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空间理论的维度及其限度  

——读苏贾《后现代地理学》

作 者:
刘敏 

作者简介:
刘敏,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社会学博士候选人,南非开普敦大学社会人类学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社会研究、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原文出处:
社会学评论

内容提要:

在与列斐伏尔、福柯、詹明信、吉登斯等空间理论家进行对话的基础上,苏贾的后现代空间理论重申了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社会、权力、后现代性和时间等既是后现代空间理论的分析维度,也是空间理论的经验实践。虽然后现代空间理论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这并不影响批判社会理论的空间构型的价值和意义。当前空间理论正朝着一个拥有多个分析维度、具有鲜明反思性和批判性的综合理论体系的方向而建构,并试图发展出一个经验型和阐释性意义上的批判社会理论体系。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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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批判社会理论的发展历程之中,由于受到一种“历史决定论”的限制,学者们过去往往偏重于历史的建构,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对地理与空间的漠视。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社会理论学科交叉和学科整合的趋势逐渐明显,而在各种研究转向的大潮中,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尤为显眼,空间理论的优势日渐凸显,渐成显学。对于空间理论的兴起,人文地理学反应迅速,这一方面得益于地理学在空间把握上的天然优势,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苏贾(Edward W.Soja)、戴维·哈维(David Harvey)等一批人文地理学者的努力。

      苏贾是美国杰出的后现代人文地理学家,是洛杉矶学派后现代都市研究的领军人物。《后现代地理学》共由九篇论文构成,在该书中,苏贾(2004:9)关注的主要问题是:空间以何种方式被人用来掩盖各种结果,从而使我们无法了解;权力和行为准则的诸种关系是以何种方式被深深地印入社会生活而具有明显的纯真空间性;各种人文地理以何种方式变得充满了政治和意识形态性?在与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福柯、詹明信(Fredric Jameson)、吉登斯等后现代地理学先驱人物进行对话与反思的基础上,苏贾试图对批判社会理论中时间、空间和社会这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重新辨析,并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发展为一种“社会—空间辩证法”,从而对于遮蔽的资本主义地理景观提供一个透视的角度。简言之,正如书的副标题所标注的一样,该书致力于对批判社会理论中空间维度的重要性进行重申。本文试图通过对后现代主义空间理论的维度及其限度的辨析和思考,探讨与反思当代批判社会理论的基本面貌及其走向。

      一、空间的社会建构:“社会—空间”的唯物辩证法

      在《后现代地理学》的开篇,苏贾即认为,由于历史唯物主义、实证主义、结构主义、存在主义等形形色色社会理论对空间的挤压,使得社会理论的去空间化及历史决定论主导着社会理论的发展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等主要批判社会理论并没有充分重视空间的重要性,这导致空间在社会理论的发展进程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甚至销声匿迹。直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长期繁荣的结束以及第四次现代化的开始,在经历“五月风暴”等学生运动后,空间理论首先在法国学术界觅得一席之地。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后现代地理学的先驱者之一,列斐伏尔的影响尤为显著,被苏贾称为当代最富有原创性和最杰出的历史地理唯物主义者。

      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反思,列斐伏尔将空间引入到现代社会理论的发展脉络之中,主张用一种日益空间化的辩证法来反复论证社会与空间之间的关联性,并将空间生产和资本主义生存联系在一起。这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社会与空间之间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特征,明晰社会/空间/时间三者所构成的社会的复杂性与相互依赖性。列斐伏尔(Lefebvre,1991)指出,空间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空间中不仅弥漫着各种社会关系,同时,空间也是由社会关系生产出来的。换言之,空间是社会的空间,社会关系的建构、运作与实践不仅建构了空间,同时也不断呈现着空间的存在及其再生产。围绕着空间的社会建构这一主线,列斐伏尔的“社会—空间”辩证法将空间问题框架与资本主义的生存联系起来,并将资本主义空间与社会中各种生产关系的社会再生产直接联系起来。

      苏贾将空间性引入到当代批判社会理论的分析框架中,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简单地变量叠加,而是希望通过空间来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空间本身也许是原始赐予的,但是,空间并不神秘,空间的组织和意义是社会变迁与个体体验的产物,同时也形象地展现着各种社会问题。因此,空间性不能简单地被视为时间性或者社会性的附属。在书中,苏贾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过于注重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与时间规律,进而忽视社会的空间型构,因此,苏贾希望借用列斐伏尔的“社会—空间”的矛盾关系来分析后资本主义时代的城市问题,并将其作为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

      通过对列斐伏尔“社会—空间”唯物辩证法的借用,以及对批判社会理论中空间性的重申,苏贾将空间提升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中心地位。空间是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通过探讨和阐释时间、空间和社会这三者之间的互构关系,我们可以寻求对于社会存在的本质与概念化的解释,同时,我们也能够更好地认识包括阶级斗争在内的当今世界的各种构造性矛盾。对批判社会理论中空间的重申实质上是一种对于历史决定论的反动,它有利于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空间的真实性和本质性,也体现着当下批判社会理论的发展趋势。

      需要注意的是,“空间—社会”辩证法否认了在一般意义上区分时间和空间何者优越的可能性,并理所当然地赋予空间性对时间性的优先权,以至于其所表现的空间具有一种乌托邦的潜能(郑震,2010)。换言之,“空间—社会”辩证法可能并没有体现出空间的优越性,也没有对历史决定论与时间在生产关系中的统治意义形成实质性的反思,反而可能重新构建了一种时间与空间、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因此,虽然苏贾(Soja,2005)注意到空间辩证法在批判传统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时,可能创造了一种新的空间决定论的论调。但是,苏贾并没有对这种隐含对立矛盾的空间辩证法及其争议加以充分重视和解决,而是选择了中和和外化,并直接将其用到第三空间理论的论述之中。①

      其次,与“社会—空间”辩证法所依赖的“资本主义通过内部的相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和外部的全球地理发展不均”的分析语境不同,随着全球化和消费社会的出现,社会理论的建构论转向使列斐伏尔的批判路径有所改变,空间所具备的革命性批判意义还有待重构。随着交通工具机械化和交流工具智能化的提升,在空间得到扩张的同时,现代时间也获得了无与伦比的可变能力和扩张能力。在现代时空之战中,空间是笨拙、僵化、被动的一方,只能进行防御性壕堑战并阻碍时间的前进。虽然鲍曼所说的“空间不再对行动和行动的绩效产生约束,空间已没有多大意义,或者根本没有意义”的观点有待商榷(鲍曼,2002:184),但仅仅将空间作为后现代批判理论的主要工具与对象,其解释力也许和空间概念本身一样,有待重新辨析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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