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学者们对城市化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存在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城市化占用了大量耕地,不利于耕地保护,因而政府对城镇用地扩展进行了严格控制。其实,如果仔细考察我国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则会发现城市化率提高与耕地面积减少并无必然联系;并且,由于城镇土地利用更为集约,人口从农村进入城镇是节约耕地的,大城市发展道路更是如此。当前,在政府对城镇用地的严格控制和居住用地供给抑制下,房价高昂不利于农民工市民化,也不利于耕地保护。因此,构建城市化与耕地保护的协调机制,需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走大城市发展道路,充分供应居住用地以平抑房价。
图1 1996-2008年我国城市化率与耕地面积 资料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未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做调整。 根据《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的因素主要分为建设占用、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四项。在1999-2008年间,占减少耕地面积比例最大的是生态退耕,高达56.06%;其次是农业结构调整因素,占比为22.57%;然后才是建设占用因素,占比为17.06%;最后则是灾毁耕地,占比为4.30%(见表1)。由此可见,建设占用对耕地面积减少的贡献仅略超1/6,居第三位;而且建设占用不仅包括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镇用地扩展占用,还包括交通运输用地占用、水利设施用地占用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显然,交通运输用地占用与城市化发展有着较大关系,而水利设施用地占用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则与城市化基本没有关系。由于数据缺乏,我们无法进行更为细致的讨论,但从上述情况可以大致推论出该时期城市化对耕地面积减少的贡献应在1/7以下。 此外,我国实行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①,城市化占用的耕地原则上都通过开发复垦整理等得到了弥补。并且,从2006年4月起,我国开始逐渐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根据《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00-2008年我国年均建设占用耕地316万亩,但年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18万亩。即便从418万亩耕地中扣除年均补充灾毁耕地66万亩,仍可以发现,因建设占用而补充的耕地面积稍大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这意味着,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下,城市化进程在原则上并不会减少耕地面积。②2009年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这意味着我国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从数量平衡发展到数量与质量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