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处理规则成为众矢之的。有学者认为,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确认减值损失的时点太迟,没有能够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尽早地提示风险。为此,FASB和IASB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开始制定新的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准则,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IFRS9,规定了新的“预期损失模型”,要求使用IFRS的各国在2018年1月开始予以实施。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那么这一新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必将对现行的会计程序产生巨大的影响。 一、已发生损失模型与预期损失模型账务处理的差异举例 已发生损失模型与预期损失模型的账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减值损失的确认。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要求,只有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资产已经发生减值时,企业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而IASB最新发布的预期损失模型则要求,只要自初始确认起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有显著增加,无论是否存在客观减值证据,企业都应该确认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即使自初始确认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企业也要确认报告日后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2)投资收益的计算。在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下,投资收益是以扣除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摊余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而在预期损失模型下,在出现客观减值证据以前,投资收益是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不扣除资产减值准备)为基础计算的;当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时候,投资收益才能以扣除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摊余成本为基础进行计算。下面举例具体说明这种差别。 [例]20×5年1月1日,A企业自债券市场购入B企业当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00万元,票面利率5%,每年12月31日付息,到期一次还本。A企业预计将持有该债券直至到期。债券发行主体和债券本身的信用状况均良好,信用评级为AAA。假设不存在溢折价购买,债券实际利率也为5%。试就以上情况分别使用已发生损失模型和预期损失模型进行账务处理。 (1)20×5年1月1日,A企业购入债券。 由于资产减值只涉及后续计量,因此在初始确认时两种模型的账务处理是基本一致的。虽然IFRS9在金融资产的分类方面也做了修改,不再区分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但本文的研究焦点在于资产减值,因此不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多加注意,统一使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1,0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00元 (2)20×5年12月31日,B企业的信用状况并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债券评级仍为AAA。A企业依此判断1月1日所购入的债券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并预计今后12个月债券的违约率仅为0.5%,且如果发生违约,损失率将为50%。 按照已发生损失模型,由于金融资产并未发生减值,因此无需确认减值损失。企业此时只需要根据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20×5年的投资收益即可。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元(=100万元×5%) 贷:投资收益 50,000元 已发生损失模型要求,企业应在损失已发生的情况下按照“最佳估计值”确认减值损失。而预期损失模型则要求,企业应在任何情况下始终按照概率加权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的期望值,而且至少考虑两种情况下的概率(即发生违约和不发生违约)。这意味着,无论金融工具发生违约损失的概率多么小,企业都需要确认一部分减值损失。 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虽然金融资产并未发生减值,甚至信用风险也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但企业仍需根据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按照概率加权并折现的方法计算12个月之内的预期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与未来12个月的利息之和为105万元,因此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为(0.5%×105万元×50%+99.5%×105万元×0%)/1.05=2500元。当然,在此之前仍需先确认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50,000元 贷:投资收益 5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500元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0元 (3)20×6年12月31日,B企业依照合同支付了利息。但B企业由于投资失败,自由现金流下降到了还款紧张的程度。而且由于政策原因,亏损合同可能难以立即撤销,因此B企业的现金可能还会继续下降。A企业通过对债券存续期间的风险进行评估,认为债券的信用风险与初始确认时相比已显著增加,整个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上升为20%,违约损失率仍为50%。 按照已发生损失模型,虽然债券发行主体的现金流有所降低,但B企业照常支付了利息,尚没有客观证据表明B企业违约,因此A企业不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与20×5年末一样,A企业此时只需要确认一项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元(=100万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