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理论拓展:来自新古典主义的解释

——基于戈森定律、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杜斌,张治河,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杜斌(1980- ),男,山东临沂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创新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张治河(1960- ),男,天津蓟县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创新经济学、创新管理学、创新哲学(陕西 西安 710119)。

原文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内容提要:

戈森定律(边际效用定律)是新古典主义的基石,技术创新是熊彼特理论的核心,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鲜有学者关注二者的相容关系。当谈及企业为何创新,如何赢得消费者认可时,二者关系又是绕不开的理论课题。打破二者边界,理顺二者的“源”、“果”融合关系,运用戈森定律探析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从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动态融合互动模型中明晰技术创新如何驱动需求、产业、社会的更替演变。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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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经济理论服务于经济实践,在经济运行实践中被证明其有用性并被接纳,伴随着自身的升华内嵌于经济实践中产生叠加的扩散引领效应。然而,随着内外环境因素的嬗变,驱动经济运行的“引擎”随之更替,经济运行轨迹随之“变迁”,经济发展新趋势诱发新的经济理论,继而取代前者被奉为主流。学术界较为关注新旧理论的交替与差异问题,而新旧理论的继起与交互,特别是融合性问题往往被忽视。其实,历久弥新、富有时代印记的“旧理论”往往具有时代新意和亮点。

       19世纪中期,延续百余年正统地位的古典经济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发起这一挑战的是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德国小职员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Hermann Heinrich Gossen)[1],深受边沁功利主义影响的他以探讨人的享受规律为出发点,发现了“震惊世界”的三大享受规律,却在当时历史学派占据主导的德国无人问津。到19世纪70年代,边际三杰(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几乎同时提出这一近似理论并轰动世界,开启了边际效用革命,戈森这位伟大先驱才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20世纪初,当新古典主义学派以边际效用均衡分析法,从供求角度探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合理性并居于主流统治地位时,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2]却另辟窍径,于1911年独创了创新理论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这在当时被视为“异端”。二战后,美、日、德等多国在经济科技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无不佐证了创新的重要性及其理论的普适性,学术界随即掀起了一股创新研究的热潮,涌现出众多流派并奠定了创新学及演化经济学的根基,彰显了其取代新古典主义之势。

       关于戈森三大享受定律(即后来被新古典主义所总结的边际效用定律)与熊彼特技术创新的相容性问题,学术界鲜有研究。究其原因在于,以戈森定律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与熊彼特创新理论从属于不同分析视角、不同研究脉络及具有看似冲突的研究结论。新古典经济学以理性人为基本假设,注重分析消费者行为,通过消费者实现效用最大化引导生产,通过生产4要素(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家才能)构建生产函数。运用价格杠杆,通过竞争市场实现供求均衡,市场出清,实现厂商利润最大,继而阐释福利分配的最优性。熊彼特理论立足创新,强调企业家的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构建新的生产函数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内置于经济运行系统,通过创新“突变”(创造性破坏)实现经济发展,通过创新的非连续、非均衡性解释经济的周期性变化,揭示资本主义必将衰落、消亡、被取代(熊彼特的追随者们无一不沿承这一分析框架并加以拓延)。不难发现,戈森定律延伸的新古典经济学与熊彼特创新理论在研究范式上有着本质区别。事实上,戈森定律与创新理论具有本源与延展的关系,戈森定律是“源”,创新理论是“果”。因此,本文尝试打破“边界”,将戈森定律用以阐释创新的关键组成要素——技术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及工艺创新),将戈森定律作为技术创新过程——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理论基础,阐明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从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动态融合互动模型中明晰技术创新如何驱动需求、产业、社会的更替演变,为企业通过创新实现竞争优势及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1 戈森定律及技术创新概述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戈森认为是享乐)的欲望,而欲望的满足需要通过消费有形或无形的物品实现。因此,物品消费的种类、多少(次数)与欲望的强弱直接相关,单种物品即时消费随其数量或次数的增加带给人们的满足程度由强到弱,即时消费单种物品持续至新增享乐为0时,总满足量最大,这便是戈森第一定律。当有多种物品可供选择时,为使欲望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需依次消费其享乐量最大者,直到各种欲望总数(个量)彼此相等为止,即戈森第二定律。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情况下,要取得更多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或扩充旧享乐,即戈森第三定律[3]。不难看出,这三大定律便是我们熟知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效用最大化均衡规律及新增效用规律。

       熊彼特将创新分为5个方面:新产品、新方法、新市场、新原料来源、新组织,后人依次将其解读为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在技术创新中,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是无法割舍、互联互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创新过程的实质是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技术创新成效由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带来的市场价值作为评判依据。关于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选择策略问题,学者们从不同技术水平、不同行业、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特征、不同市场环境等角度构建模型,进行了一系列分析。关于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理论拓展及运用,学者们交叉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及社会学等知识,从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方面加以延伸与深化。而关于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理论渊源和内在机理,以戈森定律为分析视角和出发点进行理论追溯和深究的相关研究却未曾有过,本文认为追根溯源才是拓展深化的根本。

       技术创新的终极目的是实现其成果的首次商业价值,获取垄断利润,保持企业竞争优势,其实现途径是创新成果必须获得足够数量消费者的认可,且消费者表现出支付意愿并乐意付出[4]。消费者表现、市场认可度是技术创新成败的终极标准,也是技术创新赖以存在的基础,戈森定律从消费者偏好的角度侧面反映了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技术创新本身具有的高度不确定性(高投入、高失败率、非排他性、利益非独占、高关联性)使创新主体比其它任何群体都关注潜在市场需求,捕捉市场机遇,预测市场前景。因此,戈森定律阐释的消费者感知及行为理论构成了技术创新的“源泉”,而技术创新是实现这一理论的“结果”,二者关系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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