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形态及其功能向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云林,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 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内容提要: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从表现形态而言,可以分为价值和规范两个方面。这逻辑地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两重功能:作为价值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对社会主导价值的合义性论证和社会生活的引领;作为规范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对社会成员行为路径的设定。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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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5)10-0015-03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旨在于塑造被教育者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的活动,其对社会生活的重要性为人们广泛认可。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之“实然”和“应然”的研究,学界的成果也颇为丰硕。但是,如何从宏观上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形态,从而据此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价值的实现,学界则少有具体深入的探讨,这就使得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功能的研究只能停留在一般性论述上。正缘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结构或者说具体形态的分析,探讨不同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之路,从而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实现达至理想的状态。

       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形态:价值与规范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对社会成员行为之应然的明确规定,在人们传统的认知中,就是引领被教育者依循社会所设定的行为规范,并进而养成社会所期待的思想政治素质。正是基于这一认知,人们通常将思想政治教育视同为规则教育。其实,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固然必须昭明和引领人们遵守一定的行为规则,就此意义而言,思想政治教育确乎表现为规则教育。但是,如果我们对这一规则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其并非是机械的关于人们行为应该如何的宣示,而是目的性与工具性的统一体。也即是说,思想政治教育所昭明的旨在于规范人之外在行为的规则,实际上在表达、传递、推行着一定的价值原则和要求,蕴含着一种内在的价值追求,其宗旨是人的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的完善。正因为如此,思想政治教育所昭明的行为规范才具有内在的精神和灵魂,从而才具有深刻的价值意蕴。

       进一步而论,不仅思想政治教育所昭明的行为规范蕴含着内在的价值,而且价值体系本身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我们党长期以来对广大人民群众所进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对我国的政党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宣示等等,其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教育。这种价值教育体现了一种价值偏好。当然,这种偏好缘于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自觉顺应,对社会发展方向的准确把握,对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由衷尊重。也即是说,作为一种价值观教育,它是教育者在客观背景下所作的主观选择,这种选择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另外一个重要板块。

       正是上述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性和工具性相统一的特点,以及价值体系本身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点,表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可以并且应该分为内在价值形态和外在规范形态两个方面的。任何思想政治教育,都内在地蕴含着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和生命,它表现为特定的价值体系。同时,思想政治教育的这一精神又必须内蕴于一定的载体,这一载体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体系。就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的价值与规范的关系而言,两者都以对方为自身的存在前提:价值以规范为载体,规范是价值的外化、物质化和对象化;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因规范而有所附丽和得以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因价值而获得人们的情感认同。

       这种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形态分为价值和规范两个方面,也具有历史学和实践的依据。就历史学依据而言,在先秦孔子的价值视野中,理想的社会乃是“仁”“礼”统一的社会。这里的“仁”是“礼”的内在精神,“礼”则是“仁”的外在形态;“仁”是“礼”的心理基础,“礼”是“仁”的外化和行为节度。[1](43-44)当一个社会的人们都内在地拥有“仁”的精神,并自觉地遵循“礼”的具体要求时,这一社会就有可能成为理想的社会。孔子以后,中国传统社会的思想家们可能志趣不同,观点有别,但在对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道德的认知和实践方面,都不外乎是围绕着推动内在价值和外在规范不断趋于应然状态这一目标进行的。

       在西方,德性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分野,可以被认为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价值形态和规范形态不同关注的极好注脚。在古希腊思想家看来,理想社会的达成,既离不开人们对某种价值体系的追求,也离不开人们对一定行为规范的信守。在黑格尔那里,不管其伦理道德理论如何晦涩艰深,无论是从动态的绝对精神的运动过程,还是从静态的伦理道德的内在结构来看,其都不外乎是包含着价值和规范两个层面的。总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认定:一部人类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史,就是探索人类社会应该具有何种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的历史;一部人类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史,就是人们将社会的主导价值内化于行为规范,并进一步将这种规范转换为社会思想政治秩序的历史。

       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形态分为价值和规范两个方面的现实依据,则可以从我党对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历程中得到印证。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非常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发出过多次号召,树立了一系列典型,采用了多种形式和手段,但就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而言,无非体现在两个方面:确立人们的精神家园,自觉践履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正是基于这一目的,思想政治教育明显地体现为价值教育和规范教育。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党于2001年10月所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其重点就在于行为规范的建设。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重点则在于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建设。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党对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这一系列举动,都是在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价值和规范建设这两个目标的具体落实,也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形态和规范形态的相互支撑、相互策应的关系: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就体现在信守公民道德的具体行为中;而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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