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社会的价值虚无主义及其扬弃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宇,男,1975年生,湖北宜昌人,哲学博士,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北 宜昌 443002;秦小兵,男,1986年生,重庆人,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价值虚无主义是现代社会最深刻的精神危机,它的核心内涵在于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引发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扬弃价值虚无主义成为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自由主义将责任伦理和社会正义的构建作为价值和意义的现实载体,却未能解决个人无家可归的根本问题;社群主义立足于社群共同体的构建,将美德传统或多元化的宗教视为超验神性在经验世界的支点,却未能解决价值诸神的冲突;马克思主义则确立了辩证的生命原则,力图在历史的维度中寻求价值的确定性,为祛除价值虚无主义提供了新的维度。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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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4-0062-06

       价值虚无主义是现代社会最深刻的精神危机,其核心内涵在于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主体的强大使其不愿匍匐于神性立法的权威之下,将客观恒定的自在价值还原为主体的意志,然而主体的立法不仅使价值自身成为主观化、相对化的存在,更使其实质性内涵为外在性形式所僭越,从而引发了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变得空洞抽象、了无生趣。扬弃价值虚无主义成为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自由主义将责任伦理和社会正义的构建作为价值和意义的现实载体,却未能解决个人无家可归的根本问题;社群主义立足于社群共同体的构建,将美德传统或多元化的宗教视为超验神性在经验世界的支点,却未能解决价值诸神的冲突;马克思主义则确立了辩证的生命原则,在历史的维度中寻求价值的确定性,为祛除价值虚无主义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

       一、“形式”的僭越:价值虚无主义的核心内涵及其表现

       历史上似乎并没有哪一个时代像当前这样对人自身都显得如此的困惑不解,整个社会陷入茫然与迷惑之中,由神性立法权所规定的客观价值秩序,这个曾经赋予了人们以人生意义的目的论神圣实体出现了坍塌和瓦解。从整体性中抽身而出,被连根拔起的社会主体获得了以自身理性立法来规约价值秩序的权利,然而这种价值的主体化并未使其获得真正的效能,反而导致了价值判定的主观化、相对化与形式化,陷入价值虚无主义的境地。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之价值虚无主义的核心内涵正是在于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使现代人想要寻求某种确定、牢固的价值基础与意义根基不再可得,而形式合理性之于实质合理性的僭越更引发了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人类失去了与世界、共同体在精神意义上的关联,也失去了自身实质性的内在本质,沦为一种空洞化、符号化的存在。

       首先,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所导致的意义根基的瓦解是价值虚无主义的核心内涵,它表明人类在冲破神性强制的同时也割断了与自身相连的精神血脉,从而失魂落魄、无家可归。个体的价值性与意义感只有在整体、持续的关联性中才可获得,个体惟其在所栖息世界的背景坐标中寻求到自我的“身位”之时,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充盈与存在的价值。传统社会正是以目的论的理念、灵魂、人格等神性概念为前提,预设了其客体性与不朽性,整个世界都被理解为只为彰显神性理念而存在的神圣客体,是诸神的至上戒律、生命的神圣节律、上帝的至真至善的最好证明,包括个人在内的任何事物都成为神圣价值链条中的特定环节。他们的存在不再是任意的,而是体现了一种内在的根据和目的,个体便在分享神圣的永定之光、从整体性的规约和反思中获取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正如查尔斯·泰勒所言:“人们过去常常把自己看成一个较大秩序的一部分。在某种情况下,这是一个宇宙秩序,一个‘伟大的存在之链’,人类在自己的位置上与天使、天体和我们的世人同侪共舞。宇宙中的这种等级秩序曾反映在人类社会的等级结构中。人们过去总是被锢锁在给定的地方,一个正好属于他们的、几乎无法想象可以偏离的角色和处所。”①因此,个体必须从这种等级秩序之中、价值秩序之内寻求自己特定的角色,履行自身独特的功能,从而获取先在整体性所赋予的德性、现实自我的价值与人生的意义。这种价值供给形态与意义输出方式直接根源于传统社会同质性、未分化的等级性社会结构,因而需要统一的绝对价值,即涂尔干所言之“集体意识”来塑造社会成员一致的价值情感与价值信念,实现共同体的整合。

