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晓蕾,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

原文出处:
新会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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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如何?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引导效应发挥得怎样?使用什么指标进行科学评价?这些都是迫切需要在政府采购中加以解决的问题。审计机关作为国家治理的“卫士”和“谋士”,用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对政府采购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文对此进行研究。

      二、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评价指标构建

      (一)加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审计

      通过对国内现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结合审计经验及上海市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从政府采购节约资金、耗费支出及采购集中程度三个方面来评价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经济性。

      1.节约资金指标

      (1)资金节约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政府采购实际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通常情况下,资金节约率越高,说明政府采购资金的利用率越高,其经济性越好。

      (2)资金节约率指标虽然可以直观的反映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情况,但是缺点是对预算编制的依赖较大,有时会无法真实反映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采购量大的普通商品采购,本文提出另外两个指标进行补充:

      一是:厂商政府采购利润系数=某厂商一定时期内政府采购商品利润÷同一时期该厂商同类商品非政府采购销售平均利润

      如果厂商的政府采购成交商品销售利润难以取得,也可使用“厂商政府采购价格系数”进行替代。

      厂商政府采购价格系数=某厂商一定时期内政府采购商品平均价÷同一时期该厂商同类商品非政府采购销售平均价

      对比多家厂商的利润系数,可以发现利润明显高于同行厂商。

      二是:商品政府采购价格系数=一定时期内某类商品政府采购成交平均价÷同一时期同类商品第三方指导价

      由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可能存在为政府采购单独定制某型号商品的情况,市场上难以找到其同类商品的销售,此时对供应商因特定政府采购商品获得的利润就难以分析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可借助第三方的指导价格来进行比较,以确定政府采购价格是否还有下降空间。

      2.耗费支出指标

      (1)政府采购费用率=一定时期内因政府采购所发生的费用÷同一时期政府采购金额×100%

      该指标是从耗费角度对政府采购的经济性进行评价,得出为完成单位金额的采购所花费的支出。

      (2)实际资金节约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政府采购实际金额-采购费用)÷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该指标是资金节约率改进形式,可反映剔除采购费用后的资金节约情况。

      3.采购集中程度指标

      集中采购占比率=一定时期内集中采购金额÷同一时期政府采购总金额×100%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具有批量采购的优势,其采购商品的价格较分散,且降价的幅度与采购量有一定的正比关系。而从费用的角度,地方集中采购的费用主要为集中采购机构的人员、公用及专项经费,相对比较稳定,与采购量并没有明显的正比关系。因此,在当地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集中采购的比例越大,不仅采购价格更便宜,而且单位金额承担的采购费用也越少,整个地区政府采购的经济性就越高。

      (二)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管理审计

      随着政府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工作效率必须得到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性也成为绩效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着重从采购完成情况、采购耗用时间、采购预算调整及人均采购效率四个方面构建效率性评价指标体系。由于分散采购是由各预算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实施采购,其效率性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控制,主要探讨集中采购机构效率。

      1.采购完成指标

      (1)效率,只有在事情最终了结的前提下才有意义,因此评价政府采购效率性的首要指标就是“采购完成率”。

      采购完成率=一定时期内完成采购项目数÷同一时期接受委托项目数×100%

      该指标是采购机构一定时期内受托完成情况的反映,一个采购项目走完程序,即视为该项目已完成,但采购结果有成败之分。本市集中采购机构的通行做法是:重新开展采购程序时,将为采购项目分配一个新的采购编号,视为一个全新的采购项目。

      (2)“采购完成率”主要反映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量完成情况,但对于其中由于采购失败导致的重复劳动无法体现,因此增加“项目失败率”指标,以全面评价采购完成情况。

      项目失败率=一定时期内采购失败的项目数÷同一时期完成采购项目数×100%

      2.采购耗时指标

      平均采购周期=一定时期内采购项目耗费总时间÷同一时期接受委托项目数

      采购方式不同,平均采购周期差别也相应较大。公开招投标项目程序、环节都比较复杂,且招标公告期、接受投标期等时间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制约,因而周期较长;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程序相对简单,采购周期也相应较短。因此在使用该指标评价时,需要考虑被评价对象各种采购方式的占比情况。

      3.预算调整指标

      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包括采购内容的变化、采购金额的增减以及采购方式的改变等事项。预算的调整必然会降低采购效率,一方面财政部门要通过规范的流程对调整事项进行审核批准,增加了采购花费的时间;另一方面,采购单位、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要重新收集资料、确定技术参数、编制招标文件等,增加重复工作量,工作效率自然也会降低不少。对此,本文设计了“预算调整率”指标,来评价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频率及其对采购效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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