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15)05-0070-05 两千多年前,孔子把人是否具有敬畏品质当作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他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孔子的这种主张①,对于我们认识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理,是颇具启发意义的。 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违背法律、道德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突出问题,多是明知故犯、我行我素的“低级错误”,究其原因皆与缺失应有的理性敬畏品质有关。因此,在开展社会治理中,要高度重视培育人们对于法纪、道德和精神文明需求的理性敬畏品质,夯实社会治理的认知基础。 一、敬畏品质的实质内涵及理性要求 敬畏,尊重、畏惧之义,作为人的一种品质,既是一种思维和认知方式,也是一种心态和态度,即心灵秩序和行为倾向。敬畏品质的实质内涵是一定的社会历史观和人生价值观,形成于人们对自然、社会规律及由此而推演的规则的认识和价值理解。就内在的逻辑结构而言,敬畏品质包含两种成分,一是尊重,即对自然、社会规律及相关规则的理解和遵从;二是畏惧,即对违背规律和准则就会受到相应惩罚的预感、预知和超前性的心理体验。 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敬畏品质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心态和态度,大体上可以分为是否合乎理性两种基本类型。非理性敬畏,视敬畏之物为一种不可认识、不可超越的神秘力量,各种敬畏鬼神的迷信及邪教是其典型形态。理性敬畏,是对自然和社会的规律及由此推演的社会规则特别是法律和道德规范以及精神文明的真理性认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价值体验。理性敬畏品质还包含某些基于对社会规律的理性认识和价值体验的信仰和信念,如坚信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和恪守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等。尽管如此,由于受到认知条件和能力的局限,一些人往往看不到许多信仰之物深刻的社会理性,而一律采取否定的态度。如今有人之所以信奉历史虚无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等科学社会历史观和人生价值观持不恭不敬的错误态度,原因正在于此。 探讨敬畏品质是否合乎理性,不能不涉及如何看待宗教信仰的敬畏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说到“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时指出,离开现实“最遥远的形态”[1](P524-525)的宗教信仰,生产的直接动因是人们对宗教信仰之物的敬畏。世界上有些宗教信仰是合乎社会公共理性的,且信仰者一般都具有“自我立法”的自律精神,这样的宗教信仰无疑有助于社会和人类的文明进步,故而一直受到文明社会以立法形式给予肯定和保护。因此,应将此归于理性敬畏范畴。 南怀瑾对“君子有三畏”的本义做了这样的解读:“畏天命”之“天命”含有不可知的“自然神”意思;“畏大人”之“大人”既指位高权重的“大官”,也包含父母、长者和有道德成就的人;“畏圣人之言”的“言”,应被理解为诸如《四书五经》之类的经典之言[2](P780-783)。南氏所言,无可厚非。然而,读识经典的旨趣不在解读经典的本义,而在从古人那里获得理解和把握今人今事的真知灼见,亦即所谓古为今用。伽达默尔说:“历史理解的真正对象不是事件,而是事件的‘意义’。”[3](P422)这是伽达默尔关于“效果历史”解释学思想的一个代表性命题。他认为,历史不是已经过去的事件,而是一种不断产生效果的发展过程;理解历史的工作不能仅是一种复制(复述或注释)的工作,而是一种“创造”。因此,作为一种历史理解,不能停留在对历史事件本身的把握上面,只是去做一种“还原本义”的工作,而应该去关注历史事件本有的认知意义,开启其对于当代的“意义”。这种解释学的方法原则,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君子有三畏”的现代价值是有帮助的。用今天的话语来表述,对孔子“君子有三畏”作为一种“怕的哲学”,可作这样的理解:“畏天命”就是尊重、畏惧和服从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畏大人”就是尊重、畏惧和服从国家及社会管理者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威;“畏圣人之言”就是尊重、惧怕和信从贤达志士的警戒与教导,特别是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的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人生价值观的理论体系。 孔子以后,“君子有三畏”的政治哲学思想被不断赋予形而上学的思辨特色。所“畏”之物,在荀子那里被赋予人性论的意义,抽象为“礼”——法制和德制的哲学根据;在老庄哲学那里被推到彼岸世界,成为“不可道”的神秘力量;唐宋以后,随着佛学的中国化及其与儒道的“圆融”而走进世俗社会,特别是朱熹立足于敬畏“天理”提出“敬畏伦理”、主张“居敬穷理”之后,“畏”天地鬼神、王权和圣人之言逐渐而成为中国人的处世原则,演化成为普遍的社会认知、被芸芸众生普遍遵从的思维方式和品质要素。不言而喻,中国传统的敬畏主张,并非都是源自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则的理论自觉,但其立足点和价值取向无疑是尊重和畏惧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生存发展的规律,关涉社会和人生诸方面的利害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历史观和人生价值观内含毋庸置疑的经验理性或实践理性。 人们表达理性敬畏时常会伴之以恐惧、畏惧的心理活动,带有“神秘”以至“迷信”的非理性特点。但是,它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恐惧、畏惧等情感活动”,“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是出于人内心的需要,它要解决的是‘终极关怀’的问题,并且能够为人生提供最高的精神需求,使人的生命有所‘安顿’”[1](P1)。正因如此,合乎理性的敬畏品质一般会沉积为人的内心信念,与信仰相关联或直接以信仰的方式呈现出来,如对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共产党执政权威的敬畏,就具有这样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