       传统社会呈现出神性强制与意义充盈的深刻悖论,因为个体必须存在于先验的、稳定的社会等级秩序之中,只能在“神圣”的价值秩序内寻求自己的位置、身份与意义。诚然,这的确使个体能够与更为广阔的世界和共同体建立内在的精神关联,通过理性的沉思便可克服自我行为的任意性,获得生命的圆融和人生的意义,呈现自身客观而稳定的自在价值,然而对于个体而言,这种价值和意义的获取方式不仅具有很大的强制性,更抹杀了其独特的个性与生命的自由,沦为神圣共同体与神性价值的工具。因此,破茧而出的自由主体对神圣整体性的分化与瓦解便具有当然的合法性,从而推动着传统社会向现代文明迈进。人类自由的深化使最高神性价值的废黜不可避免,然而,“温馨的强制”与“残酷的自由”的极端跨越,使个体刚刚逃离了强制,又陷入了无根的漂泊,不再受到传统等级秩序权威和神圣目的论发号施令的人类意志却饱尝着理性化角色的分割之苦,从而使自身支离破碎。原子化的自我俨然成为承载角色外衣的衣架,不再具有客观实在性和稳定连续性,他可以扮演任何角色,也可以从任何情景或特性中抽身而出,碎片化的生存使人们失去了稳定的存在和行为的目的,不再拥有精神的归宿与意义的皈依。社会的整合越来越诉诸外在于一致信仰的法律契约,共同情操与文化纽带日益式微和涣散,人们失去了彼此之间深层的精神价值基础,这样建立起来的“一致性”只是依靠于博弈关系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的暂时性利益平衡。现代社会建立在泥沙般松软的价值地基之上,无任何束缚和限制的人类意志使社会价值秩序注定成为多元相对主义的“诸神之争”,时代的价值命运将是无休止的争吵和诸神的冲突,将是价值与世界观之间一场永恒的战争。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言:“这里有不同的神在无休止的相互争斗,那些古老的神,魔力已逝,于是以非人格力量的形式,又从坟墓中站了起来,既对我们的生活施威,同时他们之间也再度陷入了无休止的争斗之中”。②植根传统社会的绝对价值将过去引入现在与未来,它使人们的内心形成稳定的家园感和方向感,是凝聚民族的良知与神圣感的强大力量,更成为链接社会共同体深层的文化纽带与维系民族共同体内在的文化生命,割断了与它的血脉,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沼,必然导致深刻的精神价值危机,一种因缺乏稳定的质性价值而生存空洞、无家可归的危机。

       其次,现代社会主体立法的失效所表征之形式合理性对实质合理性的僭越是价值虚无主义的另一内涵,它表明主体赖以强大的力量却抽干了自身价值的质性内涵,从而抽象空洞、了无生趣。主体意志以理性的自律祛除神性巫魅的同时也祛除了不可实证的质性价值,导致价值丧失了自身的内涵,成为一种只能量化的、形式化的东西,从而宣告了主体立法的失效,一言以蔽之,就是形式合理性对于实质合理性的僭越,引发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理性的自决、功利的趋向和领域的分离合乎逻辑地使形式合理性不仅成为支撑经济活动、法律契约、官僚制度运行效率的理念基础、构成方式和组织系统,亦成为社会分化时代之相对主义多元价值得以沟通的外在客观标准与建制基础。合理性是韦伯用以把握社会行动性质的概念,行动与目的相一致即为合理性,否则即为非合理性,根据特定目的、超验目的或终极目的的划分,便可分为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形式合理性就是以价值中立为原则,通过精确计算、量化设计寻求达到特定目标最有效的方式、程序与手段,从而形成一系列组织流程、规章制度和规范建制,以实现功利效用的最大化,具有逻辑的形式化、程序的标准化、度量的可计算性、运行的可操作性等重要特征。当形式合理性以超越当下功利,寻求人类终极目的之实质合理性来规约自身时,尚具有明显的合法性,它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并由此获得了极大的效率,然而一旦其脱离了实质合理性的轨道,成为物化结构的自律存在,整个社会便犹如一个巨大的“铁笼”,无情地吞噬着一切超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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