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的规范化建设

作 者:

作者简介:
宇文利,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宇文利,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思想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30多年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沿着从强调目的性的预制课程历经课程规整到凸显规律性的学科化方向发展。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在课程设计、科目设置和教材实施上尚有不规范之处,需要进行调整和改变。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处理好跨学科交叉和学科独立性的关系,需要把握和贴近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职业标准,需要处理好课程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着眼于学科和专业的发展,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应该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含量、落实实践课程并增添专业外语课。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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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5)6-0039-06

       3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与指导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界的共同努力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学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学科的组织体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都取得了突出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与该学科课程的设置和实施密不可分。纵观这30年多年来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课程建设既有成就,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伴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深入发展,现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的建设也亟待改革和创新。本文拟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历史,对课程建设中的问题加以分析,就课程改革和创新的方向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发展阶段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是为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专门人才而设置和实施的课程,目前包括本科生课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博士研究生课程3个层次。这3个层次的专业课程在该学科专业建设进程中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并朝着规范化方向迈进,到目前大致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设时的“预制”课程阶段。1984年4月13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在十二所院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部分高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采取正规化的方法培养大专生、本科生和第二学士等各种规格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人才。该意见首先明确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1]提出了课程设置要从培养目标出发的原则。《意见》第一次规定了为实现上述培养目标而必需的人才知识结构。这一知识结构由3部分组成:马列主义理论素养和党的政策水平;文史知识;思想政治专业知识。按此结构,《意见》为初设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预制”了包括4门公共课、11门基础课、6门专业基础课、4门专业课和3门实践课在内,共计28门课程(其中主要必修课为14门)的庞大课程体系。从该课程所涉知识领域看,它横跨了文(“文艺理论与文学名著选读”)、史(“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哲(“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欧哲学简史”)3大门类,兼及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法学等学科,其中最侧重的(列为主要必修课)是我们今天所归列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若干课程(含“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共党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问题”,“当代西方思潮评价”,“马列主义原著和重要文献选读”)。1984年6月9日,教育部在《关于在六所高等院校开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的意见》中规定思想政治教育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课程设置与本科班基本相同,酌情略有减免。紧接着,在同年6月30日下发的《关于在高等学校举办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班的意见》中,又提出了与前者大体相同的课程目录。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课程设置是针对本科生做出的。1987年9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在10所院校首批招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通知要求培养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第七条安排设置3类课程: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是3到4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是1门外国语课。由于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是在专业初设、独立学科属性尚未揭示出来的情况下依靠行政指令方式、遵照期望的人才规格而确定下来的,因而它们是一种体现应然性、尝试性和探索性的“预制”课程。这种“预制”性比较多地彰显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反映党的意志、作为国家课程的特征。

       二是20世纪90年代初思想政治教育蓬勃发展中的“规整”课程阶段。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在90年代初获得了发展契机,也得到了规整,其主要的动因有:第一,80年代末发生的政治风波暴露了社会思潮和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问题。按照邓小平的话来说,“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2]基于此,国家教育委员会在随后一段时间高频而且集中地颁发了一系列旨在“规整”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其中主要有6个最直接相关的文件:1989年11月17日的《关于颁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1989年12月5日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1990年1月24日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正规培训的通知》、1990年2月12日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1990年7月17日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以及1991年2月6日的《关于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师生做好工作的几点意见》;第二,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培养和课程教材建设中存在问题。国家教委于1990年8月召开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于1991年3月5日印发了座谈纪要,分析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992年7月10日,国家教委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管理的意见》,就课程教材编写中的乱象特别是有政治性问题或质量低下的教材管理问题提出了“规整”;第三,适应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的需要。1993年2月13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对新形势下的教育作出部署。1993年8月13日,中组部、中宣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新形势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思想政治工作作出规划。这一时期的课程规整主要体现在1993年10月8日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办学的意见》中。该《意见》明确规定了思想政治专业本科设置4门公共课,包括7门必修和作为必修或选修的“青年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以及经济类、管理类、应用类和系统性、行业性业务知识课在内的基础课,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方法论”“教育史”“基本思想政治观教育”在内的6门专业课,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社会舆论与社会思潮分析”可作必修或选修。研究生的学位课分为5类,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社会思潮与青年教育”“基本思想政治观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原理研究、方法研究、史研究)”。此外,亦可开设特色课和方向课。此次“规整”,主要体现在基础课朝着整体化(先前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整合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专业化(由心理学过渡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和实用化(增加了经济类、管理类和行业方向课程,如“企业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向迈进,而专业课则更多地朝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方向上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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