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如何实现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的平衡  

——基于D公司供应链治理案例

作者简介:
冉佳森,谢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肖静华(1968- ),女,通讯作者,贵州安顺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企业IT价值、供应链信息系统协同和电子商务模式创新,E-mail:lnsxjh@mail.sysu.edu.cn(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管理学报

内容提要:

运用纵向案例研究,通过过程模型来解析基于契约和关系二元治理平衡的形成路径,打开信息技术与契约和关系的二元治理平衡之间的“黑箱”。研究发现,促进长期跨组织协同的关键在于实现基于关系和契约的治理机制平衡;信息技术能够在跨组织治理过程中实现治理机制的动态叠加,在治理机制不断优化的过程中实现治理机制之间的平衡。这一研究进一步丰富了跨组织治理理论,对中国企业在互联网环境下的长期合作具有启发和指导意义。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字号:

      DOI编码:10.3969/j.issn.1672-884x.2015.03.018

      中图法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84X(2015)03-0458-11

      伴随着企业间分工协作的发展,供应链管理研究一直以来都是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1~4]。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不断提高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要求,如何在快速变化的互联网环境中保持跨组织之间的长期协作,成为当前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关心的话题之一[5]。本研究通过一家大型纺织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D公司”)的案例研究,以跨组织治理理论为基础,围绕关系和契约两种治理机制的二元治理研究主题,从信息技术应用角度来探讨互联网环境下的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的动态演化路径,以及企业如何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二元治理的平衡。

      1 研究背景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组织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密切,组织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丰富;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下,组织间的互动更加频繁,从而加大了跨组织治理的难度[2]。同时,企业间互联网商业活动的开展加剧了其供应链管理体系的竞争,从而带来更多不确定性,企业在需要关注传统的跨组织间关系影响的同时,还要不断应对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电子商务的兴起,使越来越多的商业活动将关注点从原有的产品本身,转移到客户对企业服务满意度的感知上。企业也从思考怎样做好产品,转移到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如何更好地服务用户,提升用户满意度。在这些企业价值主张转变的背后,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企业如何通过有效的供应链治理机制,来保障高速变化下的企业间长期协作[2,3]。

      契约和关系作为跨组织协同中两种常用的治理机制,通常同时被企业应用,成为二元治理机制在不确定性环境下促进跨组织协作的手段[1,6]。作为正式的治理手段,契约治理主要通过采用合同、制定成文的规范及制度来约束不确定性环境下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确保跨组织协同中的供应链各个成员能够按照规范进行合作[7]。随着环境加速变化及互联网环境下新兴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一方面,基于契约的单一治理模式日益凸显出其不完备性的缺陷,不断完善契约又会带来更高的成本和管控难度[3];另一方面,企业间的协同可以在一种相对非正式的治理机制下进行,凭借企业间的信任而发展起来的跨组织关系,对不确定性环境下的组织共同应对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即跨组织关系在促进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的长效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然而,由于非正式治理机制比较灵活,随着企业间协作的日益频繁,这种灵活性容易导致一定程度的失控,因此,基于跨组织关系的关系治理需要一定的机制来进行管控[3]。

      围绕关系和契约的二元治理已有大量研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架构[1,3,5],讨论的内容包括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跨组织的协同创新,以及可持续协同中二元治理机制发挥的作用[2]。企业如何实现二元治理,并在契约和关系中找到平衡,成为企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3,6]。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寻找关系和契约之间的平衡;从而保障互联网环境下的企业间有效协作也成为许多学者探讨的问题[1],然而,对二元治理中契约与关系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以及二元治理具体实现路径的研究尚不足:尽管现有研究已讨论了契约与关系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2,3,7],以及信息技术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作用[4],但缺乏从信息技术应用视角来探讨信息技术对契约和关系相互影响的具体作用和影响路径。

      2 文献综述

      2.1 二元治理机制

      治理机制的产生是为了降低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确保合作双方能够在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约束彼此的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合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8]。二元治理机制整合了契约和关系两种机制的各自优势,如契约治理具备的制度、流程、规范[9],以及关系治理具备的灵活性[2]。

      二元治理中的契约治理的提出主要源于交易成本经济学,从该理论角度提出基于契约的治理模式在于契约能够在跨组织交易过程中规避一定的不确定性,明确双方在不确定性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从交易成本经济学角度来看,契约的引入主要是为了在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控制风险带来的影响,从而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

      二元治理中的关系治理源于社会交互理论,强调的是跨组织之间的信任,通过跨组织之间的长期合作能够逐渐建立起双方的信任,而信任成为跨组织之间关系的重要基础及影响因素。通过跨组织双方建立起来的信任,当面对环境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跨组织关系能够对交易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减小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能促进双方在面临环境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困境时共同协作,联手解决问题,甚至共同承担由于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

      已有较多研究围绕二元治理中契约和关系两者之间的影响及过程展开讨论[2,3,7,10,11]。对于契约和关系治理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类型的研究,主要包含3类:认为契约和关系两者互补[7];认为契约和关系两者替代[12,13]以及认为契约和关系两者同时存在互补和替代关系[3,14~16]。本研究对现有文献进行了回顾和梳理(见表1)。现有文献对二元治理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存在分歧,其主要原因有两个:①主张二元治理机制之间互补或替代关系的研究隐含了二元治理机制存在于一个相对静态的过程中,忽略了时间的变化等动态因素对二元治理机制的作用和影响[16];②尽管已有研究证实了二元治理机制间互补和替代关系同时存在[15,16],但缺乏对二元治理机制之间的互动过程进行深入的分析。现有研究所关注的情境表明,目前对动态视角下二元治理机制之间的互动过程尽管有所关注[16],但缺乏在信息技术应用的背景下对二元治理机制之间互动过程的讨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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