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技计划管理机制与组织模式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葛春雷(1980-),女,北京人,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实习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德国科技政策与战略,北京 100190;裴瑞敏(1983-),女,河南焦作人,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与创新管理,北京 100190

原文出处:
科研管理

内容提要:

科技计划体系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起到重要作用,主要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成功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本文通过文献调研、访谈、综述等方法,对德国科技计划体系进行梳理,对其管理模式进行研究,重点分析了德国科技计划的委托管理机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的运行,并进行了案例剖析。最后针对德国不同类型科技计划,总结分析一级委托、二级委托、集中协调、分散管理四种组织实施模式及其特点,提出对我国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的启示建议。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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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科技创新驱动,作为政府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计划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科技计划是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科学技术自身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为导向,由政府组织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基本形式和政策单元,是政府通过配置公共科技资源,组织并推动科技发展的基本渠道和主要模式[1]。我国科技计划经历了由单一管理到体系化管理、由项目管理到制度化建设的过程,不断完善的科技计划体系提升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仍出现寻租现象,计划执行过程监管不力,忽视后期管理等问题,因此,急需对我国科技计划管理进行改进[2]。

      当代发达国家科技领先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具有较为完善的科技制度安排和规范实施的科技计划体系,研究国外科技计划体系及项目管理经验对我国科技计划管理具有启示和借鉴。德国作为世界最主要的发达国家之一,其科研管理以及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经验很早就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林平[3]对德国国家科技计划的资助对象、成果归属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了评述;黄群[4]对德国科研计划的制定程序、实施过程管理进行了分析与总结;潘慧[5]认为德国科技计划管理为联邦分权制管理模式,突出特点有科技计划目标明确,项目审批程序规范、制度完备,政府部门适当放宽权限、减少干预等;赵志全[6]等人对美、英、德、日四国科技计划的项目制定、项目遴选和项目评估进行了阐述;周文泳[7]等人对美、英、德、法等发达国家的科技计划评估模式与经验进行了研究,提出改善我国科技计划评估的建议;陈乐生[8]指出科学评估是科技计划制定和项目选择的重要依据,着重对德国的科学评估的原则、程序、标准、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评述,并提出对我国开展科学评估的启示建议;吴建国[9]认为政府通过各类科技计划等模式配置科研经费,从而协调相关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间接影响科研方向;此外,赵铮[10]等,赵凤[11]等分别对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管理特点和模式进行了简单地总结分析,认为德国科技计划管理模式的亮点在于政府进行宏观管理,通过经费控制投资导向,通过指标体系评价学术部门工作,并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审批制度,项目评审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项目跟踪管理等。

      虽然国内对德国科技计划管理已有一定研究,但存在两点不足:一是缺少对德国科技计划体系的系统梳理、对科技计划管理机制的深入分析和对科技计划组织模式的全面总结;二是缺乏对德国当前科技计划情况的研究,目前大部分研究成果的内容相对陈旧,而德国科技计划的体系及管理模式也随着不断变化的国内外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德国“高技术战略”的实施改变了德国科技计划的体系,德国科技计划已从不对外开放转变为有选择性地对外开放[12]等,因此需要重新认识德国科技计划体系及其组织管理特点,以期在新形势下对我国科技计划管理提供借鉴。

      本文初步梳理德国科技计划体系,包括战略性的计划(strategy),实施性的计划(initiative,program),专项性计划(project),规划和行动计划(plan)等不同层面的计划,并分析这些科技计划的组织管理模式及其特点,探讨它们对我国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的启示。

      2 德国科技计划体系

      长期以来,德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重点科技领域的科技计划实现对科技的引领、指导与宏观管理[13];德国科学基金会(DFG)通过资助科学家自由探索研究、特殊领域研究、重大研究计划以及青年人才和团队建设来促进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研究的发展。

      为应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全球经济社会形势,2006年,德国联邦政府出台了第一个全国性、跨部门和跨领域的科技发展战略——“高技术战略”,以此为抓手,聚焦尖端技术未来重点发展领域,以提升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确保在未来重要市场的领先地位。随着气候变化、人口结构转变、疾病传播、原材料紧缺等全球性挑战的日益严峻,联邦政府强调技术变革应为人类利益服务,在2010年将“高技术战略”的重点从原先的17个技术领域的开发调整为面向气候/能源、健康/营养、交通、安全和通信5大需求领域的创新[14]。2014年,联邦政府再次调整“高技术战略”,使其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与社会需求的结合,并将创新范围扩展到社会创新。目前,“高技术战略”确定了6个重点领域的科技计划,促进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扶持中小企业研发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以及10个针对重大需求、需提出系统解决方案的专项计划[15]。

      目前,德国形成了由领域科技计划、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专项科技计划和国家科学基金计划四类计划为主体的、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科技计划体系,如图1所示。

      德国联邦科技计划由联邦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组织实施与管理,其中,联邦教研部(BMBF)是联邦政府最主要的科技主管部门,掌管近60%的联邦政府研发经费[16],主要负责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生命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研究领域的科技计划。目前由联邦教研部负责的科技计划主要有“可持续发展能源研究框架计划”、“健康研究框架计划”、“原材料经济战略计划”和“安全研究计划”等。

      联邦经济与能源部(BMWi,原联邦经济与技术部)是联邦政府第二大科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创新政策和产业相关研究,管理能源和航空领域的科学研究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计划[13]。目前由联邦经济与能源部负责的科技计划包括“第6能源研究计划”、“电动汽车信息通讯技术资助计划”、“联邦政府航空战略”、“中小企业创新促进计划”以及“风险资本补助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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