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异论式微与天道信仰之现代困境

——以晚清地震解释之转变为中心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洪彬,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后。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灾异论的地震解释及相关实践,是传统天道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较1679年和1879年两次大地震之后知识群体的地震解释,考察灾异论的地震解释在现代的式微,从中透视天道信仰之现代危机。借用格尔兹的观点,本文认为现代科学的地震解释能够更好地解释世界,却不像灾异论的地震解释那样具备道德维系和情感慰藉的功能。如何在放弃灾异论的前提下重建天道信仰,是这一历史变迁提出的重大问题。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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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B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5)02-0097-09

       余英时先生曾指出:“‘天人合一’的观念,是中国宗教、哲学思维的一个独有的特色,这是现代学人的一个共识。”①对天/天道的信仰、对天人合一的追求,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占据着相当核心的地位。不少学者主张,应把天/天道当作中国本土宗教的最高的神圣存在来看待。②任何一种宗教信仰的神圣存在都需要以种种方式为人类所感知,才成其为可以在实践中被崇拜、信仰和尊奉的对象,天/天道也不例外。对于传统中国人来说,天/天道表现在天地万物之中,人们“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③,从天文、地理、动植物乃至人身之中体会宇宙的应然秩序(天道),并以之为模范,创建、调整人间秩序(人道)。天地万物出现的异象,尤其是像地震这样的重大自然灾害,往往被理解为具体事物的实际运行背离或扰乱了天道运行的应然秩序所致,相应地,人们(尤其是统治者)需要调整人事作为,以使人间秩序重新吻合宇宙秩序,此即灾异论。作为天道信仰在实践层面的具体表现形式,灾异论是天道信仰重要的构成部分。虽历来不乏批评、质疑和挑战④,灾异论仍是相当正统的思想观念(正史中篇幅不小的五行志、灾异志足资佐证),对古代中国的政治和日常生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正如本文将指出的,晚清时代,现代科学如潮水般涌入中国,许多不同寻常的自然现象都获得了更具说服力的解释,不再引以为“异”,灾异论的解释模式遂更趋衰微。灾异论的式微,使天/天道丧失了重要的表现形式,给天道信仰造成了深重的危机,这是科学与宗教的紧张在中国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国的现代性危机之一。

       关于天道信仰、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灾异论的研究,有许多优秀的成果⑤,然而关于其现代变迁,已有研究极为稀少,且囿于科学与迷信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把灾异论和天道信仰视为落后的“封建迷信”,遂多从科学启蒙的角度来理解这一历史变迁,未见有研究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探讨其遭遇和危机。⑥本文把天道信仰作为本土宗教来看待,把灾异论作为天道信仰在实践层面的表现形式来理解,以思想史研究的方法,比较考察1679年和1879年的两场大地震后的朝野言行,借助格尔兹关于宗教的论述来理解这一历史变迁蕴含的深层意义。

       一 传统中国的地震解释

       ——以1679年京师大地震为例

       以地震为天谴、灾异,这是绵延数千年的思想和信仰传统。在文献上最早可以追溯到《国语》中的一段记载:“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⑦在伯阳父的理解中,阳气处于阴气之下,被阴气压迫而无法上升,郁积突出,遂致地震。伯阳父的解释并非唯物主义或无神论的解释,因为阴阳二气并不能等同于客观物质意义上的气体。气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人也是气构成的,与万物分享共同的规则或秩序。人的道德善恶也是一种形式的阴阳,因此人的道德善恶也会影响阴阳二气的平衡和协调。这就是伯阳父把天地之气(阴阳之气)失去了应有的秩序归咎于人们所作所为的原因所在。而之所以又能从地震推导出周朝将要灭亡,是因为王朝政治同样建立在阴阳(善恶)秩序之上。从地震的发生可以见出,人们已经严重破坏了阴阳二气的秩序,王朝统治秩序也不能幸免。

       在这种灾异论的地震解释中,并未出现一个或多个人格神,被崇奉的毋宁是一套宇宙秩序。它虽非人格神,却与人格神一样对人类的道德状况有“判断”能力和“回应”能力,人们敬畏它的威严,冀望它的福报,害怕它的惩罚。因而,非人格化的宇宙秩序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扮演了信仰对象的角色。这样的信仰传统,我们不妨借用宗教学上的概念,称之为泛神宗教(pantheism,又译泛神论)。pantheism这个词由古希腊词根pan和theos构成。pan即all,指万物之整体;theos即God,指上帝。简单地说,泛神宗教就是把万物之整体(即宇宙、自然)视为上帝的思想和信仰传统。泛神宗教“拒绝承认上帝是不同于宇宙的事物”⑧,其核心就是把宇宙整体(宇宙秩序)视为上帝,视为万物的终极来源和主宰者,显然,泛神宗教的上帝并不是人格化的。在中国思想传统中,这个泛神论意义上的上帝,通常被称为“天”,或者道、理、天道、天理、太极等,甚至被具体化为阴阳、五行的法则。

       我们不妨以1679年的京师大地震为例来观察传统中国的地震理解,从而透视古代中国人理解的天道(宇宙秩序)。公历1679年9月2日(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40分,北京附近发生8级大地震,震中在今平谷、三河一带,波及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等地。据亲历者描述,“飞沙扬尘,黑气瘴空,不见天日”,“人如坐波浪中,莫不倾跌”,“四野声如霹雳,鸟兽惊窜”。⑨余震持续一个多月,京城城门、城墙坍塌无数,宫殿、官署、民居“十倒七八”。有的地方地面裂开,流出黄水或黑水。京城大员死亡众多,普通百姓更是死伤无数,因不及掩埋而尸臭弥漫。⑩这些巨大的变动、严重的生命威胁,使人们恐惧不安;宫室坍塌,地涌黄水、黑水等异常现象更足让人感到惊诧莫名。人们迫切需要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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