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人类学问题(笔谈)

——人类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大平,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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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5939/j.jujsse.2015.05.009

       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的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西方已有不少研究,萨林斯在《文化与实践理性》中以两种不同的理性作为框架回应过围绕历史唯物主义展开的人类学争论,马尔库斯和费彻尔在《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中以政治经济学为基点简要地描述和分析过相关动态,而莱顿则在1997年的一项研究中简要地梳理过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在欧美学界的主要动态。从整体情况看,尽管严格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著述并不丰富,但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之间的关系,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人类学的方法与视野发生重大的变化(泛称后现代转折)之后却是一个十分显眼的话题。因此本文的目标虽旨在回应人类学对历史唯物主义提出的核心挑战,但我们的叙述却从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之间交流、融合或结合的历史开始。

       一、马克思的人类学关注与“历史科学”思想

       历史唯物主义,按照恩格斯的解释乃是哲学终结之后的产物,即历史哲学向历史科学的转换。恩格斯的这个解释,隐含着一个后来才逐渐显示其重要性的风险:这种转换,保留了传统历史哲学之普遍性诉求(这乃是科学的品质),但它并没有提供完整的历史解释,这似乎是一个“污点”。为涂掉这个“污点”,拉法格、考茨基等第二国际的理论都曾在准备不足的条件下冒着更大风险向代表着更大时间范围的早期社会和代表着更大空间范围的宗教等领域突进,以期把马克思主义上升至人类社会普遍真理的高度,后来的教条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干脆把体系化的原理作为万能钥匙来叙述各种通史。在正统马克思主义领域中,其与人类学的关系便是在这一结构中展开的:它既是自己真理性前提的一个部分(所谓“史前史”依据),又是自己所必须征服的一个历史领域(所谓在整个历史进化中的早期社会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它与马克思恩格斯自己对早期社会的研究成果的关注在逻辑上是否一致?在此,我们围绕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与马克思恩格斯人类学关注之间的关系这个中轴作一简要评论。

       提到马克思与人类学的关系,都会提到马克思的晚年笔记,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还利用马克思的晚年笔记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面对这个事实,我们禁不住要问:1867年《资本论》第1卷出版后,至死马克思亦未完成第2、3卷以及其理论史计划,为什么他反复费力去研究古代社会?关于这一点,通常的解释是,随着马克思主义产生广泛影响,他不得不面对所谓东方社会问题,因为俄国社会民主党直接提出了这个问题。应该注意到,在马克思的生涯中,历史一直是其关注的重心。因此,尽管其晚年对人类学问题的集中关注具有特殊原因,但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表述和传播中,这也并非例外。在直接的意义上,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版序言清晰说明了这一点。恩格斯说:“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1]1也由此出发,我们提出一个涉及马克思主义科学性质及其理论特点的大问题。作为思想上的革命,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全新的历史科学纲领,但并没有也不可能在细节上一次完成,形成像黑格尔哲学全书那样的完整体系,古代社会或者人类学研究在其传播和发展史上,承担着双重功能:既完成这一纲领关于欧洲代表的现代性之前多样性社会的解说,又夯实纲领本身的历史基础。不过,我们并不能直接从这一结构出发就能够把握马克思主义对待人类学态度的独特性。这是因为,这并非马克思主义在科学上所面对的独特问题,而是任何试图占据科学位置的普遍史都无法回避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其科学性乃是一个需要在黑格尔辩证法意义上来理解的问题。一方面,科学“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作为思维,科学绝不等同于实在,其形式也“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另一方面,作为思维,科学绝不会仅仅是思维的自我运动,其内容是由历史决定的。抽象并因此普遍的形式与具体并因此特殊的内容之结合才会产生具体科学。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反对适用于任何历史的一般历史哲学,将《资本论》视为限于西欧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研究。

       在表面上看,这里涉及的是形式(逻辑)和内容(历史)之间的关系。在形式上,马克思与黑格尔并没有实质性差别,他们之间的分歧核心在于内容,这也正是在辩证法问题上马克思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之别的关键所在。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本身并不在于黑格尔否认真实的历史而马克思则以其为前提,而是他们对历史本身的看法差异:黑格尔将历史视为理性的自我展开(所谓客观唯心主义),而马克思将之视为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表述了这个立场,马克思形成这个立场是多方面努力的结果,首先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使得他获得了必须从市民社会入手来理解国家的唯物主义思路;更重要的是,面向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以及包含整个历史的研究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一全部历史研究的意义在哪?当然,无论哪种历史学主张,都不能避免的是:必须能够逻辑一致地说明历史全程,或者反过来说,以历史的基本经验说明其有效性。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亦不例外。不过,这并不是问题的重心。因为,正是按照新的历史观,问题的焦点不再提供诸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样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理,即“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诚然,在方法论上,这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观点,但正是基于这一观点,在不同的生产力条件下,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是不一样的。固然,“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2]142。不过,尽管“手推磨”是“封建主的社会”的基础,但在这样的社会中,直接决定社会历史变迁的并非是手推磨而是暴力,甚至,我们已经看到,离开暴力,蒸汽磨对手推磨的替代,都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正是从生产力的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作用出发,社会历史的变迁将不总是受制于单一因素,或者更严格地说,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将是不同的,反过来说,之所以产生我们观察到的那种阶段性历史特征乃是因为它们是由不同的决定力量产生的。

       从理论上讲,这是由于“生产力”这个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因素之本质决定的,它不是一个常量,而是变量。作为由人掌握、控制并按照自身的作用于自然的自然力,它是不断积累着的。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塑造了不同水平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简言之,马克思基于辩证法,从历史内部的矛盾出发说明了人类创造历史的客观机制,从而打破了传统历史观的窠臼:在历史之外寻求神秘主义本体的神定论、宿命论;以自然为依托的循环论;诉诸意志或观念的目的论、英雄决定论,等等。在直接的意义上说,黑格尔的理性史观代表着克服这些传统史观的企图,客观化了的理性几乎包含了上述全部传统内容。因为,理性就是客观规律与主体精神之同一。固然,如费尔巴哈和马克思批评的那样,包括历史哲学在内,黑格尔的全部哲学都具有泛逻辑神秘主义的特征,但其辩证法却打开了从内部揭开历史变迁之谜的科学大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便是其继承者,它实现了从历史本身来解释其客观规律的历史科学目标。这种突破,既刷新了史学的面貌,亦给马克思主义本身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前一个方面,例如把历史研究的目标定位在“现在”(即改造世界上),需要专门的讨论。就后一个方面来说,由于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实际上是未完成的,这些课题便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反复涌现。并且由于独特的历史语境,这些课题本身在不同条件下的提出方式,在许多时候,又压抑了其原始意味,这使得问题显得扑朔迷离。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的一般关系,马克思晚年古代社会史研究的意义,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性质等,围绕这些问题的争论之所以产生,原因之一是缺乏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之基本性质、特点以及其在马克思恩格斯著述中实现方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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