命題“義利之辨”的方式傳之後世。但凡涉及“義利”的文獻,出乎孔子之後者,無外乎是儒家思想傳統中的祖述與旁通,抑或是諸子思想傳統中的駁議與辯難;出乎孔子之前者,庶幾可視爲其“義利”思想的背景性材料,終究繞不開孔子。

      但一個易於理解却難以察覺的事實是,我們今日所能够看到的孔子“義利”思想,不免附加了各種被“揭示”,被“發明”,并且未經孔子“同意”就歸於他名下的思想。將出乎其後者層層剥離,是一條直接的思路,也爲大多研究所采用;對出乎其前者的還原,探明孔子是在什麼樣的歷史語境中使用“義”與“利”這兩個觀念,則是另一條回到“義利之辨”起點的思路兩條思路的結合可爲評判孔子思想突破的歷史價值提供更全面的視野。

      一 釋“義”

      1.1 “衍義”與“正義”

      據洪邁(1123-1202)《容齋隨筆》記載,①在南宋時期,“義”一字已兼有七義:

      人物以義爲名,其别最多。

      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

      衆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

      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

      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

      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襕,義領之類是也。

      合衆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

      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其字衍義紛呈,令人如墜雲霧。所以致此者,蓋因時代風尚的隆替導致言語習俗的流變,遂使字詞古今有别。其源愈遠,其流愈廣。語言作爲思想的載體,尤其涉及到塑造一種文化品質的關鍵概念時,一言一語,不可不慎,一字一詞,不可不詳。顧炎武(1613-1682)有云“讀九經自考文始”,沿波以討源,因枝以振葉,此亦《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之旨。

      從時間上看,鄭玄(127-200)注《周禮·春官·肆師》“凡國之大事,治其禮儀以佐宗伯”所引鄭衆(?-83)語,最早揭示了義、儀之間“隨時異用”的古今字關係:

      故書儀爲義。鄭司農云:“義讀爲儀,古者書儀但爲義,今時所謂義爲誼。”

      意即“禮儀”“威儀”古當作“禮義”“威義”,“仁義”“正義”古當作“仁誼”“正誼”。假借“義”爲“誼”,另立“儀”爲“義”。此說先不論是否得當,倘若以之爲標准,對《容齋隨筆》臚列七義粗加整飭,大致可分屬“禮儀威儀”“仁義正義”與“無法歸類”三類:

      禮儀威儀——衆所尊戴

      仁義正義——仗正道;與衆共之;至行過人;禽畜之賢者

      無法歸類——自外入而非正者;合衆物爲之

      之所以出現“無法歸類”的情况,可能是新義後出,可能是歧義歸并,也可能是“古今說”自身存在漏洞,無法涵蓋“義”字字義的全部來源。由於先鄭後鄭對“古今說”并未提供更多的解釋,我們不得不參證《爾雅》《說文》《釋名》等字書所録秦漢故訓。

      《爾雅》乃“九流之津涉,六藝之鈐鍵”,其授受關係據說爲“周公所記”“孔子所教”,故在唐文宗時期被尊爲“十二經”,刊石傳世。然而《爾雅》所録既無“義”字,又無“誼”字,唯於《釋詁》一篇三見“儀”字:

      儀,若,祥,淑,鮮,省,臧,嘉,令,類,綝,彀,攻,穀,介,徽,善也。

      仇,讎,敵,妃,知,儀,匹也。

      楨,翰,儀,榦也。

      比類第一例“善也”諸字的用義,皆近於外在形象之美善,非爲仁義正義之屬。據郭(璞,276-324)注“儀刑文王”,邢(昺,932-1010)疏“皆謂美善也,儀者,形象之善也”可知,此“儀”雖曰善,仍作禮儀威儀之“儀”來講。至於第二、第三例的“匹也”“榦也”諸字,則與仁義正義毫無交葛。此外,《爾雅》有關《詩》的釋訓中出現了兩次“儀”,均明確作威儀之“儀”講。二鄭皆謂“義”爲古字,“儀”爲今字,《爾雅》何故釋今不釋古?更加吊詭的是,《爾雅》全書亦無“仁”字。一部儒家經典何以“絕仁棄義”,其中可能的原由,發人深思——難道“義”作仁義正義講,不僅在字形上爲假借後出,連字義也爲後出?

      許慎(58-147)與二鄭同爲古文經師,氏著《說文解字》却於“古今說”不置一辭。據徐鉉(916-991)所校,《說文》對“義”“儀”“誼”“宜”四字的釋義分别如下:

      義,已之威儀也。從我,從羊,宜寄切。羛,《墨翟書》義從弗。魏郡有羛陽鄉,讀若錡,今屬鄴,本内黄北二十里鄉也。

      儀,度也。從人,義聲,魚羈切。

      誼,人所宜也。從言從宜,宜亦聲,儀寄切。

      宜,所安也。從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魚羈切。,古文宜。,亦古文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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