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著作中的“人”

——基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概念史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嘉昕,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系副教授 江苏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然而,对于马克思著作中不同的“人”的术语辨析并不多见。基于“人本主义”和“以人为本”的讨论,并受“市民社会”和“物化”研究的直接影响,回到马克思的原初文本中去,可以发现,存在“人类”“个人”“人格”三个含义和用法都迥然不同的概念。“人类”的主要特征是“感性”“对象性”的存在。这一主要得自费尔巴哈的概念,构成了马克思青年时期“主谓颠倒”黑格尔的出发点。在从“私有财产”批判推进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过程中,马克思确定了新的理论出发点,即从包含着关系维度的现实的“个人”出发,在物质生产方式中说明人类社会的结构和历史规律。在此基础上,“人格”概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获得了新的含义,资本主义“物化”现实中发生的“人格”关系颠倒呈现为“物象”关系。简言之,马克思对强调“感性”的“人类”、包含关系的“个人”、与“物象”直接对应的“人格”三个范畴的使用方式及其转变,既体现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不同理论维度和指向,也反映了马克思在科学历史观的创立和深化过程中所进行的有意识的思考和选择。对于马克思著作中概念术语的考察,不仅应强调原文的勘对,更应注重思想史语境和理论“述行”方式的辨析。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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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A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5)10~0044~11

       问题的提出

       在马克思的文本研究中,对于若干基本概念,我们仍处于“熟知而非真知”的状态,“人”就是其中之一。实际上,“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可能是最为常见的一个术语,而围绕“人”的争论也多次成为20世纪中叶以来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焦点话题。随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问世而引发的“人本主义”(Humanismus/humanism)和“异化”(Entfremdung/alienation)问题讨论,以及对“以人为本”的阐发所引发的一系列探讨,都凸显了“人”的问题在马克思著作研究中的地位和意义。然而,对于马克思笔下的“人”到底是什么的分析,在国内却是一个晚近的事件①。有趣的是,这一事件的发生却并非直接承接于上述两种研究路径,倒是与“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物象化”(Versachlichung)问题的研究直接相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由于“市民社会”概念与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探讨,以及“物象化”“物化”(Verdinglichung)背后的“物”的分析,“倒逼”了有关马克思著作中不同的“人”的用法的辨析。根据既有研究的成果,如果我们承认在马克思那里,存在“人类”(Mensch)、“个人”(Individuum)和“人格”(Person)三个都可以被翻译为“人”的不同术语,那么,站在今天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尤其是对“物象”“物”与“对象”(Gegenstand)的思想史探讨的基础上,是否可以从上述区分出发,发现马克思思想中我们“未曾到过的地方”呢?

       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汉译文献中,并未对“人类”“个人”“人格”等不同术语做出统一的区分,在“人本主义”的批判和“以人为本”的阐发中,更多被关注的也是马克思自身的理论方法和逻辑构架。这些方法论层面的探讨,为我们今天科学辨识马克思著作中不同的“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今天回到马克思的原文中去探索其中关于“人”的不同表述及其理论内涵的诉求,在直接的意义上,是受到新世纪以来“市民社会”和“物化”问题的推动而出现的。

       “市民社会”是马克思著作中一个常见的术语,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中文翻译中被有选择地翻译为“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这种译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遵从了马克思自身的思想转变历程,即在马克思早年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②。而“资产阶级社会”在1846年之后的马克思文本中,一方面具有特定“所有制形式”(历史阶段)的含义,另一方面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对这一传统观点的挑战,肇始于布罗代尔对马克思是否使用过“资本主义”这一术语的疑问,“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的分野构成了日本“市民社会”派理论家的主要观点。根据这一观点,马克思从未或者说很少使用名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Kapitalismus),而是使用了“资本家社会”(kapitalist Gesellschaft)的说法;“资本家社会”又可以看作是“市民社会”的一种“例外状态”,也就是说,作为对自然“共同体”(Gemeinschaft)的超越,“市民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主体和交往(Verkehr)方式的确立;“市民社会”的兴起本身意味着现代性的发育,但是“资本家社会”的出现却导致了以资本为中心的“物化”(异化)现实的发生;相应的,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类解放或共产主义就应该是以“人格个体”(persnliche Individuum)为基础的,或者说与之同体发生的“真正共同体”(wirkliche Gemeinschaft)的重建③。

       在上述讨论中,除了“资本主义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市民社会)的差别外,更为根本的是“共同体”和“市民社会”的对勘问题。作为一对理解现代世界兴起的关键范畴,“共同体”和“市民社会”已经在不同的学术语境中得到了广泛的探讨。就文本主题而言,在从自然“共同体”到“市民社会”的结构转型中,已经内在地涉及“人”的不同理解。在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讨论中,马克思是这样表述的:

       每个个人(Individuum)以物(Sache)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Macht)。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Personen)以支配人(Personen)的这种权力。人(persnliche)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menschliche)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sachlicher)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persnliche)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建立在个人(Individuen)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Individualitt),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④

       正是在这段引文中,还提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概念,即“物象”(Sache)。

       在日常的意义上,我们提到“人”的时候,一定会想到“物”,并且会将二者的关系简单抽象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但是回到马克思文本中去,除了“质料”(Material)和“物质”(Stoff)这两个概念外,我们可以发现也存在三个不同的术语来标识日常语境中的“物”,即“物象”(Sache)、“物”(Ding)和“对象”(Gegenstand)。实际上,关于“物化”的讨论本身构成了自卢卡奇以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日本“物象化”论者的焦点问题。也正是在“物化”的辨析中,上述有关“物”的区分得到了阐述,并直接引出了关于“人”的不同理解。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经使用“异化”(Entfremdung)和“外化”(Entuerung)来批判“私有财产”(Privateigentum),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也曾提到“异化”这个术语,但在分析“资产阶级社会”中所发生的“异化”现实时,主要使用了“物象化”(Versachlichung)、“物化”(Verdinglichung)和“对象化”(Vergegenstndlichung)这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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