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对战后日本的影响论析

作 者:
白纯 

作者简介:
白纯,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思想与军事历史系军事历史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江苏 南京 210003

原文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东京审判是一场正义的审判,它惩罚了战争罪犯,催生了战后日本和平宪法,为日本赢得了数十年的和平稳定。东京审判又是一场不彻底的审判,美国为了以较小的代价控制日本,强势主导了东京审判,导致审判不彻底。这也是战后日本军国主义思潮沉渣泛起,右翼势力抬头,以及至今仍不愿深刻反省战争罪责的原因之一。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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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5)04-0089-06

      抗战结束后,反法西斯同盟国于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发起了对日本主要战犯的军事审判——东京审判。它惩罚战争罪犯,为人类伸张正义,是一场正义的审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东京审判对战后日本也产生了深远的积极影响,它催生出的日本和平宪法,为日本赢得了数十年的和平稳定。同时,东京审判又是一场不彻底的审判,战后美国为了以较小的代价控制日本,强势主导了东京审判,导致没有对日本战犯进行彻底追究。这也成为战后日本军国主义思潮沉渣泛起,右翼势力抬头,以及至今仍不愿深刻反省其侵略战争罪责的原因之一。本文拟就东京审判对战后日本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及其原因展开论析。

      东京审判教育日本国民认清侵略战争的非正义性与残暴性,打击了军国主义的泛滥与嚣张。同时,东京审判催生出的和平宪法,严格限制日本再度发展军事力量,奠定了战后日本的和平基础。

      (一)东京审判打击军国主义,教育日本国民

      根据《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第十条关于“严厉制裁”战犯的规定[1]78,反法西斯同盟国于1946年1月19日在东京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宣告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及惩罚日本主要战犯[2]9-10。显然,东京审判是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的判决与清算,它通过严惩一部分日本军国主义头目,表现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强大力量。因此,东京审判在战后对日本军国主义起到了震慑作用。它使日本国内从对侵略战争的狂热逐渐冷静到对战争性质的思考,极大影响了日本的国民性。日本国民的思想在东京审判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们从东京审判中认识到一直引以为傲的天皇圣战,实质是对他国进行毁灭打击的非正义战争。因此,东京审判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日本民众对侵略战争的认识,动摇了军国主义得以蔓延与扎根的群众基础。审判结束之后,日本《朝日新闻》以“和平决心的世界性体现”为题刊登社论强调“这一判决,对于日本和日本历史,也对世界和世界历史,具有值得大书特书的意义”,“这场审判大致是以25名被告为直接对象进行的,但它在追究25名被告的个人责任的同时,间接地要求支持所谓的‘国策’并追随被告的普通国民,进行彻底的反省和清算,还明确规定我们国民未来要建设的日本,应是一个和平国家。而且这种要求和规定,将永远制约日本国民的行动,使今后决不再有受审的时候”[3]406。

      (二)东京审判催生的日本和平宪法,奠定了战后日本的和平基础

      依据《波茨坦公告》对战后日本政治体制作出的规定,战后日本政治的根本原则必须以国民主权取代天皇主权,政治体制必须贯彻彻底的和平主义精神[1]77-78,战后日本必须修改宪法。驻日盟国总部于1945年10月4日正式向日本国务大臣近卫文麿,“转达日本政府必须修改宪法”[4]71-75。可以说,几乎同时进行的东京审判,对日本新宪法的出台,起到了直接的催生作用。1946年初,根据盟国的旨意,日本政府、各主要政党及民间团体陆续提出了不同版本的宪法修改方案,但皆与《波茨坦公告》的精神相距甚远。例如,1946年1月21日,日本自由党发表了《修改宪法纲要》,“主张天皇总揽统治大权”[5]11;2月8日,日本政府向盟军总部正式提出了“不改变天皇总揽统治权”[6]41的、“非常落后的”《宪法修改纲要》[7]34;2月14日,日本进步党发表宪法修改草案纲要,主张“维护天皇制”[5]12、“天皇执行统治权”[8]20,等等。这些修改草案理所当然地遭到盟军总部的拒绝。为此,盟军总部民生局单独制定出日本宪法草案,包括“天皇是国家的象征”“放弃战争”“废除封建制度”等内容,并交给日本政府作为参考[5]11。其间,曾发生两件对日本制宪产生触动的事情,一是盟军总部命令将日本皇室梨本宫与广田弘毅等人“一起逮捕起来”,这是“当时极为轰动的事件”[4]78;二是负责与盟军总部联系制宪事宜的近卫文麿,“最害怕的是被指控为战犯嫌疑”,在盟军总部对小矶国昭、荒木贞夫等11名战犯嫌疑发出逮捕令后不久,服毒自杀[4]77-78。此后不久,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对日本政府与各主要政党及政治人物,形成强大心理震慑。因此,从1946年2月22日币原内阁会议决定接受盟军总部版的日本宪法草案,到11月3日《日本国宪法》正式公布,整个过程都较为顺畅。尤值一提的是,5月27日,日本《每日新闻》发表的“每日新闻社关于新宪法草案舆论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是否有必要放弃战争的条款这一问题,70%回答认为必要”[4]99,基于此,6月26日,日本首相吉田茂在众议院说明宪法修改草案第九条时明确指出,“作为发动自卫权的战争也属交战权,也要放弃”[5]18。可见,日本和平宪法,“是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民主力量、对日作战的中、苏、美、英等许多同盟国家、日本国内进步政党团体和广大人民,经过反对侵略战争、反对军国主义、反对天皇专制主义、要求民主和平的长期斗争而取得的成果之一”[6]42。其中,东京审判起到了直接的催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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