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控制方式对企业突变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龙伟,李晓冬,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王龙伟(1977- ),男,河南杞县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研发联盟、合作研发治理,E-mail:wlwxjtu@mail.xjtu.edu.cn;李晓冬(1990- ),男,山东泰安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研发联盟、合作研发治理(陕西 西安 710049)。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研发联盟作为企业解决创新资源不足的重要选择受到了广泛关注。该研究基于联盟控制与产品创新理论,分析了转型经济背景下联盟控制方式对于企业突变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联盟中的结果控制会提高企业的突变创新绩效,而过程控制则与企业突变创新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结果控制与过程控制在影响突变创新时存在互补关系。同时,联盟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程度会加强过程控制与突变创新之间的关系。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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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如何通过研发联盟开展产品创新,尤其是突变创新,已经受到企业界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由于联盟各方往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这导致了联盟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不确定性的发生,并最终导致研发联盟的高失败率[1]。因此,对于联盟中企业而言,能否有效控制潜在的机会主义与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并激励联盟伙伴完成其创新任务是确保企业创新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学者们已经对于企业通过联盟提升创新绩效开展了大量研究,并且联盟控制受到了特别的关注。例如,研发外包和研发联盟的相关研究就明确指出,需要建立和实施联盟控制机制以确保企业创新目标的实现[2]。

       尽管学者们对研发联盟控制问题很感兴趣,但通过文献综述,我们发现现有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现有关于企业如何通过联盟控制机制来促进突变创新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而且也很少区分联盟中的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不同影响,以及两种控制机制的交互作用[2]。第二,现有研究普遍认为联盟控制有利于企业突变创新的开展,很少研究联盟控制有利于突变创新的边界条件[3]。由社会交易理论可知,企业与联盟伙伴之间通过长期合作和重复交易会产生相互信任,而这种信任有助于在联盟中建立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与合作目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正式控制的缺陷与刚性。所以联盟控制对于企业突变创新的影响可能会随着相互信任程度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而揭示信任对上述关系的加强或削弱作用则有助于完善和丰富权变视角的联盟控制理论。

       因此针对上述研究不足,本文的目的在于以企业间合作研发为背景,通过实证研究,分析研发联盟中的过程控制、结果控制对企业突变创新的影响,并研究信任对于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总而言之,本文旨在说明企业如何通过有效控制联盟伙伴从而确保突变创新的实现,该研究一方面有助于丰富现有研发联盟管理理论,同时对我国企业的研发联盟实践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理论基础

       1.1 联盟控制

       联盟控制是指联盟中一方对另一方决策制定的影响,一般分为结果控制和过程控制两种方式[4]。联盟结果控制通过密切监督绩效和切实目标的设立来实现,比如计划和预算[5]。联盟过程控制关注如何将合适的行为转化为期望的产出流程[6],具体表现为企业对其合作伙伴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求合作伙伴定期汇报任务完成情况等形式[2]。因此,结果控制与过程控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联盟类型。当无法精确或客观测量联盟结果时,企业倾向于通过过程控制来管理联盟关系;这种控制方式要求企业必须对合作伙伴的行为具有充分的了解和认知。相比之下,结果控制适合于有明确的共同目标,合作结果可衡量,但对于联盟过程及合作伙伴的行为难以观察的情况[6]。

       企业对于联盟伙伴的控制权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联盟双方之间签订的正式契约[7],另一方面是联盟双方之间的议价能力[8]。一般而言,联盟双方通过事先签订正式的契约,可以明确界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这里面就包含了联盟中的一方对另外一方的监督与控制权[2]。同时,由于联盟双方在合作中的地位不对等,因此处于强势的一方会利用这种依赖不对称性而获得对弱势一方的控制权[9]。

       1.2 突变创新

       按照创新强度的不同,技术创新可以分为突变创新和渐进创新[10]。突变创新是指在技术上发生根本性或显著性变化的创新,这种创新应用了更多的新知识、新技术[11]。突变创新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都引起了市场和环境的不确定性,甚至影响企业现有的知识基础[12]。突变创新是具有较高领先性的成果,有利于企业在竞争中获取领先地位[13]。由于突变创新代表了巨大的改变,构成了新产品或服务的基础[3],因此可能会改变整个行业[12]。

       突变创新的发展和利用需要与渐进创新完全不同的资源和条件[12]。与渐进创新相比,突变创新往往需要企业掌握新的技术或更多的资源,而且突变创新的风险也相对更高[14]。因此,开展突变创新不仅要求企业内部现存的资源,还需要积极获取并有效利用企业外部资源[3]。另一方面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现有的文化和认知惯性往往更支持低风险、回报迅速的渐进式创新[15]。因此,组织间合作往往是企业开展突变创新的重要选择[3]。

       由于潜在的机会主义行为、市场不确定性、目标异质性和契约不完备等问题的存在,企业需要对其联盟伙伴采取相应的控制[16]。同时,联盟中的知识转移与共享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潜在的知识泄露风险,而且联盟中还存在着学习竞赛等问题,因此联盟成员可能为从突变创新成果中获取更多收益而产生冲突和机会主义行为[3]。正式的控制可以作为保护专用性资产和降低不确定性的一种方式[17]。由于不同的控制方式发挥着不同的关系协调和风险控制作用,因此设置不同的控制机制有助于企业突变创新的实现。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模型

       2 理论假设

       2.1 联盟过程控制与突变创新

       我们认为,联盟中的过程控制与企业突变创新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倒U型关系。首先,由于突变创新往往周期较长而且需要大量投资,企业对联盟伙伴实施过程控制是依据合作伙伴的行为而不是结果进行评价,因此这在联盟成员之间建立了一种创新风险共担机制。评价联盟成员的行为而不是仅仅关注最终结果,会有效降低联盟伙伴开展突变创新的风险[18],从而使联盟伙伴更倾向于开展突变创新。尤其是在中国集体主义的文化氛围下,重视组织和谐,采用一种基于行为的、更为平等的方式分配奖励,使联盟双方都认为合作有利于整个组织的产出[19]。第二,通过监督行为,减少了联盟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4]。密切的行为监督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创新中出现的风险及冲突,而且能及时获取有效的解决办法[20]。第三,过程控制强调规章制度的使用[21],引导并系统化知识的应用。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等的利用,企业可以提高信息沟通的效率[22],进而加强知识在创新过程中的应用。因此有效的过程控制使信息共享更加容易,交流更迅速,这都有利于突变创新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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