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5)05-0014-10
引言:从边缘到中心,生命伦理学在冥冥中显身与后现代复兴
1971年波特所著的《生命伦理学:通往未来的桥梁》①一书中,仅仅是再一次使用了“生命伦理学”术语。其实,波特只是在创立生命伦理学的历史长河中,在现代学术语境之下的一种推助,西方哲学界从来没有接受是由他把生命伦理学从襁褓中托出,而仅仅看作可能由他重新提起。至于生命伦理学的当代意义,是由安德里亚·赫里格尔斯(André Hellegers)②[1]27非常明智地考虑时代需要而重新命名,更重要的是,赫里格尔斯把生命伦理学变成一门特定的学科,旨在于发挥一种即将到来的高科技时代世俗神学的价值与作用。波特的贡献在于把生命伦理学看成一种全球的生活方式(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尽管难以实现),真正赋予这门学科重要价值和现代内容的是埃德蒙·佩里格瑞诺(Edmund Pellegrino),他比任何人都关注生命伦理学,而且把古罗马的人文精神与文艺复兴的情感在生命的现象中予以融合,并建立起一个历史上从来没有的、新的学科框架,使欧洲具有反叛特质的异教历史和多元文化的现实结合起来,使人性得到更大的尊重,这应该是一种在医学生活中的特定体验和一种非正常的尝试。[2]xviii
任何现实的存在,都不能割裂历史的成因和历史动力的作用。生命伦理学作为哲学的学科应该与人类思想史存在有机的血缘关联,它是哲学和人类精神的一脉,绝不是凭空而降,只有这样来正视我们这一学科的形成,我们才不会狂傲地与明见的历史相对峙,也有利于我们回归本源的哲学母体和思维惯性,有利于我们为这一学科寻觅理性资源和创立整全的理论根基。
真正的历史应该是,生命伦理学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重新复兴和流行于德国、法国的一股伦理学思潮,也是唯意志论伦理学之后一个非常重要的现代人本主义伦理学派。马丁·路德与其承继人加尔文等掀起的波澜壮阔的宗教思想革命之后的三个世纪,人类重新思考由于人的感性存在,制造一系列经验性心灵法则,而后人才开始认识与理解生命本体在具体生活实践中的价值,人才把意志作为身体的“物自体”本质这一基本概念作为生命的道德化主体,从此,人——所有的人,都有权利支配和选择自己的生命归属和最后的生命终结的方式。令人震惊与迷惑的无机世界的生物机械与化学力量,使生命从低级向上发展,并最后把拥有意识的大脑使有机体的人类达到具有意志和为生存自觉奋斗、战胜本能冲动、学会抑制、在痛苦中解脱的人。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应该是生命伦理学最初的道德哲学基础,他的悲观主义对于生命的肯定,为我们设计了一个最好的医学活动和生命伦理选择模式,表面上的苦行主义和对于生命快乐的拒斥,对于种族繁衍的一系列身体的行为,必须给予道义的压制和意志的指导。[3]755-756爱德华·冯·哈特曼(E.Von Hartmann)既是叔本华的继承者,又具有鲜明的独创性。对于生命的伦理问题,他拒绝接受叔本华的身体快乐是对于痛苦解除的观念。他认为,生命的状态,比如健康、年轻、自由——这是人体最重要的,因为远离痛苦,才具有生命伦理价值,其它,对于财富、荣誉、权力的追求都是虚幻的,就是说,这个世界上的痛苦远超出快乐,我们应当以对生存意志的否定为目标,通过努力促成世界进程的目的和对一切所谓的存在的毁灭,而普遍对生命意志加以否定。哈特曼还进一步否定科学抵御痛苦的价值,认为难以用其减轻人的天生的身体的不幸。[4]232如果把生命伦理学作为新教的一种后现代的文化现象,哈特曼寄希望于此,希望自由主义的新教成为一种无信仰的历史现象,把这种现代性文化利益,作为新教世俗化的依据。[2]56
生命伦理学也并非在开初就被人们认识、自明,或者理解它作为有关人类生存状态和目的以及生命价值的观念学科;实际上,人们一直把它作为一种仅仅解决具体生命问题或医学科学研究策略与方法的学科,我们也过于功利地、实用主义地、境遇地使这门学问变得具象化和俗物化,而没有考量之所以有它的辉煌诞生所构成的人类思想与精神的革命。
我们应该从李凯尔特的历史哲学的文化历史评述中,获得这样的结论,我们的生命伦理学的形成与发展,不是一个应时的、偶然的、简单的学术现象,哲学变革和医学思想事件。李凯尔特说:
如果价值是一种指导历史材料的选择、从而指导一切历史概念的形成的东西,那么人们可能而且必定会问:在历史科学中是否永远把主观随意性排除了呢?诚然,只要专门研究立足于它的作为指导原则的价值事实上已获得普遍承认这个基础之上,而且牢牢地保持与理论价值的联系,那么专门研究的客观性是不会受到主观随意性的影响的。[5]122
这使我们想到尼采的唯意志论,他的狂浪无忌和奔放的生命伦理理想。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是唯一一位以其生命和身体为代价,尝试解决和诠释生命道德原理的哲学大师,他以酣畅淋漓的语言,为生命伦理做了最本真的注解,实际上,1889年患病时开始,他就已经制造因为道德的规制与对善恶的界限,以及对人性的束缚而化生的人性悲剧,他的生命意志本当作为生命伦理的基础,但由于他并没有真正地获得生命和身体的自由,而在异常的信仰与心理的张力挤压之下,被强力意志、生理障碍、善与恶的价值判断的难题所击溃,他的起源于怨恨而非“圣灵”的基督教文化的评价,以及超人的生命道德愿景,对生理学和病理学方法分析人的行为和精神世界,为后来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生命伦理、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生命伦理一族做了特别的启示。
尼采质疑道德作为疾病、毒药和兴奋剂,而永远不能达到本来是可以达到的强盛与壮丽的人生,那么,道德还值得我们去追求吗?我们不应该因道德的有限性而使我们的认知主体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核心,更不能以生命反生命来否定我们生命的创造和欲望。失去对人的生命的信念是人的最大威胁,就是生命难以纯净的原因。尼采以诘问来反讽病人的权利的意义,因为所谓文明社会和医学不能够为病人的意志的优越表达而提供任何环境或条件,病人作为弱者只能用强力的意志对健康人“施虐”。尼采始终挂虑过于幸福者、有教养者、强壮者与病者之间的关系,目的是为病人找回作为人的尊严,并期望唤醒医生们对于病人的关爱和病人对于医生的信任。[6]100-101尼采的生命伦理思想,核心是呼吁改造我们的文化医院,批评我们背离了人文精神的传统以及对于弱者的无情抛弃。只有我们成为真实的病人,才能够理解病人的强力意志和无限的痛楚,以及他们是多么需要巨大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